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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化产业与煤炭产业既有关联,又相对独立。焦化产业是为冶金产业服务的重要基础能源原材料产业,在山西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财政税收及稳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支柱作用,在全国乃至世界焦化市场居于主导地位。2009年4月,山西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山西省焦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为此我们对此项政策的出台对银行信贷资金的影响情况开展了相关调查。
山西省焦化产业基本情况
焦化产业是山西重要的支柱产业,支撑和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了社会就业,为山西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以2008年为例,当年山西省生产焦炭8239万吨,占全国焦炭产量的26%;出口焦炭678万吨,占全国焦炭出口量的56.5%。规模以上焦化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566.82亿元,利税总额212.75亿元,占全省工业销售收入、利税总额的15.71%和15.61%。
但是,焦化产业长期粗放发展积累的矛盾和问题也较为突出。主要表现为产能过剩、产业集中度较低、产业技术水平低、产业布局不尽合理、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高等方面。2008年以来,受金融危机影响,焦炭市场需求大幅减少,价格急剧下跌,焦化企业经营困难。虽然此次金融危机对行业运行带来严重影响,但也为山西省焦化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提供了良好机遇。
2009年4月,山西省政府出台了《山西省焦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以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为指针,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自主创新为动力,以控制总量、淘汰落后、企业重组、技术改造、优化布局、节能减排、循环经济为重点。确定了焦化产业发展目标,即:到2011年底,全省焦炭总产能控制在1.4亿吨以内,淘汰技术装备落后的焦化产能2000万吨左右,焦化企业数减少到150户以内,十大焦化园区焦炭产能占全省焦炭总产能的40%以上;到2015年,全省焦炭总产能控制在1.2亿吨以内,再分期分批淘汰达不到准入条件的焦化产能4000万吨左右,焦化企业数减少到60户以内,全省前十位焦化企业产能占全省总产能的60%以上。此外,在装备水平、焦化产业布局、自主创新能力、精深加工、节能减排等方面也明确了发展目标。
商业银行在焦化企业信贷投放现状
焦化行业贷款余额较大。截至2009年末,山西省焦化行业贷款余额为336.79亿元,其中155户焦化行业大客户(单户贷款2000万元以上)贷款余额达312.40亿元。信贷投放主体为民生银行、建行、省联社、中行和工行,对焦化企业的贷款余额分别为55.90亿元、55.32亿元、53.82亿元、37.44亿元和28.06亿元。
焦化行业不良贷款率较高。截至2009年末,全省焦化行业不良贷款余额16.77亿元,不良率4.98%。其中,焦化行业大客户发生不良8户,不良贷款余额4.6亿元,不良率1.47%;发生逾期35户,逾期贷款余额16.65亿元,逾期率5.33%。
关停焦化企业涉贷余额较高。根据《山西省焦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将淘汰技术装备落后的焦化产能2000万吨左右。目前,全省银行业机构信贷支持的焦化企业中,314户因达不到规划要求已关闭或拟关闭停产,涉及贷款余额32.99亿元,其中:焦化行业大客户涉及关停的有15户,贷款余额24.4亿元,不良贷款余额0.35亿元,不良率0.11%。
信贷风险分布主要集中于个别金融机构。从分布情况看,全省银行业机构对焦化企业的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省联社和中行。省联社的焦化行业不良贷款余额为9.79亿元,不良率18.19%;中行的焦化行业不良贷款余额为5.13亿元,不良率13.72%。
焦化产业调整带来的信贷风险问题
焦化企业盈利能力欠佳,资金周转困难
一是由于金融危机波及实体经济,国际市场的焦炭需求大幅减少,加之2008年8月我国焦炭出口关税由25%上调至40%,山西省焦化企业出口锐减。据统计,2009年山西共出口焦炭35.23万吨,同比下降96.8%,出口额1.41亿美元,同比下降97.4%,月均出口焦炭不足3万吨,与2008年全年月均出口焦炭91.4万吨相差甚远。
二是钢材价格持续下跌,焦炭需求急剧减少,价格大幅回落。一级焦炭从2008年6月的3200元/吨跌至2009年12月的1750元/吨,企业利润减少。如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9.12亿元,同比减少24.49亿元,净利润为-4.28亿元。从2008年三季度开始,焦化企业库存产成品积压严重,应收账款大幅增加,企业资金周转困难。
