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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为了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年内市人大、市政府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能源工作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十一五”期间本市单位GDP能耗要再降20%的目标。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的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精神,在市经委的直接领导和支持下,振奋精神,团结一致,不断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积极推进节能监察工作,努力完成年初制订的工作计划及各部门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