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一生奔向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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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情提要】出生在四川洪雅山中的史佑,八岁这年跟随父亲来到成都。在师大教职工宿舍大院,成长中的她爱上了教授之子程国庆,与此同时,身患先天性心脏病的夏茭白也成为她的闺密。荡气回肠的暗恋与温暖清澈的友谊,成为史佑少女时期最美好的记忆……多年以后,出走半生的史佑跟随闪婚的丈夫再度回到成都,只为再次见到那个曾经令她投注青春与母性的孩子——程国庆与夏茭白之子程青书。尽管此时的博士程青书与史佑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互不相认。在史佑与程青书之间,有过怎样的如烟往事?史佑与程青书的父亲程国庆又有着怎样痛彻心扉的旧情?他们三个人彼此经历了怎样静寂而又激荡的心路历程?敬请继续阅读。
  二十八年前
  1
  再次见到夏妈,是在夏茭白的追悼会上。
  殡仪馆里,那间陈放着夏茭白遗体的小厅只有寥寥数人。夏茭白躺在白色和黄色的菊花中,看起来很小很小,像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我并没有近前告别,其他人也没有。大家漠然地倾听着哀乐,直到她被殡仪馆的工人推走。整个过程中,没有人哭泣,也没有人致悼词。
  我没来由地想起一篇张爱玲的小说,里头有一个早逝的女孩子,她的父母为她修筑了大理石墓碑,碑上刻着一篇文采飞扬、诗意盎然的祭文:川嫦是一个稀有的美丽的女孩子……十九岁毕业于宏济女中,二十一岁死于肺病……爱音乐,爱静,爱父母……无限的爱,无限的依依,无限的惋惜……回忆上的一朵花,永生的玫瑰……安息吧,在爱你的人的心底里。知道你的人没有一个不爱你的。
  这个早亡的女孩子是幸福的,起码她得到了这样锦心绣口的哀悼。夏茭白什么都没有。夏妈甚至没有把她带回她的出生地——上海。她被留在了成都。
  我们被通知换个地方领取骨灰。我依然没有跟过去,就站在门外平坦的空地上,等着她的亲人们。那是一个阴阴的天,成都有太多这样的天气。广场上没有风,也没有树木花草,空荡寂寥。殡仪馆四周没有高大的建筑物,我望出去,什么都没有。这世界怎么可以空旷至此?
  夏茭白再出来的时候,已经被盛放在一只古朴的盒子里,那只盒子即将被埋进墓地。参加追悼会的人相互之间也没有打招呼,各自纷纷朝外走去,这就算是结束了。一个女子的一生,就这样,完结了。
  夏妈朝我走了过来,她没有穿黑色丧服,一件米白色的直筒裙,外面很随意地披着深色的风衣,头发剪短了,发尾微微内扣,呈现出一个美丽的弧度,浑身上下,除了细细的腕表和细细的腰带,别无装饰。她看起来很憔悴,但比过去更美了。陪伴着她的,是一位中等身材的男士,米色衬衫、米色灯芯绒长裤,自有一种雍容的氣度。
  葬礼上,夏爸也出现了。夏爸是独自一人。跟夏妈身边这男士相比,夏爸实在是逊色太多,他骨子里透着的不自信,让他显得冷淡而戒备。他与夏妈隔得远远的,各自站在人群两侧,形同陌路。
  夏妈将她身侧那男士介绍给我,是她现在的先生。我们聊了聊别离后的情形,其实就是夏妈问了问我的学校与专业,她不是八婆,并没有查户口似的盘查。与她交流从来都是舒服的。末了,她问我是否可以再联络,我给了她详细的电话号码与通信地址,自此,我们建立起了长达数年的联系。
  殡仪馆在郊外,距离公交站很远,我是跟程国庆一起回师大的。程国庆有一个朋友负责开车接送,他妈妈也在车上。程国庆爸爸早已卧床不起,不可能出席。
  他们让我坐在副驾座,程国庆和他妈妈坐在后排,一左一右,中间放着那只骨灰盒。每个人的表情都很平静,就像是夏茭白坐在车里,在程国庆和他妈妈之间,那就是她本人,而不是一只冷冰冰的骨灰盒。
  车子开进师大,下车时,程国庆妈妈向我道谢。她说,史佑,谢谢你来看茭白。程国庆抱着那只骨灰盒,他没有看我,径直朝前走去。
  这时的程国庆已经在他妈妈的安排下被师大招工,在炙手可热的电话室里工作。师大的分房规则随着修建房屋的增多也发生了改变。程国庆在师大的筒子楼里分到了一个小套间,他的小家庭就住在那里。
  我跟了过去,叫住他,我对他说,程国庆,我想去看看那个孩子。他不置可否,顿了顿,朝前走去。我紧走两步,跟上了他。
  孩子躺在婴儿床里,熟睡着,圆鼓鼓的小脸蛋红扑扑的。我情不自禁地俯下身去,轻轻吻他,一股婴儿的奶香扑面而来。突然,他睁开双眼,看了看我,开始咿咿呀呀地跟我说话。我回应了一声,他兴奋坏了,冲着我咧开嘴,肆意地笑。他在床上手舞足蹈,使劲对着我伸开双臂,我着魔一般抱起他来。他靠着我的肩膀,手指放进嘴里,安安静静地吮吸着,软软的头发蹭着我的脸颊,我的心脏猛然间温柔得无力跳动。
  这是程国庆的孩子。是程国庆和夏茭白的孩子。他的爸爸,是我深爱的男人,他的妈妈,曾经是我的闺密,但后来,她是我的敌人。从一开始,我们之间的关系就是如此复杂。
  他的名字叫作程青书。
  并不是纪录片里演的那种苦情故事。夏茭白的大夫同意她结婚生子,孩子三个月时,按照时间,夏茭白应该接受第二次心脏瓣膜更换手术。成都的医院已经开展了这项手术,难度和危险程度大大降低。夏茭白选择了在成都做手术,她的状态很好,先是停掉了母乳,然后进行了各项术前评估,所有的检查数据都在正常范围以内,这表明她的身体能够承担这样一场手术。
  夏茭白亲吻了她的孩子程青书,亲吻了她的丈夫程国庆,袅袅婷婷地走进了手术室——她是走进去的,而不是躺在推车上被推进去的。
  两个钟头以后,等在手术室外的程国庆被叫进去,见她最后一面。程国庆亲手签字的术前通知单上,最后一项列着,麻醉意外。小概率风险,被她碰上了。
  程国庆不能接受这个现实,他不同意火化。他寸步不离地待在医院,歇斯底里地大闹,不是医闹,他就是在医院里痛哭,扶着墙,号叫、哭泣,不肯离开。于是程国庆妈妈做主,走了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结果出来,医院没有任何责任。这样一番折腾下来,夏茭白去世两个多月以后遗体才得以火化。   此时,程国庆已经筋疲力尽,眼泪流光了,人也就渐渐镇静下来,至少从表面看来,他是完好无损的。但是,我猜,他的心已经碎掉,他用一颗残破的心,行尸走肉一般地活下去,就像我一样。
  没人知道,在高三暑假的那个夏日午后,我变成了一个心如死灰的人。从此以后,我的内里千疮百孔。我是一个空心的人。
  2
  程青书的日记之七
  2019年11月28日,星期四,细雨
  感恩节。
  我去焦老师家里,讨论课题。这段时间,我去得很勤,焦老师倒是满意的,他愿意停下手里的工作,与我交流。书房的门半掩着,我一边听着焦老师指导,一边看见史佑在外面走来走去地做事情。
  史佑用扫地机器人清洁地面,又用洗衣机清洗了床上用品。午餐她做了意大利面,留下我,一起吃饭。意大利面是我熟悉的味道,辣,微微偏甜。史佑喜欢这样的甜辣味。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的口味还是没有改变。
  有时,我觉得史佑是一个固执的人。她表面看起来很随性的样子,其实她有她的坚持。譬如,她一直把我当成她的孩子,即使我长大成人了,我也还是她的孩子。她爱我,但与之谈恋爱的,永远是别的男人。