三是受煤炭资源整合影响,部分焦化企业的自有煤矿也在兼并重组之列,不得不转向外购煤炭;而大量煤矿关闭停产导致煤炭价格上涨,没有独立煤源的焦化企业外购原材料成本增加。焦化产业调整能否与煤炭资源相匹配,也将影响焦化企业的盈利能力。
四是焦化企业为维持生产经营,积极寻求多种融资途径。如吕梁中阳的3户焦化企业直接融资2.5亿元,其中:民间融资0.8亿元,月利率高达50‰;向国有企业融资1.7亿元,月利率15‰。高息民间融资致使企业财务费用居高不下,加重了企业的经营负担。
五是为加强煤焦企业管理,山西省实行焦炭销售凭票运输,以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山西省焦炭生产排污费定额副票来换取焦炭“出省票”。前两种票由煤矿提供,因煤炭资源整合导致煤矿大范围关闭停产,准销票和基金票停办,焦化企业无法取得合法票据,致使已签订合同的焦炭外运受阻,资金紧张局面进一步加剧。
银行业机构授信客户集中,信贷风险加大
由于对优质焦化企业客户的选择余地较小,银行业机构多头授信且金额较大,对焦化企业的真实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缺乏了解,信贷管理难度增加,贷款集中度风险凸显。截至2009年末,全省焦化行业大客户户均贷款达2.02亿元,其中民生银行信贷支持的25户焦化企业均为大客户,户均贷款达2.45亿元,仅山西沁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获得该行13亿元信贷支持。从客户看,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10家银行获得贷款15.30亿元,山西美锦煤炭气化股份有限公司从8家银行获得贷款13.68亿元,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从7家银行获得贷款7.05亿元。
企业抵押财产价值缩水,偿债能力不足
山西省的焦化企业多数属于民营企业,较难满足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授信条件,城市商业银行和信用社成为支持民营焦化企业的主力军,往往按照抵押财产评估价值的70%发放贷款。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企业的房产、机器设备、存货等价格持续下跌,银行抵押财产价值大幅缩水,部分已突破了抵押财产价值70%的下限。加之焦化企业的资产变现能力较差,主要设备一旦停产就将报废,企业偿债能力不足。部分淘汰类或限制类焦化企业,可能利用资产重组、改制、破产进行逃废债,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得不到保障。
焦化产业调整蕴含银行商业机遇
焦化企业技术改造创造信贷需求。《山西省焦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大力扶持骨干焦化企业推广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开发推广炼焦清洁生产新工艺。大批焦化企业为扩大产能、环保达标,必将引进先进技术、改造生产设备、兴建环保项目,在此过程中将产生巨额资金需求。如山西兴高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计划投资1亿元,引进清洁型焦炉余热发电技术,实施清洁型热回收焦炉替代改良型焦炉改造。
焦化企业整合提高银行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山西省焦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2011年山西省焦化企业数减少到150户以内,2015年再减少到60户以内;同时,鼓励骨干焦化企业兼并重组,建设具有技术优势、规模优势的大型焦化企业,鼓励煤、焦、钢、化企业的产权融合,建立产业链纵向延伸的企业集团。此举将促进焦化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促进大型焦化企业集团发展,有效提高企业经营水平和财务管理水平,客观上将使银行的客户结构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信贷资金安全性进一步提升。
焦化行业退出资本促进银行业务发展。通过焦化企业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大量资本尤其是民间资本将退出焦化行业。这部分巨额资金,将成为各银行业机构竞争的主要目标。一是通过创新理财产品,开展私人银行业务,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为从焦化行业退出的民间资本提供多元化的投资渠道。二是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确立400多个项目以促进民间资本进入鼓励类投资领域。从行业分布情况看,投向房地产业、旅游业较多,其次是装备制造、煤化工、新型材料、食品等“四新”工业行业。目前,在建项目投资量约300亿元。大批鼓励类投资领域项目的开工建设,为银行业机构拓展业务、发展客户提供了良好机遇。
完善信贷支持的政策建议
在产业可持续发展中提高焦化企业综合实力
