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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对于行政法学的教学,我国大多数高等院校采取的是传统的讲授方式,但行政法学本身是一门综合性、实践性较强的学科,这种教学方法不仅不能满足学科的发展,而且一定程度上还抑制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因此,如何在行政法学的教学中引入新的教学方法成为该学科教学的一大瓶颈。本文拟以我国行政法学传统教学方法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分析法律诊所式教育在行政法学教学中引进的必要性,并分析引进法律诊所教育存在的主要障碍,进而提出解决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