  我记得,在我上幼儿园大班时,有一个嗓音动听的男人追求她,他唱了很多情歌,录成磁带,送给她。我觉得他挺好的,有一双温和如驯鹿的眼睛。他对待小孩子很有一套,也很耐心。当我不想喝牛奶的时候,我会抗议:“我已经五岁了,不用喝牛奶了。”
  “五十岁的时候,我们也还是要喝牛奶。”他朝我眨眨眼。这是很有说服力的,于是我乖乖喝下去。
  家里的磁带播放着他唱的歌,其中一首叫作《请跟我来》。富有磁性的男声做着爱的表白:我踩着不变的步伐,是为了配合你到来,在慌张迟疑的时候,请跟我来。
  那首歌是男女对唱,我不知道跟他对唱的女生是谁。我问史佑,史佑告诉我,那是她自己。他俩在学校的文艺晚会上联袂演出,也是在彩排中熟悉起来的。他是师大化学系的研究生。
  他的嗓音略微低哑,史佑则高亢明亮,他在低微的音阶上起步,史佑扬起节奏,将韵律带到更高更远的地方,就像是一处高高的台阶上,他们牵着手,史佑在前面一点,拉着他的手,回过头,朝着他嫣然一笑。我把台阶的比喻说给史佑听,史佑捧起我的脸大大地亲了一口,她对我的比喻很是惊喜。
  不过,看得出来,史佑是犹豫的。她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喜欢他,仿佛一道艰深晦涩的数学题,要用很长一段时间去进行计算,到了最后,或者仍旧是无解的。
  他经常约史佑看电影,师大附近遍布着录像厅,一块深蓝色的门帘内就是黑漆漆的放映室,跟黑店似的。史佑总是带着我。我看不懂那些片子,我惧怕那种黑暗所在,我央求史佑不要再去。史佑便拒绝他的邀请。史佑的态度让我感到安心,她把我放在最重要的位置,那个男生显然是微不足道的。
  他邀约史佑去铁轨附近散步,那里开阔而幽静,春天以外的季节也会有一些缤纷的野花开放着。我们三个人在田野间的小路上慢慢走着,累了就在田埂上坐下来。他试图去拉史佑的手,史佑轻轻闪开。史佑牵起我的手,指给我看地里的作物。史佑认识那些在我看来鱼目混珠的庄稼,她懂得分辨韭菜和小麦,也知道大米、面粉和菜籽油的原初植株。
  我在乡下长大,她笑着说,而你,程青书,你是一个城里的孩子。那个男生凑过来,递给我一朵花心微蓝的雏菊,讨好地说,程青书,其实我也不认识这些。
  他是重庆人,他的家在长江边上,他知道很多鱼的品种。放假返校以后,他会给史佑带来一些晒干的鱼片。史佑把它们收进一只玻璃糖罐,每天发给我一点点。史佑知道,吃得太多,我会咳嗽的。
  我得先把这个小小伙子伺候好了,过了他这一关才行。我听见他在背地里对史佑说。史佑轻轻一笑,没有否认。这让我觉得,他是对的,他是个聪明人,史佑首先是属于我的。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史佑告诉我,她接受了这个男生,他是她的男朋友了。他们总是在一起,一起到幼儿园来接我,带我去食堂里吃晚餐。分开时,他送我和史佑到我家楼下,恋恋不舍地拉着史佑的手。
  我听见史佑对他说,这孩子会一直跟在我身边。他立即回答,我同意。我对他的态度很是满意。我也觉得自己是要一辈子跟史佑在一起的。
  那個好脾气的男生与史佑在一起两年,我几乎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史佑也经常给他安排差使,例如降温的时候到幼儿园给我送毛衣,或者是陪我玩皮球。
  史佑经常跟我讨论人生的大问题,像要不要跟着那个男生去重庆生活。史佑对我说,那个男生是家里的独生子,身世显赫,他爸是一家大型军工厂的厂长,他妈是妇产科大夫,家里已经为他找了一份工作,是在他爸的厂里工会工作,清闲、体面。男生的父母没见过史佑,但充分尊重儿子的选择,发话让史佑也去重庆,也进那家工厂,到团委工作。这种养尊处优的官二代的人生蓝图,史佑细细说给我听,她问我是否赞成她嫁给这个男生。她告诉我,一旦去了重庆,就会与我分开,我不可能跟着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外人去重庆,即使男生和他的家人同意,我的家人也不会答应。
  我立即就紧张了,我抱住史佑,坚定地表态,我不答应她嫁给这个男人。等我长大,我会娶她。史佑摸摸我的脸,笑起来。
  史佑的恋爱仍然持续了一段时间,分手是在他们研究生毕业前的一个月。那一个月里,他们各自所在的系里有不少的活动,诸如拍集体照、聚餐,还有给各自的同学写纪念册什么的。他很少露面,就连我爸都察觉到他出现的频率降低了。我爸知道史佑的这个男朋友,他们在楼下遇见过,史佑把他介绍给我爸,我爸还试着想要请人家喝酒,史佑没有答应。
  有一天早晨,我睁开眼睛,看到的不是史佑,而是我爸。我爸连续两个月没有回来了,他住在黑龙江的一家小旅馆里,乘坐绿皮火车往返于俄罗斯,他的工作有一个时髦的名字,叫作倒爷。他把中国的茶叶、皮鞋和大衣卖去俄罗斯,又从俄罗斯带回来羚羊角、毛皮帽子之类的。   我爸给我做了早餐,一碗蒸蛋,他大概不知道蒸蛋里面需要加水,那碗蛋像一个骨瘦如柴的老太太,干瘪、冷硬。当然,他也没有加盐和作料。我像是嚼着一些碎纸。
  我的书包里有一条琥珀项链,不是用那种质地精美的长盒子盛放起来的,而是用一张报纸敷衍地包裹着,我爸让我交给史佑,那是他从俄罗斯带回来的礼物,他让我告诉史佑,这是货真价实的琥珀,每一颗里面都住着不同的爬行动物。
  我爸也给我带了礼物,一件深蓝色的大衣,我试穿了一下,比我的身高小了起码两个号。我爸尴尬地挠挠头,说不知道我已经这样高了。
  临去幼儿园时,我爸叫住我,漫不经心地问了一个问题。他说,史佑的男朋友最近怎么没过来呢?我感到奇怪,我不明白他是怎么知道的,毕竟他根本就不在家。我爸看出了我的疑惑,他露出调侃的表情,像一只猎犬一样在空气里嗅了嗅,他说,最近这里没有男人的气味儿。
  我爸说得没错,只是,他没有嗅出来,这里其实也没有女人的气味儿。那段时间,我差不多都住在史佑的宿舍里,临到毕业,她的宿舍一下子空了出来,那些舍友已经各奔东西,我就住在那里。一个幼儿园大班的小男生住在女生宿舍里。走廊上到处是清理出来的垃圾,一些书和旧衣服也被扔掉。
  史佑坚守在乱糟糟的女生宿舍,我也跟着她。我爸回来的那个晚上,史佑刚好带着我回到我爸的家里,因此,醒来时,我看到的是我爸的脸。史佑已经赶去拍毕业合影。
  我爸的提问很对我的胃口,我笃定地跟他说,史佑现在没有男朋友。
  那个与史佑对唱《请跟我来》的男生,在返回重庆以前,见了史佑一面。我依然是在场的。在他们不成形的恋爱史中,我一直都在场。
  这次见面的地点是在女生宿舍楼前,史佑正要带我去食堂里打饭,她手里拿着两只饭盒。这是晚餐时段,宿舍楼前熙来攘往,都是打饭打水的人群。有一些女生被男朋友伺候着,由男孩子拎着水壶、端着饭盒,一路甜言蜜语地送到宿舍楼下。
  显然,这不是一个适宜分手的地方,但史佑就是在这里被他拦下。他们就在人流中说着话。我靠着史佑,倾听他们的交谈。他一直在说话,说了很多很多的话。大部分我都听不太懂。史佑间或敷衍地“嗯”一声,看起来心不在焉的样子。
  我觉得他很傻。这是不对的,节奏不对,气氛不对,方式不对。他的表情看起来无比伤感,可是,在这个嘈杂的女生宿舍楼门前,这种伤感是多么的滑稽。他说着大量文绉绉的话语,一个理工科男生,试图借用自己的短板——烦冗的文字来诠释自己的情感,这也太缺乏智慧了。他啰里啰唆地一径说下去,完全停不下来。我拉拉史佑的衣裳,我想插嘴说一句,问问他是不是负责讲话的开关失灵了。史佑制止了我,她好整以暇地说了几句话,结束了这次漫无边际的谈话。
  史佑的言说方式非常美,她尊重他的规则,也借助了文学作品的力量,诗歌、散文,甚至童话的隐喻。我只记得她说的其中一段,大意是,它并不是我的花,我只是途经了它的绽放。
  史佑的话,让他的眼眶变得潮湿。他控制不住自己,当众落泪。有路过的男生朝着他吹口哨,他们站定下来,起哄道,快看!他哭了!他真的哭了!
