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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理学家对权说论述颇多,其中,程颐、朱熹和高拱的权说可谓重要代表。他们通过阐述权与“经”、“义”、“道”、“中”等范畴间的逻辑关系,构筑起理学权说“四观”,即经权观、权义观、权道观和权中观,并凸显出权变的原则性、正当性、规律性和适度性问题。与汉儒相比,理学权说具有创新性、系统性和融通性特征,这是其内在活力因素;但因其唯经独尊的经学独断论,又降减了权的效用和价值,使其在后世演变中渐失理论张力和活力,最终陷入教条和僵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