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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中国高等教育飞速发展,但同时也伴随着高校贫困生数量和规模的不断大,贫困生问题也已成为带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和我国高校普遍面对的热点问题。在充分分析了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现状的基础上,对高校贫困生现行资助模式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措施。
【关键词】高等教育 高校 贫困生 资助体系
伴随中国高等教育的飞速发展,高校贫困生数量和规模也不断壮大,这些贫困生主要源于在经济发展中城乡差距、东中西部差距的不断扩大和城市下岗群体的出现等原因。从现实来看,目前贫困大学生的覆盖面相当广,根据中国高等教育收费标准对大学生家庭抽样调查的结果显示,目前中国约有25%的城市学生、30%的乡镇学生、超过60%的农村学生支付学费有困难。
一、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高等教育阶段初步形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的资助体系。国家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每人每年奖励8000元,每年奖励5万人;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奖励5000元,每年奖励51万人,约占在校生数的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平均资助2000元,每年资助340万人。约占在校生数的20%。除此之外,国家进一步完善、落实和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并大力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申办工作,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其他形式的资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经过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高等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困难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但是,目前我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仍不够完善。这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着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主要表现在:
1.有关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在实际运行中难以得到及时落实
(1)由于社会信用保障体系及市场运作体系建设并没完全建立起来,有关助学贷款贷后管理的相关政策并不完善,导致银行发放贷款的积极性不高。
(2)助学贷款手续极为繁锁。给贫困学生及家长带来很多不便,有时甚至因为一道手续,学生往返银行和学校多次,给学生造成一定经济负担。
(3)统筹协调不够。省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高校与银行之间缺乏沟通导致学生贷款办理不成功。还有如大学生就业难、助学贷款担保机制不健全等等多种原因导致助学贷款政策具体实施起来有诸多困难。这些问题函待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法规予以解决。
2.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政策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
国家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及高职院校都做不少努力,逐步形成了由政府、高校、金融机构、社会、学生个人等多方分担、集“奖、贷、助、补、减、免”为一体的较为完整的资助政策体系。但客观地分析,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仍然存在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如覆盖面小;由于诸如贫困生界定难等一些问题导致资助过程存在不规范操作的情况;勤工助学管理机制不健全,校内岗位渠道狭窄,冒名顶替上岗等问题;对于校外勤工助学的管理,相应配套的管理机制并不健全,如学生安全问题、学校是否给予资金补贴等。这些问题都急需出台相关政策规范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过程。
3.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机构设置及师资队伍配备不尽合理
首先,很多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是隶属于学生工作部(处)的一个科室,有些甚至还是临时机构。这在统筹协调资助管理工作时不利于其职能作用的实现与发挥。其次,很多高职院校在人员配备方面并不是专人负责,而是由学生工作部(处)原有教师兼任,工作任务重、头绪多很难保证资助管理工作的高效与高质。再次,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普遍存在着“上重下轻”的现象,即学校高度重视贫困生资助的同时学院配套资助管理体系跟不上。,再有,现行省级和高校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模式使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与上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沟通多和银行或生源地信用社沟通少,导致国家助学贷款等问题高校和银行信息不对称的现象。
二、健全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对策
针对我国贫困生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我国贫困生资助体系存在的诸多问题和不足。现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1.坚定政府资助的主体地位
1999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2004年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也明确提出对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工作是以政府投入为主。可见,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进行资助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责任。理应在资助贫困生工作中居于主导地位。
2.加强贫困生的认定机制建设
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更要注重对学生日常消费水平的观察和了解。凡是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超高消费,可以对困难学生进行限制。
3.加强诚信教育和建设,建立个人信用信息征询系统
学生的诚信问题直接关系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生命力,而贷后管理则是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可以采取把学籍管理与学生欠费直接挂构;与学生签订承诺书、与家长联系、采取提配制度还贷、采取公示制度对违约学生曝光等措施。
4.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机构设置和专职教师队伍建设
为科学高效地做好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高校应做好两个“结合”:一方面,建立“学校一院(系)”二级管理模式,即学校统筹管理与学院具体实施相结合;另一方面,校方主管与学生会、社团组织协助相结合,通过学生会的勤工助部协助学校做好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在工作中,首先要求资助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管理专业水平,既熟练掌国家高等教育方针、政策、教育理念和资助政策体系,又具备一定的金融、理的专业知识;其次,要了解大學生的成长成才需求,具有较高的高校教师职素质;再次,还要求其热爱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具有很高的工作热情,要带爱心、耐心、细心去做。
5.正确引导做好受助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高校除了积极保证各项经济资助的落实外,同时要认真研究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问题、心理问题,加强沟通,给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提高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自我调节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和环境适应能力。