  我早就说过,此地不宜抒情。我对他不再抱有残存的同情,我恨不得在史佑身上贴一张标签,表明这个愚蠢的男人跟她没有一毛钱的关系。显然史佑的感受与我的是相似的,她领着我,匆匆离开了他。
  我们去食堂里打回了简单的饭菜,一只饭盒里盛着一个菜包子,另一只饭盒里是白米粥,那都是我的晚饭。史佑不吃晚饭,她对身材的管理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我曾经用巧克力之类的美食来引诱她,但史佑像个坚定的革命战士。她视长胖為畏途。那几年,她迷恋穿白色衣服,她告诉我,穿白衣服的女人必须纤细。我自作聪明地接上她的话,我说,胖女人穿上白衣服,就像是一头在天空中飞翔的猪。史佑眼前一亮,亲吻我的脸颊,夸奖我有语言天赋。她总是喜欢没完没了地称赞我。不过,我大煞风景地继续说,我不明白,你为什么喜欢穿白色?穿着白衣服,好像是医院里的大夫,我一看见就想起打针。史佑微笑,她答应我,以后不只穿白色,也穿黑色与灰色。
  我们端着饭盒往回走,远远地,在女生宿舍楼下,我看到他。他还在那里。还好,没等我们走近,他就走了。他像是故意等在那里,要看史佑一眼,然后,决绝地离开。
  他就这样离开了成都,离开了师大,离开了史佑。
  我把我爸从俄罗斯带回来的琥珀项链交给史佑,史佑把它放进了一个盒子里,盒子里还有一些首饰,都是我爸陆陆续续让我送给她的。她几乎从来没有戴过。我猜她一定是对我爸的眼光嗤之以鼻。我也不认同我爸挑选饰品的能力。他是个很闷的男人。或者说,他没有给过我足够的时间去了解他。
  不过,我还是告诉了我爸,史佑的追求者惨遭出局。我爸没什么表情,他在清理他的行李箱,他又要出门了。好半天,他直起腰身,他说,我觉得他们挺般配。过一会儿,他补充了一句,他俩肯定都喜欢读书。后面这句话是没错的,可是,他们还是分开了。
  我爸的态度让我不满,他对史佑的婚姻大事太不在意。我提醒他,史佑结婚以后就要去重庆,那就是跟我分开了。这是一件想想都觉得可怕的事,而我爸竟漠然以对。
  我特别讨厌我爸。他跟史佑是两个极端,史佑是白月光,我爸是烟锅巴。
  3
  好几年过去了,我仍然忘不了,考上大学后的那个夏日,在炎热的梧桐树下,我伤心欲绝,时间就像停止下来,整个世界只剩下烦嚣的蝉鸣。日光刺目,我睁不开眼睛。当时的我,以为这一天永永远远都过不去了,它就像是一道万丈深渊,无论如何我都跨不过去。
  但是,它还是流逝了,连同所有普通的日子,一去不再复返。只是,它就此停留在了我的心间,像一根扎得很深很深的刺,周围的肉腐烂了,坏死了,刺还是扎在那里。爱是短暂的,遗忘是漫长的。我必须用尽一生的力气去慢慢忘记。
  那天下午,我穿着崭新的连衣裙,怀着对幸福的憧憬,走向程家。我在公共澡堂雾蒙蒙的镜子前仔细打量过自己,大眼睛,尖下巴,乌亮的头发,修长的身材,与程国庆无疑是登对的。我断定程国庆亦是倾心于我的,我们有那么多的过去,有一首歌叫作《堆积情感》,仿佛枯黄的梧桐树叶,一片一片地堆砌起来,我们的情意必然也是如此。   我没有想过别的结局。我一直是个循规蹈矩的女子,我相信认真生活就能找到生活藏起来的糖果,认真去爱,就能得到所爱之人。
  那个时辰,也许程国庆不在家,不要紧,我会留下来等着他。六年都等过去了,我不在乎等得更久。我一定要见到他,告诉他我考上川大了,我回到成都了,我们可以正式开始了。
  在程家楼下,有人叫住了我。我回过头来,是季老三。季老三喘着气追上来,他已经是北大大三的学生。这个假期,他从我妈那里要到了我在洪雅县的地址,给我写过两封信,告诉我一些大学生活的注意事项,我简要地回信,感谢他传授经验。
  在师大的工人宿舍,他、史夏和我,是仅有的三名大学生。尽管史夏在高中毕业时做出了与众不同的人生选择,考上了佛学院,但他优异的高考分数是有目共睹的。
  我姐史佐与我大哥史尚,在初中毕业以后就相继辍学了。史佐嫁给了一个油漆工,两口子组成了超生游击队,在第四胎终于等到男孩子以后,他们拖家带口来到成都,躲避超生罚款。史佐在家带孩子,我的姐夫在建筑工地上干活儿。史尚迷上了游戏,他成为最早的一批码农,若干年以后,他开了一家公司,在疯狂捞金的时代,他是当之无愧的佼佼者,互联网让他一夜暴富。尽管他只有初中学历,却不妨碍他公司员工的最低学历都是硕士。随即,史佐的老公被他收编,不再刷油漆,去他的公司当专职司机。
  史夏就读的佛学院在色达,交通不便的时期,成都往返学校需要耗时整整一个礼拜。放假他从不回家,连过年都不露面。如今,家里的窗台上,除了我小学时买来的一套世界名著,还有一个木质镜框,里面是史夏的照片。史夏穿着藏红色的衣服,戴着眼镜,身后是静寂的天空,蓝得不可思议。我家别的相片都安稳地躺在照相簿里,就连我爷爷的遗像,也搁在抽屉中。唯有史夏,进门的第一眼,就能看到他,他的眼神空明而澄净,在照片里超然世外地注视着这个油盐柴米、鸡飞狗跳的家。
  我不能理解史夏的抉择,那意味着他这一生将远离爱情。我对他充满怜悯。十八岁的我无法想象,如果没有爱上程国庆,我的人生将会是多么的孤寂。我并不知道,正是因为爱情,让我的孤寂变得更加彻底、更加悲伤。
  “史佑,听说你今天回来,我去了你家,阿姨说你去澡堂了。”追上我的季老三,注视着我的脸,他的眼中有着莫名的光亮。
  “有急事?”我不解。
  “今晚有舞会,我买了两张票。”季老三摊开手掌,掌心里躺着两张舞票。
  在师大,舞会已经被分成了两种规格,一种是广场舞,仍然是在附小的露天操场中举行,摩肩接踵,人群密集得像下饺子。另一种是在师大一间食堂的二楼,室内,面积不大,灯火幽暗,门票要比露天舞会贵上好几倍,人流相对就要少得多。季老三买的是后一种舞票。
  我迟疑了一下,想着如何摆脱季老三,我有要事在身呢。但显然,季老三误会了我的迟疑,他很不識相,他把这迟疑当成了一种心照不宣,他以为我给了他开口的时机。
  他看着我,开始说话。他断断续续地说了好多话,那天很热,蝉子叫得很厉害,他的话搅在蝉声中,听得我头大如斗。
  然后我迫使自己冷静下来。我终于弄清楚,季老三是在向我表白。他告诉我,许多年以前,就在我爷爷家的公共厨房,他和程国庆出手捉弄我的那一天,那个倔强的、忍泪不哭的小姑娘令他怦然心动。那几年他成了小混混儿,也是因为我。他以为那样的他,更有男人气概,能够引起我的好感。回归学习,还是因为我,我的成绩那样出色,季老三相信我的眼光只会停留在优秀的男生身上,他发愤图强便是基于此。
  季老三不是一个能言善道的男生,但他一口气说了下去,源源不断,滔滔不绝。我只觉得焦躁,我完全没有被他感动,我未曾料想,我和季老三之间再寻常不过的交往,竟然潜藏着如此深不可测的动机。这不是荒诞,简直就是捣蛋。我一心想要速速脱身,我打断了季老三唐僧式的碎碎念。
  “抱歉,我打算一个人过一辈子。”我是这样回复季老三的。我向他宣称自己是独身主义者,这既是坚定地回绝了他,又顾全了他的面子。
  季老三愕然。估计他预先揣测了无数种答案,唯独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在他发怔时,我告诉他,我有事,我要去见程国庆妈妈。
  我对季老三撒了谎,我说的是程国庆妈妈,而不是程国庆,起码此刻,我要做的事,还是一个秘密,不到大白于天下的时刻。待到官宣时,我会牵着程国庆的手,告诉季老三,喏,就是这个男孩子,破坏了我孤独终老的计划。
  那么,接下来,我要怎么跟我爸妈说呢?爸,你养的花被这个小瘪三连花带盆都端走了。妈,我被这头猪拱走。我觉得俏皮一点的风格比较好。我爸妈不会反对,他们一向认为女孩子应该早婚,史佐便是例证,当她拿着一大堆不及格的考卷回家,宣称自己谈恋爱了,我爸妈的反应不是去查看那些试卷,而是问对方的家境如何,何时来提亲。尽管我姐夫出身草莽,我爸妈对此略有微词,但他们还是兴致勃勃地筹备起嫁妆来。
  “养女儿就像是卖菜,不管多水灵,趁着早市就得脱手,拖下去,再好的成色,那价格都是要大打折扣的。”这话时常被我妈挂在嘴边。
  至于程国庆妈妈,她对我们的恋爱会有怎样的反应呢?我是否应该对程国庆妈妈说,程国庆是一个特别好的男孩子,值得一个最好的姑娘去爱,很凑巧,我就是那个姑娘。或者是,恭喜我吧,我喜提了一个大傻瓜,这大傻瓜就是您的儿子。
  对了,这不是我一个人的事,那么,程国庆这小子,喜欢的是文艺体还是自带喜感的语式?说不定他喜欢的是地下恋情,根本就不想让所有人都知道。这些问题很烧脑,足够让我失眠一个礼拜。
  我的思绪已经跳脱出季老三的表白,控制不住地畅想着唾手可得的幸福。季老三没有放过我,他听见我说要去见程国庆妈妈,好整以暇地说,你先去吧,我在这里等着你。