一要清理焦化行业的政策性收费项目,严厉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全面落实对焦化企业转产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二要改善焦化企业原料组织方式,稳定供气供热焦化企业和骨干焦化企业的煤炭供应。三要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建立淘汰落后产能的财政奖励资金,对产能置换中淘汰关停企业多的市、县采取转移支付的办法予以补贴,对列入淘汰名单的焦炉项目坚决实施“五停”(停水、停电、停运、停贷、停煤)措施。四要统筹预算内建设资金和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使用,以贴息方式支持先进技术推广应用项目、化产回收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设,促进焦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要加大对焦化企业的技术改造,增强其研发能力。首先,应大力提升焦化企业工艺装备水平,推广清洁生产技术,降低单位产品能耗,提高资源能源综合利用率。其次,结合焦化产业的技术发展趋势,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快超大型焦炉设计、建设、运营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再次,推行循环经济,延伸产业链,促进煤焦钢化一体化发展,在煤焦油深加工、粗苯深加工及焦炉煤气化工合成等方面形成精细化工产品规模优势,全面提升焦化企业的综合实力。
关注行业动向,创新金融产品
一要加强对焦化行业的动态跟踪,及时掌握政策变动、市场趋势和企业动向,有保有压,大力支持优势焦化企业集团,稳妥退出淘汰类焦化企业。二要强化信贷风险管理,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及时落实债权、保全资产、追加抵押,保障银行信贷资金安全。三要针对焦化行业退出资本,结合当地实际,推出适销对路的理财产品,并适时开展私人银行业务,不断巩固和发展银行客户。四要以经济企稳回升、产业转型发展为契机,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提供特色服务,为民间资本转产清除障碍、畅通渠道、解决困难,以此拓展自身业务,有效提高市场竞争力。
加强风险监管,推动绿色信贷
应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态势和产业政策调整对焦化行业的影响,加强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力度,严密监控焦化行业大客户尤其是涉及关闭停产的焦化企业的贷款质量及迁徙变化情况,督促银行业机构积极采取措施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障信贷资金安全。同时,还应适时出台绿色信贷指导意见。近期,山西省银监局根据银监会的安排部署,完成了世界自然基金会项目《防范煤焦行业环境社会风险,促进可持续发展》研究报告,并将以此为契机,适时出台山西省绿色信贷授信指引,从而遏制“两高一资”行业的盲目扩张。通过推动绿色信贷,强调社会责任,建立金融业与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关系,促进山西省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作者系山西银监局局长)
山西省焦化产业基本情况
焦化产业是山西重要的支柱产业,支撑和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了社会就业,为山西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以2008年为例,当年山西省生产焦炭8239万吨,占全国焦炭产量的26%;出口焦炭678万吨,占全国焦炭出口量的56.5%。规模以上焦化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566.82亿元,利税总额212.75亿元,占全省工业销售收入、利税总额的15.71%和15.61%。
但是,焦化产业长期粗放发展积累的矛盾和问题也较为突出。主要表现为产能过剩、产业集中度较低、产业技术水平低、产业布局不尽合理、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高等方面。2008年以来,受金融危机影响,焦炭市场需求大幅减少,价格急剧下跌,焦化企业经营困难。虽然此次金融危机对行业运行带来严重影响,但也为山西省焦化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提供了良好机遇。
2009年4月,山西省政府出台了《山西省焦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以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为指针,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自主创新为动力,以控制总量、淘汰落后、企业重组、技术改造、优化布局、节能减排、循环经济为重点。确定了焦化产业发展目标,即:到2011年底,全省焦炭总产能控制在1.4亿吨以内,淘汰技术装备落后的焦化产能2000万吨左右,焦化企业数减少到150户以内,十大焦化园区焦炭产能占全省焦炭总产能的40%以上;到2015年,全省焦炭总产能控制在1.2亿吨以内,再分期分批淘汰达不到准入条件的焦化产能4000万吨左右,焦化企业数减少到60户以内,全省前十位焦化企业产能占全省总产能的60%以上。此外,在装备水平、焦化产业布局、自主创新能力、精深加工、节能减排等方面也明确了发展目标。
商业银行在焦化企业信贷投放现状
