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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中国政府着眼于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中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抓手,将对经济、社会、环境产生广泛而深远的重大影响,对中国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虽然中国碳排放的增速已出现拐点,且人均碳排放低于美国和欧盟、单位GDP碳排放也呈下降趋势,但中国碳排放总量占世界的比重较大,且呈上升趋势。据2019年《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数据显示,中国经济活动的碳排放量为98.3亿吨,占全球碳排放总量的28.8%。中国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来源是电力、工业、建筑和交通领域,四大部门碳排放量占中国的90%以上。据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的测算,若要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中国需要推进工业、交通、建筑、电力等领域去碳化,那么核能的装机容量将是现在的5倍,风电的装机容量将是现在的12倍,而太阳能装机容量将会是现在的70倍。这意味着,中国要如期甚至提前实现“双碳”战略目标,挑战和压力将是巨大的,其过程将是异常艰苦的,将面临推动经济、产业和能源结构转型升级的紧迫任务。
“十四五”期间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以引领中国经济的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一是加快调整产业结构,逐步降低高污染、高能耗、高碳排放产业和高含碳产业占经济的比重。持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速实现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绿色、低碳经济,重点发展高质量制造业、绿色低碳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减污降碳行动,不断提高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控制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等偏向上游的高耗能工业部门的产能和产量,推动城市公交和物流配送车辆电动化、既有铁路电气化改造,大力引进国际上先进的低碳、零碳技术,降低设备能耗,提升终端用能部门的电气化率,推动各类工业制造的绿色节能改造和低碳转型。在建筑领域,尽快大规模实施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和近零排放建筑标准,对零碳建筑提供更大力度的财政和金融支持。在交通领域,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
二是加快推进能源供给侧改革,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步伐,控制化石能源总量,尤其是合理控制煤电建设规模和发展节奏,大幅降低化石能源生产和消费的比重,提高清洁、零碳或低碳能源等非化石能源生产和消费的比重。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提高光伏、风力发电、生物质能源和核电的比例,加快电力部门脱碳,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推进新能源汽车对传统燃油汽车的替代,明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宣布停止燃油车销售的时间表,继续保持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和支持力度,大规模进行充电桩等相关基础设施的投资和部署,引导生产生活方式向低碳转型。在建筑、制造和生活消费领域加大节能力度,着力提高利用效能。
三是加强绿色技术创新,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实现重大突破。所谓绿色低碳技术,是指区别于传统技术的,具有高技术含量、高生产率、低排放或零排放、低成本或高竞争力特点的新技术。抓紧部署绿色低碳前沿技术研究,加快推广应用减污降碳技术,建立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加快光伏风力发电、生物质能源和核电等相关材料技术、氢燃料技术、储能技术、微电网技术等领域的研发突破和商业推广,提高转化效率。着手布局和推进关键零碳和负碳技术发展,重点关注发电、工业、交通等相关领域零碳和负碳技术的创新发展,争取从产业链和技术上走在世界前列。推动并加速碳捕捉封存等相关技术研发应用,减少碳释放。用更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各类用能主体加大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提高国家整体的能效水平。
四是推动并加速碳汇规模化建设,增强碳吸收能力,为碳中和提供能力支撑。积极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恢复和可持续管理,构建更有激励性的生态资产价值的市场化实现机制和交易机制。制定碳汇林业发展规划,加大森林碳汇的建设,提高国土绿化率和质量,提升区域储碳量与增汇能力。
五是完善绿色低碳政策和市场体系。中央应明确要求各地方政府和相关部委拿出落实碳中和目标的规划和实施路线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制定零碳发展规划,尽早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并尽可能将具体目标纳入相关地区和行业的“十四五”规划。完善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价格、金融、土地、政府采购等政策,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过程中,坚持用碳中和理念来规划设计城乡建设和运营。培育和发展碳市场,加快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积极发展绿色金融,让碳成为未来经济发展、产业布局的刚性约束,将有限的碳资源向高效率部门和地区配置。从电力、钢铁、建材等高排放行业起步,逐步向全行业推开,在此基础上完善碳交易制度和碳金融制度,形成正向的碳排放激励机制。