  我被他搞得很烦,他就像一块贴错了地方的黏胶。我跟他说,程国庆妈妈多半会留下我吃晚饭,跳舞的事情以后再说。我不知道季老三有没有明白我的意思,他扶了扶眼镜框,看着我,慢条斯理地说了一句让我终生难忘的话。   “程家这几天应该很忙的,史佑,你知道的吧,程国庆就要结婚了。”
  我一直记得那个头晕目眩的刹那,我像被人连抽了好几个大耳光,眼前金光乱闪,接着就是一片模糊。季老三的脸仿佛在水中荡漾,他的声音变得遥远起来,像是有成千上万只夏蝉,不在树上嗡嗡作响,而是一齐钻进了我的耳朵,有人指挥着它们,一二三,叫!它们万马齐鸣、节拍一致,在我的脑子里一齐叫起来。我用残缺的力气,虚弱地对季老三说,我快要中暑了,我得先去程家坐一会儿。
  季老三想要搀扶我,被我拒绝了。他大概是被我惨白的脸色给吓坏了,只好依言注视着我朝程家走去。程家住的是二楼,然而每一级楼梯都有如险峻的峭壁,我一步一步往上攀爬,那楼梯没有尽头似的。我心里渐渐涌起一种前所未有的悲壮,就在这短短的几分钟里,我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我要退学,现在、立刻、马上就嫁给程国庆。
  从季老三那里我得到的消息是,程国庆要结婚了,我自动过滤了其他所有的因素,只剩下核心要义,那就是程国庆想要结婚。没关系,既然他眼下就想结婚,而那时在校大学生是不允许结婚的,那么我就舍掉上大学的机会,先嫁给他好了。我的年龄没到法定婚龄,这也无所谓,我们可以学习洪雅乡村里的年轻人,直接摆上喜宴,就算事实婚姻成立。
  我对自己说,但凡程国庆所要,我都可以不顾一切地满足他,牺牲我的学业也在所不惜。考上大学,原本就是为了回到成都,回到他的身边。只要能跟他在一起,全世界我都可以放弃。
  从一楼到二楼的十几级台阶上,我重新规划了自己的未来,任何妥协与让步我都可以承受,只要能够跟程国庆厮守。当我站在程家门口,那颗纷乱震惊的心,已经暂时安稳下来。
  门开了,程国庆不在家,他妈妈在,程家的七大姑八大姨也都在。一大群女人正在布置新房。我的眼睛被晃花了,因为屋里有数不清的气球、彩带,每件家具都贴着大红的“喜”字,看起来像是新年晚会的现场。
  程国庆妈妈为我端来果盘,还抓了满满一把喜糖。我在沙发里坐下来,这是程国庆的卧室,这张沙发是崭新的,室内的家具都是新换的,双人床上铺陈着喜气洋洋的锦缎被面。床头挂着一幅巨大的婚纱照,遵守当时流行的浮夸风,以华丽宫殿作为背景。程国庆穿着照相馆里统一样式的西装,拘谨得像個被抓住的扒手,他僵硬地搂着一个女子,后者穿着千篇一律的影楼婚纱,大裙摆飞起来,脸上化了浓妆,怀中有一束五彩缤纷的新娘捧花。我确定我不认得这个该死的女人。
  程国庆结婚的事,他妈妈亲口告诉了我。他妈妈并不快乐,面容略带忧戚。她说程国庆从小到大没有一次听过她的话,这一回,更是擅自做主。双方家庭都不同意,但程国庆先斩后奏,拿着户口本跟女方登记了,逼着父母就范。我看着他妈妈,从她口里听到“登记”这两个字,我竟然没有觉得痛,我的状态像做梦一样,即使全身的血液都流光了,我也不会痛。
  好吧,在法律上,程国庆已为人夫。我竭力镇定住自己,我对自己说,我要尽快跟程国庆谈一谈,叫他离婚,离婚以后我就嫁给他。他真是很傻,结婚没什么大不了的,他为什么不告诉我他想结婚呢?我可以跟他结婚的,任何时候都没问题。
  我的胸口像塞着一块大石头,无法呼吸。我的脑子里乱成一锅粥,像一台高速运转的电脑,无数念头纷至沓来,我什么都想到了,就是没有想过这件事里面的第三个人——程国庆的妻子。我一门心思地只想着我与程国庆,我要与他在一起,哪怕不顾一切地私奔。
  程国庆妈妈拉着我的手,推心置腹地跟我说着话,偶然有几个字眼进入我的耳朵,那些字眼非常简洁,能够让我判断出她的语义。结论是,她最终被迫答应了这门婚事。因为这个不成器的儿子在决定结婚以后靠谱多了,甚至接受了她的安排,进入师大当工人,获得一份旱涝保收的固定收入,做出了自力更生、养家糊口的样子。看来,是夏茭白改变了程国庆——我从乱七八糟的思绪里惊醒过来,我听到了夏茭白的名字。
  “茭白是个不幸的孩子,我是疼惜她的。但是,作为儿媳妇,那又是另外一码事了——不过,现在的年轻人,父母的意见是不作数的。”程国庆妈妈无可奈何地继续说着。
  我难以置信地再次看向那张结婚照,没错,仔细辨认,那个戴着珍珠耳环的新娘,其实我是认识的,我故意要忽略她的眼睛,但她炯炯有神的双眼,就那样一动不动地看着我。
  这就是夏茭白。
  拙劣的拍摄技术完完全全地隐去了她的仙气,她就是一个市井中的烟火女子,被装进租来的婚纱里,捧着一把假花,配合摄影师做出僵硬的动作。至于照片外的这个房间,这些五花八门的婚庆用品,与她的格调是多么的不搭。但是,不管隐藏在多么凡俗的尘世,她还是她,是程国庆所爱的女人。
  爱,这个意向像一颗加速度的子弹,瞬间击中了我的心脏。我的眼前一阵发黑。就在这一刻,我意识到一个无力面对的真相,程国庆不是天然的雄性基因发作起来,异想天开渴望结婚,他只是,想要跟夏茭白在一起。他爱的人,是夏茭白。
  我心如刀割。
  程国庆妈妈还在说话,她邀请我参加婚宴,时间定在两天以后,地点是春熙路的一家酒楼。我听见自己回答的声音,我强笑着向她道喜,解释不能出席婚宴,因为明天我就要去参加口语集训,我报了一个培训班。我请她转告程国庆,我祝福他与夏茭白。
  我表现得那么自然,我笑得那么虚假,我的贺词那么得体。这个世界,什么都是假的。我跟夏茭白的闺中情谊,我与程国庆妈妈的师生情谊,在这一刻,灰飞烟灭。从此以后,我不想再看见她们,她们中的任何一个,我都不想见,包括程国庆也是一样。
  永不相见。
  永不。
  我恢复了神智,站起身来,向她告辞,她塞给我一大包喜糖。我呆呆地拿着喜糖,走出程家。我看到季老三,他还等在那里,在太阳底下,挥汗如雨。我的单身宣言没有吓退他,他还在徒劳地努力。我觉得异常悲凉,不被程国庆在意的我,在季老三的心里,却是一个他梦寐以求的人。
  然而,我不能欺骗季老三,他是无辜的。喜欢一个人,是没有错的。我走到他面前,冷静地对他说,我有一个喜欢了很久的人,那个人,你也认识,他叫程国庆。季老三如遭雷击,他面如死灰,默默地转身走开。这一天,他是第二个被伤透了心的人。   滑稽的是,那一晚,我和季老三不约而同地采用了相同的方式来排遣忧愁,我们在不同的地方喝到烂醉。店铺打烊以后,我们提着好几只啤酒瓶,从不同的方向回到家里。
  于是,深夜里,在工人宿舍门前,我们相遇了。季老三比我醉得更厉害,他已经摇摇晃晃,我不知道他有没有认出是我,他朝着一只石凳子砸了一瓶啤酒,清脆的碎裂声让他开心地大笑起来。有人打开窗户,骂了一句神经病。我没来由地觉得很好,我也砸了一只瓶子,玻璃四散,啤酒乱溅。季老三使劲地笑。更多被吵醒的邻居探出头来,一通骂。季爸认出了季老三,从屋里匆匆出来,把他给拉了回去。
  我们是两个落魄的人。不同的是,季老三有机会表白,而我连表白的机会都没有。那时,季老三也还不知道,他未来的人生将会有多么的圆满。他原本是不必介意这细小的落败的。
  那夜,我坐在小花园里,我爸妈未曾察觉我的晚归,我一向是个独立的孩子。我喝完了所有的啤酒,站立不稳,不知什么时候,我趔趔趄趄地走到了程家楼下。
  抬头望去,婆娑的树影里,程国庆的房间漆黑一片。程国庆妈妈告诉过我,他和夏茭白去了上海。此前夏茭白是一直住在上海的,他们不知怎么好上了,因为程国庆,她不顾夏妈的坚决反对,执意来到成都。这一次,他们分别去正式拜见夏爸和夏妈。他们的婚姻,遭到了程家与夏家的一致反对。夏茭白是个有病的姑娘,还比程国庆大两岁,在程国庆妈妈眼里,她是配不上程国庆的。夏家的评判大抵如此,在他们看来,程国庆一无是处,还不肯去上海定居,非要把自己的闺女骗到成都来。
  什么都阻拦不了这两个决定结婚的人,他们不管不顾地相守在了一起。程国庆不知道,这段爱情的附属品,是一个几乎伤重不治的女孩。然而夏茭白是了解的。她知道,我爱程国庆,她什么都知道。可是,她还是跟他在一起了。她是一个狠心的人。我诅咒她。
  思考和行走让我累到极点,我在草地上随随便便地躺了下来,闭上双眼。迷蒙中,有人在我身边坐了下来。我睁开双眼,看到季老三,他咻咻地喘着气,像一头兽。我笑了,我说:“怎么又是你?”他含糊地说:“我从家里出来了,我一直跟着你,我不放心你。”
  “你看到了吧,季老三,我喜欢的人,是住在楼上的那个新郎,他没有娶我,他娶了别人!别人!”我用力拍打着草地,草里有些疙疙瘩瘩的泥块,掌心敲打上去,我浑然不知。我简直失去了痛觉。再也没有什么能让我疼痛了。
  “忘了他吧,史佑,”季老三突然疯疯癫癫地哭起来,他说,“我一直都喜欢你,史佑,为什么你看不见我?他有什么好?他学习那么差……”