焦化行业贷款余额较大。截至2009年末,山西省焦化行业贷款余额为336.79亿元,其中155户焦化行业大客户(单户贷款2000万元以上)贷款余额达312.40亿元。信贷投放主体为民生银行、建行、省联社、中行和工行,对焦化企业的贷款余额分别为55.90亿元、55.32亿元、53.82亿元、37.44亿元和28.06亿元。
焦化行业不良贷款率较高。截至2009年末,全省焦化行业不良贷款余额16.77亿元,不良率4.98%。其中,焦化行业大客户发生不良8户,不良贷款余额4.6亿元,不良率1.47%;发生逾期35户,逾期贷款余额16.65亿元,逾期率5.33%。
关停焦化企业涉贷余额较高。根据《山西省焦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将淘汰技术装备落后的焦化产能2000万吨左右。目前,全省银行业机构信贷支持的焦化企业中,314户因达不到规划要求已关闭或拟关闭停产,涉及贷款余额32.99亿元,其中:焦化行业大客户涉及关停的有15户,贷款余额24.4亿元,不良贷款余额0.35亿元,不良率0.11%。
信贷风险分布主要集中于个别金融机构。从分布情况看,全省银行业机构对焦化企业的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省联社和中行。省联社的焦化行业不良贷款余额为9.79亿元,不良率18.19%;中行的焦化行业不良贷款余额为5.13亿元,不良率13.72%。
焦化产业调整带来的信贷风险问题
焦化企业盈利能力欠佳,资金周转困难
一是由于金融危机波及实体经济,国际市场的焦炭需求大幅减少,加之2008年8月我国焦炭出口关税由25%上调至40%,山西省焦化企业出口锐减。据统计,2009年山西共出口焦炭35.23万吨,同比下降96.8%,出口额1.41亿美元,同比下降97.4%,月均出口焦炭不足3万吨,与2008年全年月均出口焦炭91.4万吨相差甚远。
二是钢材价格持续下跌,焦炭需求急剧减少,价格大幅回落。一级焦炭从2008年6月的3200元/吨跌至2009年12月的1750元/吨,企业利润减少。如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9.12亿元,同比减少24.49亿元,净利润为-4.28亿元。从2008年三季度开始,焦化企业库存产成品积压严重,应收账款大幅增加,企业资金周转困难。
三是受煤炭资源整合影响,部分焦化企业的自有煤矿也在兼并重组之列,不得不转向外购煤炭;而大量煤矿关闭停产导致煤炭价格上涨,没有独立煤源的焦化企业外购原材料成本增加。焦化产业调整能否与煤炭资源相匹配,也将影响焦化企业的盈利能力。
四是焦化企业为维持生产经营,积极寻求多种融资途径。如吕梁中阳的3户焦化企业直接融资2.5亿元,其中:民间融资0.8亿元,月利率高达50‰;向国有企业融资1.7亿元,月利率15‰。高息民间融资致使企业财务费用居高不下,加重了企业的经营负担。
五是为加强煤焦企业管理,山西省实行焦炭销售凭票运输,以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山西省焦炭生产排污费定额副票来换取焦炭“出省票”。前两种票由煤矿提供,因煤炭资源整合导致煤矿大范围关闭停产,准销票和基金票停办,焦化企业无法取得合法票据,致使已签订合同的焦炭外运受阻,资金紧张局面进一步加剧。
银行业机构授信客户集中,信贷风险加大
由于对优质焦化企业客户的选择余地较小,银行业机构多头授信且金额较大,对焦化企业的真实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缺乏了解,信贷管理难度增加,贷款集中度风险凸显。截至2009年末,全省焦化行业大客户户均贷款达2.02亿元,其中民生银行信贷支持的25户焦化企业均为大客户,户均贷款达2.45亿元,仅山西沁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获得该行13亿元信贷支持。从客户看,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10家银行获得贷款15.30亿元,山西美锦煤炭气化股份有限公司从8家银行获得贷款13.68亿元,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从7家银行获得贷款7.05亿元。
企业抵押财产价值缩水,偿债能力不足
山西省的焦化企业多数属于民营企业,较难满足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授信条件,城市商业银行和信用社成为支持民营焦化企业的主力军,往往按照抵押财产评估价值的70%发放贷款。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企业的房产、机器设备、存货等价格持续下跌,银行抵押财产价值大幅缩水,部分已突破了抵押财产价值70%的下限。加之焦化企业的资产变现能力较差,主要设备一旦停产就将报废,企业偿债能力不足。部分淘汰类或限制类焦化企业,可能利用资产重组、改制、破产进行逃废债,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得不到保障。
焦化产业调整蕴含银行商业机遇
焦化企业技术改造创造信贷需求。《山西省焦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大力扶持骨干焦化企业推广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开发推广炼焦清洁生产新工艺。大批焦化企业为扩大产能、环保达标,必将引进先进技术、改造生产设备、兴建环保项目,在此过程中将产生巨额资金需求。如山西兴高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计划投资1亿元,引进清洁型焦炉余热发电技术,实施清洁型热回收焦炉替代改良型焦炉改造。
