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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药学(clinical pharmacy,CP)最早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在美国建立。开展临床药学服务是医院药学的发展方向,2002年1月21日起实施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了“要逐步建立临床药师制”。临床药师与临床医师一道共同研讨,以制定出安全、有效、经济的用药方案,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方向,现就结合我院开展临床药学工作的现状及将来临床药学开展较高层次的工作,进行粗浅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