  “爱是不讲理的,”我笑起来,我拍拍他,说道,“季老三,如果我爱的人是你,说不定,你爱的又会是别人。”
  季老三默默饮泣。
  “不要紧,史佑,在跟你说出来以前我就告诉过自己,就算你拒绝了我也没关系,我不埋怨你,”季老三口齿不清地慢慢说着,“但我不会再靠近你了,如果你有求于我,我依然会鞠躬尽瘁。从今往后,我会把这份喜欢藏起来,不再招摇过市。我会努力过得更好,希望你也是。”他说得真诚而伤感。
  那一刻,我被他打动了,他是个福泽深厚的男人,他值得擁有更好的生活。在我三十五岁那年,他确实践行了这个诺言,他帮助我去了美国,他努力隐藏起过去的事,虽然失败了,但是我不怪他。他只是一个人,有七情六欲,他不是一个神。
  有什么东西落在我的脸上,我摸了摸,是水滴,我仰起头来,看到季老三的脸,他仍然在哭泣。我试着伸手替他擦去泪水,他猛地抓住我的手。
  然后,不知怎么地,他就抱住了我。我没有推开他,我感到无法言说的孤独,被人拥抱自然是好的。我们紧紧抱着,在盛夏的夜里,却像是两个冻坏了的人,相互取暖。
  我们的身体越来越热,仿佛爆发以前的火山。忽然间,他拼命撩开我的裙子,他摸索着我。我试图阻止,可是我的阻止是轻飘飘的。他的手越来越烫,他扯下了我的内衣,他依旧哭泣着,然后,不知怎么地,他一下子就冲进了我的身体。刹那间的不适以后,我在酒精的作用下,感到的是一种莫名其妙的释然。
  那是我的初夜,我像一封密封的信件,被完全地撕开了。我承受着他的体重,也承受着理应是撕裂般的疼痛。奇怪的是,我并不觉得难受,我使劲抱住他,希望他的刀刃能够更深地扎向我的内里,我需要无与伦比的伤害,唯有伤害,能够拯救我。
  可惜,一切很快就结束了。自始至终,我都没有问过,在我以前,季老三是否有经验。但显然,他生涩得难以自持,根本不懂得技巧与分寸这些。他像一团烟花,火一点燃,就在我体内的黑夜里绽放出瞬间的璀璨。他脱离了我,我立即被巨大的空虚所笼罩,我居然伸出手去,抱住了他的后背,不肯让他离去。我乞求被他刺伤,我需要用一种痛苦,去掩盖另一种更深的痛苦。
  “你不爱我,史佑,”季老三试图挣脱我,他哽咽着,“我不是程国庆,你看清楚了,我不是他。”
  “你是个笨蛋。”这是我的回答。
  我抓住他,我的指甲划过他的皮肤,他像个无助的小孩,在酒精的作用下,一直低泣着。当他再一次进入我的身体,我的痛感复苏了。我意识到自己在轻微地流血,血液好像不是从我的双腿之间流出来,而是从我的心里流出来。
  我在一阵一阵的抽痛中平静下来,抬起头来,望向黑色的树,透过树梢,可以看到清透的夜空,那里有满天繁星。我无聊地辨认着天蝎座、射手座,数着北斗七星。星星让我暂时忘记了程国庆,忘记他爱上了夏茭白这件让我痛彻心扉的事情,也忘记了在我身体里咆哮与流泪的季老三。
  4
  程青书的日记之八
  2019年12月22日,星期天,阴
  冬至。
  焦老师一早就给我发微信,说师母叫我去家里吃羊肉。
  我去的时候,焦老师照例在书房里,史佑把家里收拾得整整齐齐,花草都浇过水了,滴答着透亮的水珠。她拿了一些水果给我,我不太想吃,她就那样笑吟吟地递给我,看着我吃下去。   “还是不喜欢吃水果,”她笑着叹口气,“也不是懒,我削好了你都不爱吃。”
  我有点汗颜,幼年时,为了哄我吃水果,她是使出了十八般武艺。
  “再来一点柚子,冬天吃这个最好,散寒的。”她剥开厚厚的皮,递给我一瓣。
  “我不是小孩子了,史佑,你不要这样,”我直言不讳地说,“我们不是大人和小孩子的关系,你知道的,这也不是吃了一颗糖,就会心满意足,什么都忘记掉。”我指的是我爱她这件事,看得出来,她是在尽力淡化,她时刻提醒我,我们是隔着辈分的。可是,这并没有什么用,我什么都知道,却不妨碍我爱着她。
  “程青书,事实上,当我见到你的时候,你还是一个肉乎乎的小婴儿,在我眼里,纵然到了八十岁,你依然是一个孩子,”史佑放下盘子,她的口气像是一个絮叨的母亲,“你只需要记得,我是你的师母,有一个随时叫你来改善伙食的师母,难道不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
  “从前的师母也经常叫我来吃饭。”为了证明我们的关系是不一样的,我口不择言。
  “你这样,无非是让我难堪,最终逼着我再一次离开,你想一想,可是这样?”她看着我。我低下头去,不,当然不,我不能再让她走,这些年,我是多么惦记她,我对自己发过誓,只要她回来,叫我怎样都可以。
  “我听你的话,我不再任性,我不说那些话了。”我抬头望着她。
  她莞尔,起身去厨房收拾。
  她一早去了一趟简阳,打包了羊肉汤。从前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每到冬至,她也会去简阳买羊肉。她不让我吃太多干辣椒面,单独为我切一碟子碧绿的新鲜辣椒。那时,在饮食方面,她管我管得很严,不太赞成我吃上火的调料,我到了六岁左右,才头一回吃到有辣椒酱的汉堡包。那还是沾一个追求者的光。
  当重庆男生彻底消失在了史佑的生命里,接踵而至的,是一个诗人。
  史佑就职的翻译公司在美领馆附近,业务之一是帮助那些想去美国的人写申请、办手续。我想她的收入是很好的,因为她常常给我买昂贵的礼物,她甚至凑起钱来,为我买了一架钢琴。这真是一件让人为难的馈赠,因为我爸住的是师大的筒子楼。在师大,那样寒酸的住房基本都被拆掉了,就剩下这一栋。我爸的人事档案还在师大,但他在外游荡,多年没有回到自己的岗位,分配新房这件事情是轮不到他的。至于买商品房,他恐怕没那么多钱,他租了两间屋子,养着一大堆小动物,又高价聘请了一个胆子够大的工人替他照看。这些开销都是很大的。
  锃亮闪光的钢琴放进了狭小的房间里,像是一道刺眼的光芒,照亮了屋里的狭窄与昏暗。我爸看到那架钢琴,什么都没问,甚至没问我是谁送来的。吃饭的时候,他端着碗,对着那架钢琴,突然失了神,怔怔地露出笑容,那是一个苍凉的笑容。我不明所以。
  就在这个时期,诗人出现了。一开始,他的身份是史佑的客户,他写了一些历史诗,得到了美国一位华裔诗人的高度赞许,对方给他寄来邀请函,邀他前往美国,担任一份华语报纸的编辑。诗人愿意去美国。障碍在于他的英语很差劲,大学期间他攻读的是俄语,他可以把舌头弹得像手风琴一样麻溜儿,但英文单词他所知有限。他来到史佑供职的公司,希望获得公司的帮助,为他填写数不胜数的表格。
  就这样,他见到了史佑。事后,他用了不少詩篇回忆那一次的见面,他像制作蒙太奇那样,一格一格地再现史佑从街道对面走过来的景象。当时,他坐在新开张的肯德基餐厅里,隔着巨大的落地玻璃窗,看到她从马路对面走过来,怀里抱着一沓资料,素颜,简单的白色衬衫,仿佛把全世界的阳光都带了进来,而诗人置身的餐厅角落,是那样的幽暗。
  诗人在诗篇里记录着与史佑相识的全过程,不过这些诗,都是在诗人失恋以后创作的,据说诗人摆脱失恋的最好方式就是写诗。在恋爱进行时,他们的智商暂时下降,反倒难以成句。
  史佑为诗人的出国事宜提供了全方位的协助,除此以外,她还答应了诗人的请求,担任他的英文家庭教师,这是额外付酬的。每次上课,史佑都会带上我,因为他们的授课时间是在史佑的工作时段以外,周末或是晚上。史佑不得不带上我,事实上,我上学以外的时间,我就是史佑的跟屁虫。我宣称不愿意独自待在家里,我害怕独处,哪怕是白天,我都会感觉背后吹来阴冷的风,风里有一只神秘的手,推开我的家门。我的形容栩栩如生,史佑笑着把我搂进怀中,告诉我,她从未有过这样的体验,她在幼年时,家里永远是人满为患的。
  补课的地点是在肯德基餐厅,那是我提出来的。我喜欢肯德基,它刚来中国不久,还是一间有格调的餐厅,没人将它定义为垃圾食品。我愉快地吃着鸡腿与薯条,史佑则督促诗人听说读写。在我看来,诗人绝对不是一个好学生,他老是在打岔,他老想给史佑讲讲别的事情,比如他的诗歌,比如他即将前往的美国。他一再追问史佑是否对美国有兴趣,史佑没有去过美国,她对那个国家也没有太大的好奇心,此时,她并不知道此后有十几年,她都将在那里度过。
  诗人锲而不舍的盘问让我感到不耐烦,我对史佑有礼有节的回应也不太满意,我插入进来,对诗人说,你应该好好背单词。诗人的脸红了,他说对,提醒得极是。他站起身来,去点了一杯新出品的冰激凌。他想用冰激凌来贿赂我。我吃掉了冰激凌,还是没有给他好脸色。好歹我是见过世面的,我没那么容易放弃原则。
  见面进行到了第三次,诗人打来电话。史佑接完电话,露出惊疑的表情。她告诉我,这人恐怕要找她借钱。我不明所以。史佑说,诗人跟她絮絮叨叨地讲了一大堆,主题是他已经从他爸那里筹集到了一笔钱,同时他家人帮他在人民公园附近的某单位宿舍看好了一套二手房,六楼,两室一厅,房价六万多。他准备买下来。跟一个不太熟悉的女人讲这些,难道不是即将开口借钱的征兆吗?