六是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积极倡导气候变化应对的全球化,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础上增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中国的国际影响力。可通过贸易全球化实现不同国家之间在节能减排、低碳、零碳以及负碳等相关技术上的互补,最终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推进绿色产业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规则、标准的制定,建设绿色丝绸之路,参与和引领全球气候和生态环境治理。
“十四五”期间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以引领中国经济的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一是加快调整产业结构,逐步降低高污染、高能耗、高碳排放产业和高含碳产业占经济的比重。持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速实现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绿色、低碳经济,重点发展高质量制造业、绿色低碳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减污降碳行动,不断提高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控制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等偏向上游的高耗能工业部门的产能和产量,推动城市公交和物流配送车辆电动化、既有铁路电气化改造,大力引进国际上先进的低碳、零碳技术,降低设备能耗,提升终端用能部门的电气化率,推动各类工业制造的绿色节能改造和低碳转型。在建筑领域,尽快大规模实施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和近零排放建筑标准,对零碳建筑提供更大力度的财政和金融支持。在交通领域,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
二是加快推进能源供给侧改革,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步伐,控制化石能源总量,尤其是合理控制煤电建设规模和发展节奏,大幅降低化石能源生产和消费的比重,提高清洁、零碳或低碳能源等非化石能源生产和消费的比重。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提高光伏、风力发电、生物质能源和核电的比例,加快电力部门脱碳,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推进新能源汽车对传统燃油汽车的替代,明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宣布停止燃油车销售的时间表,继续保持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和支持力度,大规模进行充电桩等相关基础设施的投资和部署,引导生产生活方式向低碳转型。在建筑、制造和生活消费领域加大节能力度,着力提高利用效能。
三是加强绿色技术创新,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实现重大突破。所谓绿色低碳技术,是指区别于传统技术的,具有高技术含量、高生产率、低排放或零排放、低成本或高竞争力特点的新技术。抓紧部署绿色低碳前沿技术研究,加快推广应用减污降碳技术,建立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加快光伏风力发电、生物质能源和核电等相关材料技术、氢燃料技术、储能技术、微电网技术等领域的研发突破和商业推广,提高转化效率。着手布局和推进关键零碳和负碳技术发展,重点关注发电、工业、交通等相关领域零碳和负碳技术的创新发展,争取从产业链和技术上走在世界前列。推动并加速碳捕捉封存等相关技术研发应用,减少碳释放。用更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各类用能主体加大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提高国家整体的能效水平。
四是推动并加速碳汇规模化建设,增强碳吸收能力,为碳中和提供能力支撑。积极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恢复和可持续管理,构建更有激励性的生态资产价值的市场化实现机制和交易机制。制定碳汇林业发展规划,加大森林碳汇的建设,提高国土绿化率和质量,提升区域储碳量与增汇能力。
五是完善绿色低碳政策和市场体系。中央应明确要求各地方政府和相关部委拿出落实碳中和目标的规划和实施路线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制定零碳发展规划,尽早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并尽可能将具体目标纳入相关地区和行业的“十四五”规划。完善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价格、金融、土地、政府采购等政策,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过程中,坚持用碳中和理念来规划设计城乡建设和运营。培育和发展碳市场,加快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积极发展绿色金融,让碳成为未来经济发展、产业布局的刚性约束,将有限的碳资源向高效率部门和地区配置。从电力、钢铁、建材等高排放行业起步,逐步向全行业推开,在此基础上完善碳交易制度和碳金融制度,形成正向的碳排放激励机制。
六是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积极倡导气候变化应对的全球化,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础上增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中国的国际影响力。可通过贸易全球化实现不同国家之间在节能减排、低碳、零碳以及负碳等相关技术上的互补,最终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推进绿色产业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规则、标准的制定,建设绿色丝绸之路,参与和引领全球气候和生态环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