焦化企业整合提高银行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山西省焦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2011年山西省焦化企业数减少到150户以内,2015年再减少到60户以内;同时,鼓励骨干焦化企业兼并重组,建设具有技术优势、规模优势的大型焦化企业,鼓励煤、焦、钢、化企业的产权融合,建立产业链纵向延伸的企业集团。此举将促进焦化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促进大型焦化企业集团发展,有效提高企业经营水平和财务管理水平,客观上将使银行的客户结构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信贷资金安全性进一步提升。
焦化行业退出资本促进银行业务发展。通过焦化企业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大量资本尤其是民间资本将退出焦化行业。这部分巨额资金,将成为各银行业机构竞争的主要目标。一是通过创新理财产品,开展私人银行业务,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为从焦化行业退出的民间资本提供多元化的投资渠道。二是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确立400多个项目以促进民间资本进入鼓励类投资领域。从行业分布情况看,投向房地产业、旅游业较多,其次是装备制造、煤化工、新型材料、食品等“四新”工业行业。目前,在建项目投资量约300亿元。大批鼓励类投资领域项目的开工建设,为银行业机构拓展业务、发展客户提供了良好机遇。
完善信贷支持的政策建议
在产业可持续发展中提高焦化企业综合实力
一要清理焦化行业的政策性收费项目,严厉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全面落实对焦化企业转产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二要改善焦化企业原料组织方式,稳定供气供热焦化企业和骨干焦化企业的煤炭供应。三要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建立淘汰落后产能的财政奖励资金,对产能置换中淘汰关停企业多的市、县采取转移支付的办法予以补贴,对列入淘汰名单的焦炉项目坚决实施“五停”(停水、停电、停运、停贷、停煤)措施。四要统筹预算内建设资金和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使用,以贴息方式支持先进技术推广应用项目、化产回收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设,促进焦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要加大对焦化企业的技术改造,增强其研发能力。首先,应大力提升焦化企业工艺装备水平,推广清洁生产技术,降低单位产品能耗,提高资源能源综合利用率。其次,结合焦化产业的技术发展趋势,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快超大型焦炉设计、建设、运营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再次,推行循环经济,延伸产业链,促进煤焦钢化一体化发展,在煤焦油深加工、粗苯深加工及焦炉煤气化工合成等方面形成精细化工产品规模优势,全面提升焦化企业的综合实力。
关注行业动向,创新金融产品
一要加强对焦化行业的动态跟踪,及时掌握政策变动、市场趋势和企业动向,有保有压,大力支持优势焦化企业集团,稳妥退出淘汰类焦化企业。二要强化信贷风险管理,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及时落实债权、保全资产、追加抵押,保障银行信贷资金安全。三要针对焦化行业退出资本,结合当地实际,推出适销对路的理财产品,并适时开展私人银行业务,不断巩固和发展银行客户。四要以经济企稳回升、产业转型发展为契机,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提供特色服务,为民间资本转产清除障碍、畅通渠道、解决困难,以此拓展自身业务,有效提高市场竞争力。
加强风险监管,推动绿色信贷
应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态势和产业政策调整对焦化行业的影响,加强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力度,严密监控焦化行业大客户尤其是涉及关闭停产的焦化企业的贷款质量及迁徙变化情况,督促银行业机构积极采取措施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障信贷资金安全。同时,还应适时出台绿色信贷指导意见。近期,山西省银监局根据银监会的安排部署,完成了世界自然基金会项目《防范煤焦行业环境社会风险,促进可持续发展》研究报告,并将以此为契机,适时出台山西省绿色信贷授信指引,从而遏制“两高一资”行业的盲目扩张。通过推动绿色信贷,强调社会责任,建立金融业与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关系,促进山西省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作者系山西银监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