  我觉得史佑的判断没错,这人请吃了几顿鸡腿、薯条,就要开口借钱,太不像话了。我和史佑惴惴不安地等待着诗人正式开口,我们已经商量了好几种回绝的方案。其中有一种是我提出来的,骗他说史佑打算买辆车,时髦的夏利,她没有多余的钱外借。史佑不会开车,但诗人不可能查看她的驾照。这种事情,我经常给史佑支着儿,她对我的高见照搬全抄。我觉得在这些方面,她好像不是特别在行,这让我有种保护她的欲望。   等了好几天诗人都没有开口,没有说到借钱。就差临门一脚了,我们蹲守在那里,就等着他说出来,然后痛痛快快地拒绝他。下一次补课前的那个晚上,诗人的电话终于来了。我兴奋地守在电话机旁边,那部电话没有免提按钮,我听不到诗人说了些什么,但是,史佑没有说出我们预先彩排的那些话语,她几乎没怎么说话。
  通话时间不长,史佑很快就挂断了电话。史佑简单地告诉我,诗人向她求婚。他已经规划好了他们未来的生活,他说起了那套二手房,不是要借钱,而是具体描绘了他们婚后的住处。同时,既然史佑对美国不感兴趣,他决定放弃去美国工作的机会,留在成都。他已经拜托他在《华西都市报》工作的朋友,介绍他去报社担任副刊编辑,这份薪水足以养家糊口。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有诚意的男人,他所表现出来的真诚与担当,弥足珍贵。不过,对于女人来说,男人只有两种,一种是所爱的,一种是不爱的。因此,当我嘲笑诗人是多么的老土,史佑似乎很赞同我的观点。我告诉史佑,这样的求婚是不能答允的,房子算什么,工作算什么,玫瑰、香檳、单膝下跪这些要件,一样都不能少。
  诗人比重庆男生死得更惨,他连我们的生活都没资格进入,直接就被史佑拒之门外。史佑甚至把这个业务转交给了同事。诗人是个坚忍的男人,他求婚被拒,便继续他的美国之路。半年以后,他办妥了签证,飞向美国。他的诗歌开始阴魂不散地飞回来,他寄来一些美国的中文刊物,上面刊登着献给史佑的诗,那些诗歌艰涩,丝毫不像情诗。
  无耻的是,诗人虚构了他们之间的细节,情境变成了一次无奈的辞别,诗人为了美国梦,抛下了他的白衣女郎,他在诗歌中抒发着内疚、惭愧与想念。这个意淫的男人,遭到了我和史佑最为彻底的鄙视。刊载着他的诗歌的杂志,被直接扔进垃圾桶。有一回,杂志被我爸给捡了回来,我爸居然耐着性子读完了那些诗。
  “他跟史佑挺配的,”我爸说,“一看就是学识渊博的人。”
  我冷哼了一声,我都不想跟我爸多说。现在,我回想起我爸的表情,我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读懂那些句子,我想说给史佑听一听。但是,当我看到她轻盈地往餐桌上摆放着碗碟,她的表情是那么的平静,我竭力克制自己,什么都没有提起。
  5
  季老三是我的第一个男人。
  我的第一个男人不是我深爱着的程国庆,而是兄弟姐妹一般的季老三,这真是莫大的讽刺。
  那个夏天,我和季老三充分发掘了身体的意义,像是寻到了宝藏,须臾不离。我们时常留恋在无人的地方,楼梯转角的阴影处、幽深的树林里,甚至是午后无人的教室,仿佛两头精力充沛的兽,在一切了无人迹之处,用身躯来祭奠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我没有觉得快乐或是不快乐,我只笼统地觉得很好。因为跟季老三做爱的时候,全身的血液都涌向我们连接的地方,我的大脑是空白的,我的心也不会那么疼痛,我会暂时忘掉程国庆,忘掉他已经结婚这个事实。然而同时,我也明白,即使我的身体完完全全属于季老三,但我爱的人,仍然是程国庆。
  “史佑,我求求你,我要你记得我一点点,哪怕少少的一点点就好。”季老三一边汗流浃背地冲击着我的内里,一边发出绝望的恳求。他没有提到爱,他没有奢望那个,他知道我爱的人是程国庆。
  周围的人知道了我和季老三是一对,单位二代两情相悦,同事变成亲家,不是什么大新闻。我和季老三都没有解释,我们已经肌肤相亲,再说什么都没人相信,索性就顺其自然了。有一天,我和季老三从荷花池边的竹林里钻出来,整理好衣衫,刚走到马路上,迎头就碰见了程国庆和夏茭白。他们手挽着手,程国庆晒黑了,更好看了,而我不得不承认,夏茭白也美得令人侧目。
  “嗨!”夏茭白率先跟我们打招呼,“好久不见!”
  季老三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牵住我的手。这一刻,我觉得他很有男人味。程国庆则打量着我们,然后笑着说:“季老三,还是你有办法,这么高冷的史佑,都被你给追到手了,恭喜恭喜。”
  “彼此彼此。”季老三含糊地说着。
  “天太热,我们要去吃冰,一起吧。”程国庆发出邀请。
  我本能地要回绝,但季老三一口就答应下来,他说,好。他紧紧握着我的手,捏得我差点叫出声来。
  我们去了校门口的冷饮店,点了一些果汁冰沙之类的,边吃边聊——其实都是程国庆与季老三在瞎聊。程国庆说着自驾游的系列计划,而季老三说起一些在北京的胡同里见到过的改装车,聊得热火朝天。
  我和夏茭白静静地坐在一旁,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我和夏茭白有好几年没有见面了,从少女到成年女子的这段经历,对于我们而言,都是陌生的。这就像是一首曲子,跳过了一些音节就再也接不上,无论多悦耳的旋律,都是支离破碎的。夏茭白也不作声,显然,她同样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开口。我们沉默地吃着冰沙。说实话,那些冰沙,味同嚼蜡。
  夏茭白比以前更瘦了,穿着碎花长裙,头发在脑后绑起来,看起来是一个楚楚动人的小妇人。如果她不是程国庆的妻子,毫无疑问,我会很喜欢她,就像曾经那样,毕竟她又坚强又可爱。
  但是,一看到她,我就想起我写给她的那些书信,我在信里尽情地倾诉着对于程国庆的爱。我什么都告诉她了,毫无保留。她对我的心思洞若观火,这让我狼狈得要死。
  两个男人吃完了冰沙还不过瘾,程国庆提出来请我们吃火锅。我们朝着最近的一家火锅店走去。程国庆与季老三一路上都在兴致勃勃地探讨着车型,我和夏茭白稍落后两步。
  “其实,爱一个人,不会像想象中那么长久,你说对吗?”夏茭白突然问道。
  我看了她一眼,我明白,她在试探我。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满不在乎地告诉她,程国庆的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啊不,我说不出来。
  “看得出来,你不爱季老三,你看着他的时候,眼睛里没有火花,”她步步紧逼,“季老三只是一个备胎而已。”
  我挑挑眉头,不置可否,我不知道长大以后的夏茭白是这样的毒舌。   “程国庆是个值得托付终身的男人,我爱他。”她继续说着。我不作声。这种赞美,留到家里互诉衷肠就好,我无意做他们爱情的观众。
  “我想,没有哪个男人会像他那样,不嫌弃我有一颗残破的心脏,不在乎娶的是一个随时可能死掉的老婆。”她停下来,盯着我的脸,等待我开口。
  我不可能装聋作哑,我不得不说些什么。于是我说,希望你们白头偕老。这句话是多么的言不由衷,我不是一个没有感情的木头人,我嫉妒夏茭白——我恨她。
  “史佑,当初,我是决定帮你的,我替你传达程国庆的消息,我试着从你的角度去看待他,去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渐渐地,我发现,他真的是一个很迷人的家伙,他的难得之处在于,他是一个真正的人,他的禀性是那么的纯粹,我的意思是,大部分的人,依靠演技来生活,而他,始终都是本色出演。”夏茭白的唇边露出一个苍茫的笑容,“我没有重蹈你的覆辙,史佑,当我爱上他的时候,他也恰好是爱我的,我们在对的时间里,遇到了对的人。”
  我呆呆地望著白茫茫的马路。夏茭白固然残忍,但她说得都很对,包括程国庆这个人,我一直是靠着感性去爱他,没有分析过他的优点。我承认,夏茭白比我更加了解他,她是他的知音。
  我抚住额头,浑身直冒冷汗。我叫住季老三,告诉他我不太舒服,我不去吃火锅了。不等他们回应,我转头就跑走了。
  那晚季老三很早就回来了,他甚至没有喝酒。他站在我家窗外叫我的名字,我躺在床上,翻了个身,不想应答。我妈进来推了推我,叫我出去。我妈就是这样,一是一,二是二,她不屑于懂得我的感受。女儿养大了,要紧的是嫁人。一般丈母娘眼里,季老三也就是未来的青年才俊了。
