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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认同是当代中国的宪政问题之一。民族间的和谐共存与发展不能仅仅依赖于历史与市场经济的内在凝聚力及公权的强制力,它更应基础性地依赖于民族间发展出一种拥有最大公分母的精神层面共识以及资源理性配置的制度性条件与框架。宪政认同便是对这种依赖的回应。宪政认同是在承认民族认同间差异的基础上,进而为这种差异构建一种法政层面的共性与交集,为民族认同这种历史、文化与感性的认同奠定一种更深层次的制度性认同框架、规范与发展方向。在当今中国语境下,民族认同应以宪政认同为转向目标,公权对少数民族发展权进行法律保障能使其承担起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