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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将正式实施,确立了政府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二元结构体系。如何实现体系内两种核算系统的适度分离和深度协调,是理论界、实务界值得探讨的重要课题。在事项法会计下,组织的受托责任和决策有用目标能够统一。本文拟从事项会计理论视角进行全面分析,旨在为政府会计改革提供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