  我站在季老三面前,他的汗衫散发着难闻的火锅底料的气味儿。他的脸色很难看,他一把拉住我的手,不容分说地往前走。我想要摆脱他,但他的力气大得惊人。
  他把我带到一栋空荡荡的教学楼里。那是暑假,又是晚餐时段,走廊里空无一人。我们没有进教室,他把我拖进了男厕所,在一个隔间里,抱住我的身体,狠狠地撞进了我的体内。
  跟以往不同,他不是一个柔情蜜意的情人,他的态势是那么的嚣张与粗野,然而我立即就感受到了他的无助。他的心里一定攒着无比沉重的情绪。他一边没命地悸动,一边大口喘着气。他一定是受了很深的打击。
  “史佑,你连跟他吃顿饭都受不了,对不对?你爱的人,始终都是程国庆……”他突然放弃了我,伏在污渍斑斑的墙边,无声地哽咽。
  我伸出手去,想要抚摸他的头发,他轻轻地拂开了我的手,低声说了一句,史佑,我终究是等着你的,等你仔细想清楚,我会一直等下去。说完,他收拾好自己,踉跄着朝外走去,将我独自扔在逐渐昏暗下来的男厕中。
  那是我们的最后一次。
  我曾经以为,我和季老三会这样稀里糊涂地过下去,在我们之间,还会有无数的日日夜夜。没想到,每回做爱,对于我们的意义都是一致的,我们都在一次又一次地告别。我在向程国庆告别,而季老三,他是在跟我做着一场漫长而痛苦的告别——以短暂占有的方式,来完成最终的诀别。
  季老三当然没有兑现诺言一直等下去,回到北京以后,他给我写过几封信,也没有别的,淡淡地聊些不相干的话题。我不知道怎么回复他,他也就没有再写信来。
  一年以后,他大学毕业,去了美国。
  6
  程青书的日记之九
  2020年1月1日,星期三,阴
  元旦。
  今天的网络直播节目里面第一句一定是,新的一年开始了。
  是的,新的一年开始了。我躺在床上,想着这一年的规划。这是我的习惯,元旦这一天,一定是要抽象地想一想这一年的重心。
  我想到的是史佑。我的想法很零散,她已经结婚,得到她是不可能的了。但是,我爱她。我要许下一个愿望,让她一直在我身边。哪怕只是看见她,也是好的。
  我在幼年时,一度反复向她确认这个问题,尤其是在她试图离开我的时候,我特别没有安全感。我追问她会不会一生一世跟我在一起,她的回答是:“小家伙,等你长大了,我就变成老太婆了,你巴不得快点离开我。”
  她说得不对,我已经成年,但我还是想要时常看见她。我想,在感情上,我是一个穷困潦倒的人,从来没有被满足过。
  名义上,我有父亲。可是,他很少在家。他总是在路上。每次回来,他都要带回一些小动物。我觉得他对那些玩意儿的感情,远远胜过对我。
  陪伴我的,始终是史佑,从川大本科毕业以后,她可以投考本校的研究生,但是,为了离我近一点,她考上了师大的研究生。
  很小的时候,我喜欢问史佑是否爱我,她似乎没有正面回应过。她说的是,你在你的玫瑰花身上耗费的时间,使得你的玫瑰花变得如此重要。
  这句子本身便美得如同玫瑰花。后来,史佑买给我一本英文版的《小王子》,又找到一本中国台湾版的,是繁体字,史佑陪着我慢慢阅读。那时大陆还没有翻译这本温暖伤感的书。
  听完那个故事,我明白过来,我是史佑的那朵玫瑰花。《小王子》里面说过,那是对一朵玫瑰花的感情,甚至睡着了,那朵玫瑰花的影子仍像灯光一样,照亮我们的生命。
  能够成为被史佑豢养的那朵玫瑰花,无疑我是幸福的。
  别的男孩子最初的结婚对象都是自己的母亲,我的则是史佑。我对史佑说,长大以后,我要与她结婚。史佑笑眯眯地说,好。她让我觉得安心。
  史佑用心地抚养着我,她照看我的身体,也关注我的精神世界。十一岁那年,我经历了男孩子的第一次。我面对着黏糊糊的床单与内裤,不知所措。史佑不知怎么发觉了,她没有提到这件事,但是,她买回来一本漂亮的挂历,里面全是外国名画,各式各样的女子,抱着花束,顶着陶罐,美丽的脸,纱罗半掩的身体。她们是那么的美,美得毫无邪念。她把挂历挂在墙上,每个月翻开下一张。当我看见这些风姿绰约的形象,我感受到的,只是山河湖泊一般的景色,不带肉欲。   史佑的性教育是成功的。我没有像一般的男孩子,在梦遗以后,对性产生特别的兴趣,想方设法去找一些猥亵的图画。我正大光明地欣赏着挂历中的女体。她们是美丽的,不是淫邪的。她们如玫瑰花一般芬芳动人。
  当我识字以后,我自己读完了《小王子》,当我读到许许多多别的书以后,我最喜爱的一本,还是《小王子》。我爸回家时,我把这本书推荐给他,期待书里的内容能够改变他一些。我期待他的质素能够有所提升。
  我爸翻了一下书,放到一边。他不太读文艺类的书籍。他根本不怎么读书。他的抽屉里有几本很破的金庸小说。我多么希望拥有一个学识渊博的父亲,但我爸只会在俄罗斯倒卖中国小商品。在稀有的留在家里的日子里,我们也会聊聊天,他问我班级里的事情,也听我讲一讲史佑。他问过我一个问题:“史佑为什么不结婚?”
  这道题我会。我得意地告诉我爸,在这世上,配得上史佑的男人,还没有出现。我爸皱了皱眉头,他掐指计算着史佑的年龄,他说,史佑不年轻了。
  “凡事将就一下,也就过去了。”我爸说。
  我不赞同我爸消极的观点,我搬出史佑说过的话反驳他。我说,史佑讲过,千疮百孔的事情够多了,唯有感情,须得完美。我爸淡淡一笑,他问我,完美的男人是什么样的?骑着白马,还是穿着黄金盔甲?我说都不是,对于史佑来说,完美的男人就是肚子里有很多很多本书,像师大图书馆里那么多的书。
  “是史佑说的?”我爸认真地看着我。
  “不是,是我自己想到的。”我如实回答。史佑是一个酷爱读书的人,只有比她读更多的书,才能得到她的另眼相看。至少我认为是这样。
  “我的看法也是如此。”我爸点点头。随即他掏出手机,开始接洽发货。他有一部砖头大小的手机,他还有一辆摩托车。他舍得花钱,给自己,也给我。他经常给我零花钱,其实外婆也给我,我奶奶也会寄给我,他们给我钱,还给史佑钱。
  我爸买了摩托车以后,会带我兜兜风,戴上头盔,一踩油门,摩托车轰响着冲出去。他也邀请史佑一道。史佑并不拒绝。我和史佑在后座,我抱着我爸的腰,史佑抱着我。摩托车飞驰在马路上,我有些害怕。史佑倒是不怕,她好像天生对速度充满向往。
  “风里有青草的香味儿。”史佑说。但我什么都没有闻到。
  我爸用摩托车载着我们进入市区。我们到大慈寺里坐一会儿,我爸和史佑坐下来喝茶,我去看开在大水缸里的睡莲。我走来走去,每次回到他们身边,我爸都在抽烟,而史佑在看书。史佑的包里总是有书。他们是静默的,一句话都不说。
  我爸抽烟的样子看起来十分颓废,好像他只会做这一件事。我不喜欢香烟,我也不喜欢我爸。当他再次邀我们乘摩托车兜风,我不干了。我不想跟他出去,我觉得丢脸。因为史佑在场,我觉得我爸让我丢尽了脸。我认为史佑也根本不想跟我爸一起去大慈寺喝茶,她不过是看在我的分儿上没有推辞。
  我们不坐我爸的摩托车,他就独自外出,戴着头盔,身子前倾,“轰”的一声冲出老远。我和史佑望着他的背影,我觉得必须说点什么,因为我爸让我很难堪。我对史佑说,你有没有觉得,我爸像个孩子?史佑惊讶地看了我一眼,她说,是。
  我爸需要被照顾、被管束,他和他的摩托车都像脱缰的野马。我听见我奶奶跟史佑说,让史佑去劝劝我爸,摩托车是一种危险的交通工具,用来飙车就更是险象环生了,据说成都市第一批拥有摩托车的人,已经全部洗白。史佑答应我奶奶,说我试试。
  我不知道史佑有没有劝说我爸,即使有,显然也是无效的。我爸还是骑着他那辆笨重的摩托车,呼啸而来,呼啸而去。我们住在师大的筒子楼里,没有足够的空间放置那辆庞然大物,我爸把摩托车停在楼下,用一根粗大的铁链子拴在一棵树上,就像拴住一匹马。
  过后的几年,我爸已经不再去俄罗斯,他留在成都的时间多了起来。但他不怎么在家过夜,白天他会出现,用一只饭盒,带给我一些家常菜。我爸不是一个细腻的人,他不太会做饭,那些菜,不知道是谁做的。我跟史佑一道分享。我告诉我爸,我喜欢蒸饺。饭盒里出现蒸饺的频率就高了起来。
  史佑吃得不多,她比以往沉默了许多,她本来就很瘦,现在她的衣服显得更加空空荡荡。她的眼睛更大了,下巴更尖了。她一如既往地穿着黑白灰。我觉得她是世界上最适合这些颜色的女人。
  有一天,我爸用摩托车带来那只饭盒,还带来了饭盒的主人,一个走路轻微扭着腰肢的女人。我爸让我叫她阿姨。我爸说,阿姨为我烤制了一只蛋糕。果然,他们从车上搬下来一个大盒子,里面是流淌着巧克力与奶油的蛋糕。那个女人殷勤地问我,喜欢奶油吗?
