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环境侵权行为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其民事责任也有别于一般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本文认为应以危害事实而非损害结果作为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不可抗力不应成为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而只能在一定条件下作为减轻民事责任的事由加以援引.在赔偿原则方面应在坚持全面赔偿原则的前提下,对恶意的、后果严重的环境侵权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