总之。高校贫困生的资助工作,任重而道远,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政府、社会、高校应积极加大投入经费,并确保稳定的经济来源;进一步完善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资助体系,大力加强勤工助学岗位。把经济解围同思想、心理解困相结合,帮助每一位贫困生健康成长。顺利完成学业,为社会输送栋梁人才。
【关键词】高等教育 高校 贫困生 资助体系
伴随中国高等教育的飞速发展,高校贫困生数量和规模也不断壮大,这些贫困生主要源于在经济发展中城乡差距、东中西部差距的不断扩大和城市下岗群体的出现等原因。从现实来看,目前贫困大学生的覆盖面相当广,根据中国高等教育收费标准对大学生家庭抽样调查的结果显示,目前中国约有25%的城市学生、30%的乡镇学生、超过60%的农村学生支付学费有困难。
一、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高等教育阶段初步形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的资助体系。国家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每人每年奖励8000元,每年奖励5万人;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奖励5000元,每年奖励51万人,约占在校生数的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平均资助2000元,每年资助340万人。约占在校生数的20%。除此之外,国家进一步完善、落实和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并大力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申办工作,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其他形式的资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经过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高等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困难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但是,目前我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仍不够完善。这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着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主要表现在:
1.有关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在实际运行中难以得到及时落实
(1)由于社会信用保障体系及市场运作体系建设并没完全建立起来,有关助学贷款贷后管理的相关政策并不完善,导致银行发放贷款的积极性不高。
(2)助学贷款手续极为繁锁。给贫困学生及家长带来很多不便,有时甚至因为一道手续,学生往返银行和学校多次,给学生造成一定经济负担。
(3)统筹协调不够。省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高校与银行之间缺乏沟通导致学生贷款办理不成功。还有如大学生就业难、助学贷款担保机制不健全等等多种原因导致助学贷款政策具体实施起来有诸多困难。这些问题函待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法规予以解决。
2.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政策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
国家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及高职院校都做不少努力,逐步形成了由政府、高校、金融机构、社会、学生个人等多方分担、集“奖、贷、助、补、减、免”为一体的较为完整的资助政策体系。但客观地分析,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仍然存在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如覆盖面小;由于诸如贫困生界定难等一些问题导致资助过程存在不规范操作的情况;勤工助学管理机制不健全,校内岗位渠道狭窄,冒名顶替上岗等问题;对于校外勤工助学的管理,相应配套的管理机制并不健全,如学生安全问题、学校是否给予资金补贴等。这些问题都急需出台相关政策规范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过程。
3.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机构设置及师资队伍配备不尽合理
首先,很多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是隶属于学生工作部(处)的一个科室,有些甚至还是临时机构。这在统筹协调资助管理工作时不利于其职能作用的实现与发挥。其次,很多高职院校在人员配备方面并不是专人负责,而是由学生工作部(处)原有教师兼任,工作任务重、头绪多很难保证资助管理工作的高效与高质。再次,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普遍存在着“上重下轻”的现象,即学校高度重视贫困生资助的同时学院配套资助管理体系跟不上。,再有,现行省级和高校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模式使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与上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沟通多和银行或生源地信用社沟通少,导致国家助学贷款等问题高校和银行信息不对称的现象。
二、健全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对策
针对我国贫困生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我国贫困生资助体系存在的诸多问题和不足。现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1.坚定政府资助的主体地位
1999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2004年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也明确提出对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工作是以政府投入为主。可见,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进行资助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责任。理应在资助贫困生工作中居于主导地位。
2.加强贫困生的认定机制建设
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更要注重对学生日常消费水平的观察和了解。凡是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超高消费,可以对困难学生进行限制。
3.加强诚信教育和建设,建立个人信用信息征询系统
学生的诚信问题直接关系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生命力,而贷后管理则是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可以采取把学籍管理与学生欠费直接挂构;与学生签订承诺书、与家长联系、采取提配制度还贷、采取公示制度对违约学生曝光等措施。
4.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机构设置和专职教师队伍建设
为科学高效地做好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高校应做好两个“结合”:一方面,建立“学校一院(系)”二级管理模式,即学校统筹管理与学院具体实施相结合;另一方面,校方主管与学生会、社团组织协助相结合,通过学生会的勤工助部协助学校做好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在工作中,首先要求资助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管理专业水平,既熟练掌国家高等教育方针、政策、教育理念和资助政策体系,又具备一定的金融、理的专业知识;其次,要了解大學生的成长成才需求,具有较高的高校教师职素质;再次,还要求其热爱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具有很高的工作热情,要带爱心、耐心、细心去做。
5.正确引导做好受助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高校除了积极保证各项经济资助的落实外,同时要认真研究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问题、心理问题,加强沟通,给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提高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自我调节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和环境适应能力。
总之。高校贫困生的资助工作,任重而道远,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政府、社会、高校应积极加大投入经费,并确保稳定的经济来源;进一步完善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资助体系,大力加强勤工助学岗位。把经济解围同思想、心理解困相结合,帮助每一位贫困生健康成长。顺利完成学业,为社会输送栋梁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