  我不置可否。史佑曾经带我到食堂的操作间里观察过,她的父亲退休以前在食堂工作,她认识食堂里的一些师傅,他们放我们进去看一眼。因此,那种奶油,我是知道的,厨师将鸡蛋清没命地打发,白色的泥子出现了,浓稠凝固,就是蛋糕上的奶油。
  那个女人跟我說话的时候,老是略微弯下腰来,仿佛我是个小小孩,其实我的个子跟她差不多了。我没有指出这一点,我并不讨厌她。当然,也说不上喜欢。我甚至看不出她究竟是不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因为她的眉毛是文上去的,很深很粗,她的睫毛膏在眼睑下方落了一些黑色的影子,她的口红是浓艳的焰火色,而她的头发,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就是一团爆开的稻草。
  我对她没什么感觉。当她坐上我爸的摩托车后座,紧紧抱住他的腰,用戴着头盔的脑袋靠着他的后背,我觉得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我从来没有留意过史佑对那个阿姨的感受。今天,我想起来这些,我突然对史佑当日的绝望感同身受。那些年,她就在我爸身边,在我爸触手可及的地方,但是,他从来没有靠近过她,他一直都是别人的男人。
  世上再没有比这更为惆怅的事。
  7
  我不怪季老三,他只是凑巧路过了我的青春。人生是一场潦草的演出,我们来不及深思熟虑,总会发生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总会遇见一些擦肩而过的人。这些人与事,就像朝花夕拾、朝升夕落,在我们的生活里,转瞬即逝。   师大不是乡村,但在工人宿舍,流言如同柳絮,轻飘飘地漫天飞舞。所有人都认定我被季老三给甩了,我突然收到了一大波怜悯的目光,那里充满了廉价的同情。
  我不知道程国庆和夏茭白是怎么想的,到了周末,这两口子手挽着手,一次又一次到我家来,约我去喝茶。夏茭白温柔地微笑着,她说:“史佑,跟我们去散散心吧。”她那种眼神,好像我反倒成了那个病入膏肓的人。
  我不想去。但是,我是个不懂得拒绝的人。我呆呆地跟着他们走。
  从师大的后校门出去,通往铁轨的一条土路两旁,有两三家茶馆。一律都是极其简陋的红砖房,简易的篷布底下就是露天茶馆。清一色的竹质桌椅,只有茉莉花茶与绿茶两种。到了中午,茶馆提供面食,也是两种,素面和炸酱面。
  成都人喜欢坐在茶馆里,盖碗茶、报纸、闲谈,人在暖烘烘的太阳底下慵懒地伸展开来,宛如被阳光浸透了的棉被,抑或是在沸水中重新开放的茉莉花,是连骨节深处都透着一股子舒服劲儿。这样松散着、恣意着,一天也就无影无踪地过去了。
  程国庆和夏茭白并不逼着我说话,程国庆是满脸的哀悼,当他一不小心提到季老三的名字,立即抬手给自己一个大嘴巴。
  我简直忍俊不禁。
  夏茭白是怎么想的,我不知道。她不再说到那些不堪回首的过去,她似乎试图挽回与我的友情。这是诡异的,犹如想让一具木乃伊复活——当真复活了,也不是什么大团圆的结局,反而是一部惊悚片。
  有一次,程国庆中途走开了一会儿,夏茭白突然语焉不详地说起他们相爱的经历。我不想听,但是,我不得不听下去。
  “史佑,其实我没有那么卑鄙。”一开头,她是这么说的。
  “你知道,我没有别的朋友,除了你,就只有跟他熟悉一些。”她说。我意识到这里头有故事,果然,她接着说的是:“一方面是为了给你传递他的信息,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我很寂寞,我需要朋友。”
  我作声不得。
  “我去找他,跟他说起你在洪雅的情形,也问问他的状况,那时,我什么都没有想过,在我心里,他迟早是属于你的。”她断断续续地说下去,“过后,我爸闹出了那样的事,我觉得很自卑,不仅是身体不健全,连我的家,也成了那个样子。”她停下来,过了好一阵子,才又缓缓说下去,“我跟我妈回到上海,我更孤单了,我想要恢复与你们之间的联系,我试着给程国庆写了一封信——我不想解释为什么写信给他,而不是给你,但是,我可以肯定的是,那就是一封普通的信件。”
  我有些发怔。
  “程国庆不喜欢写信,他接到我的那封信就去找我爸要了电话号码,打给我。”夏茭白接着说下去,“我们不再通信,变成了打电话,电话费很贵,我们约定每个月的最后一天通一次话。”
  我明白了,电话是具象的,一个美丽的声音在耳边,就像一根撩拨的手指,年少的程国庆,怎么禁得起这样的诱惑?
  “一开始,我能够感觉得到,程国庆是在等待一个人,那个人,也许是史佑你,也许是别的什么人。”夏茭白说着,“当我们的交流逐渐变得深入,那个模糊的影子一点一点清晰起来,无论最初的轮廓是怎样的,但最终,它变成了我的模样——我和程国庆都相信,他等待的人,就是我。”
  我感到了真真正正的悲凉。其实,我不止一次地想过,如果我没有将夏茭白介绍给程国庆,如果他们从来没有认识过,程国庆爱上的人,会不会是我?现在,这疑问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夏茭白那种伤感的神情,已经让我相信了,这就是一场突然发生的爱情。
  我相信了,这又如何?事情的结局并不会有任何的改变。我不是一个圆滑的人,我做不到在他们面前应对自如、谈笑风生。我面对着他们两口子,要多尴尬有多尴尬。
  我学了乖,他们再来找我的时候,我索性带上我的课本,到了茶馆,坐下来看自己的书,一旦看书,外面天塌地陷都跟我无关。
  “史佑从小就是书虫。”程国庆这样评价。这个人,他什么都不知道,他不知道我为他流过的泪、受过的伤。
  铁轨外有一片延绵数里的油菜花,春天来临的时候,那里住着几位流浪的养蜂人,一边酿造蜂蜜,一边在路边出售。有一个来自甘肃的老人,跟程国庆聊得来,我们坐下来喝茶时,程国庆抬脚去把那老头儿叫过来,一通漫无边际地瞎侃。老头儿带来一只小小的玻璃瓶,里面是当年的新蜜,送给夏茭白。
  夏茭白对养蜂人的生活很有兴致,问了一大堆幼稚得要命的问题,好像对方不是养蜂人,而是一个见多识广、浪迹天涯的侠客。老头儿被问得不断地挠头皮,看得出来,他被夏茭白的那些奇思妙想给难住了。
  不过,夏茭白天马行空的遐思,倒是让我想起了当年的武当山之行。世事如此艰难,夏茭白依然有一个浪漫不羁的灵魂。程国庆把她保护得太好了。
  那时程国庆已经被动地走在成为富二代的路上。他妈妈的事业顺风顺水,成为赫赫有名的幼教专家。十来年以后,有一档著名的网络直播节目,每周一期,她是里面的嘉宾,侃侃而谈关于早教的话题。她讲的是一口搞笑的“川普”,但从来没有人嘲笑她,节目后面的留言里是满满的崇敬,她说过的每句话都被奉为圣旨,她推荐的每本书都反复再版,她被新手爸妈们称为“早教圣母”,被教育产业称为“带货女王”。
  这是一个悖论。程国庆妈妈是一个教育家,但她的儿子在世俗的价值观里,算是烂泥扶不上墙。程国庆妈妈对自己的独生子爱恨交织。程国庆与夏茭白结婚以后,他妈妈一度以為凭借夏茭白对他的影响力,能够让他承担起匹夫之责。
  然而,他妈妈被现实狠狠地打了脸。夏茭白竟然跟程国庆一样傻,这个姑娘没有功利心,没有望夫成龙的欲望,她比程国庆还要不像话,甚至怂恿程国庆重新捡起了周游列国的理想。
  两口子当真弄了一辆改装车,开车上路,去往交通不便的深山老林。他们居然登顶了当时还没有完全开发的四姑娘山,这对于一个心脏病患者来说,完全就是找死。夏茭白能够活着回来,纯属运气。
  更为离谱的是,师大充裕的寒假暑假竟然不够他们造的,程国庆找借口请假,就为了在恰如其分的天气去拍摄一张丹顶鹤的照片,或是追赶迁徙的沙丁鱼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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