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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晚,在前不久结束的上海游泳世锦赛上一举囊括两枚金牌的“中国飞鱼”孙杨在个人微博上爆料,“前天通知去北京人民大会堂参加活动,据说是领导接见,我根本不知内情,今天进去才明白是签约仪式,3元一瓶的饮料已在市场销售,有我世锦赛夺冠的照片”,接下来的一条微博,年轻气盛的孙杨甚至发出“把我当白痴”的强硬感慨。
国内明星运动员因商业利益闹纠纷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孙杨也绝不是走得最远的,当年的跳水王子田亮就在未向主管报告下以个人名义出席商业活动“吃独食”而被国家队开除。
相对而言,姚明可能对孙杨启发更大。2003年,在NBA风生水起的姚明在国内就曾经有一场肖像权官司。当时可口可乐通过商务权利代理机构中体产业经纪管理公司获得中国篮球协会授权的中国男篮集体肖像权,并将姚明、巴特尔、郭仕强三人形象印在易拉罐上。而当时姚明已经与百事可乐公司签约,因此一纸诉状将可口可乐公司告上法院。这就是轰动一时的“一元官司”。
后面的发展很有戏剧性,可口可乐停止销售该款纪念包装产品,表示虽然可口可乐公司是中国男篮的赞助商,但基于未事先征求姚明本人同意而将含有姚明肖像及姓名的图片用于可口可乐产品包装之事实,因此向姚明表示歉意。而姚明也申请撤诉,与可口可乐达成庭外和解,并在2007年与百事可乐合约期满正式“转嫁”可口可乐。
孫杨和姚明的事件都牵扯到集体肖像权合理与否,本质上其实是在役运动员的无形资产归属问题。而这在现行文件中并无明确规定。如果承认国家在运动员成长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如何划分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就是一个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
而法制化恐怕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其实在国外也并非没有集体肖像权的概念。在美国“梦之队”队员和美国篮协的合同中有关商业授权就有这样的规定,在球员同意让渡的前提下,“一个球队或足联盟的赞助商可以以集体(5个或5个以上)的方法使用球员的形象,但是该使用不应暗示队员代言该产品。”很多欧洲足球运动员的转会谈判中很重要的条款就是肖像权转让与否。
对于赞助商来说,签约运动员本来是希望通过明星代言连带的爱屋及乌效应,将粉丝对明星的好感转化到跟明星关联的品牌上。一旦明星本人都不承认甚至对关联本身抱怨,这种情感转移当然也走向了它的反面,粉丝当然也不会对品牌产生情感认同,更糟糕的结果是本来中立的态度也可能恶化。这显然跟赞助商的初衷相悖,赞助本身反而演变成一起传播危机。
不要以为与明星扯上关系就可以坐等品牌升值。当年罗纳尔多举着金嗓子、咧着大嘴露着兔牙傻笑的广告就多次荣膺“中国十大最不受欢迎广告”,更让大家想不到的是就这金嗓子还并没有征得罗纳尔多同意,等到罗纳尔多反应过来,一纸诉讼也让金嗓子颜面扫地。
好在这次与国家游泳队签约的饮料品牌本身很低调。其实,有可口可乐先例,与其亡羊补牢,为什么不事先征得运动员本人的理解呢?
国内明星运动员因商业利益闹纠纷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孙杨也绝不是走得最远的,当年的跳水王子田亮就在未向主管报告下以个人名义出席商业活动“吃独食”而被国家队开除。
相对而言,姚明可能对孙杨启发更大。2003年,在NBA风生水起的姚明在国内就曾经有一场肖像权官司。当时可口可乐通过商务权利代理机构中体产业经纪管理公司获得中国篮球协会授权的中国男篮集体肖像权,并将姚明、巴特尔、郭仕强三人形象印在易拉罐上。而当时姚明已经与百事可乐公司签约,因此一纸诉状将可口可乐公司告上法院。这就是轰动一时的“一元官司”。
后面的发展很有戏剧性,可口可乐停止销售该款纪念包装产品,表示虽然可口可乐公司是中国男篮的赞助商,但基于未事先征求姚明本人同意而将含有姚明肖像及姓名的图片用于可口可乐产品包装之事实,因此向姚明表示歉意。而姚明也申请撤诉,与可口可乐达成庭外和解,并在2007年与百事可乐合约期满正式“转嫁”可口可乐。
孫杨和姚明的事件都牵扯到集体肖像权合理与否,本质上其实是在役运动员的无形资产归属问题。而这在现行文件中并无明确规定。如果承认国家在运动员成长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如何划分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就是一个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
而法制化恐怕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其实在国外也并非没有集体肖像权的概念。在美国“梦之队”队员和美国篮协的合同中有关商业授权就有这样的规定,在球员同意让渡的前提下,“一个球队或足联盟的赞助商可以以集体(5个或5个以上)的方法使用球员的形象,但是该使用不应暗示队员代言该产品。”很多欧洲足球运动员的转会谈判中很重要的条款就是肖像权转让与否。
对于赞助商来说,签约运动员本来是希望通过明星代言连带的爱屋及乌效应,将粉丝对明星的好感转化到跟明星关联的品牌上。一旦明星本人都不承认甚至对关联本身抱怨,这种情感转移当然也走向了它的反面,粉丝当然也不会对品牌产生情感认同,更糟糕的结果是本来中立的态度也可能恶化。这显然跟赞助商的初衷相悖,赞助本身反而演变成一起传播危机。
不要以为与明星扯上关系就可以坐等品牌升值。当年罗纳尔多举着金嗓子、咧着大嘴露着兔牙傻笑的广告就多次荣膺“中国十大最不受欢迎广告”,更让大家想不到的是就这金嗓子还并没有征得罗纳尔多同意,等到罗纳尔多反应过来,一纸诉讼也让金嗓子颜面扫地。
好在这次与国家游泳队签约的饮料品牌本身很低调。其实,有可口可乐先例,与其亡羊补牢,为什么不事先征得运动员本人的理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