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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同的标准,股票有不同的分类。以下从不同方面稍加阐述:
1、股票可以根据股东所享有的权利划分为:(1)普通股,即享有股东的基本权利而无特别利益的股份,它是股份有限公司最基本的股份,是构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基础。(2)优先股,是指在分配股息、红利、公司清算时之剩余财产等方面享有特别利益并优先于普通股实现的股份。其特别利益表现在其分配比例是事先确定的。只要有盈余就要按照这一比例分配,不因公司经营好坏而提高或降低,其分配顺序在普通股之前。(3)后配股,是指在分配股息红利、公司剩余财产及行使表决权等方面劣于普通股的股票。其权利的劣位性表现在:公司盈余或剩余财产只有在分配给普通股股东后有剩余时,才能再分配给后配股股东。后配股股东的表决权也往往受到限制或者无表决权。
2、根据票面上及股东名册是否记有股东姓名分办(1)记名股票,其所表示的权利只能有股东本人享有,股东即使持有股票也不享有股东权。记名股票的股东姓名,要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之中。(2)无记名股票,凡是股票票面上没有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即为无记名股票。凡持有无记名股票的人即可凭票行使股东权,一般无须再证明其股东资格,所以其便于流通和转让。
3、根据是否有票面金额分成(1)额面股,是指在票面上记载一定的金额,以表明股票价值的股票。我国《公司法》只规定了额面股股票。(2)无面额股,是指票面上不记载金额,即无票面价值的股票,这种股票的价值依据其所占公司的资本总额的一定比例确定,它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常数。而是随公司资产的实际增减而升降。
4、以股票发行对象的不同分为:(1)发起人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发起人发行的股票。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负责公司设立事务,要认购公司发行股票的全部或一部分,就形成了发起人股。(2)国家授权投资机构股,即通常所说的“国家股”,是指由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代表国家以国有资产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而持有的股票。(3)法人股,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而持有的股票。法人股票应为记名股票。(4)社会公众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发起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和法人以外的社会投资大众所发行的股票。对社会发行的股票可以是记名股票,也可以是无记名股票。
5、以发行的资本范围的不同分类:(1)旧股,是指在公司设立时章程确定的资本总额范围内发行的股票,包括在公司设立时已经发行的股份和实行授权资本制时,公司在成立后发行的授权股份。(2)新股,是指公司成立后,修改章程,增加资本总额而发行的股份。
6、以股票的购买币种和持有人地域不同分类:(1)A种股票是指以人民币标值,由境内中国公司或法人以人民币购买或交易的股票,也称内资股。(2)B股又称人民币特种股票,指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额,以外币认购和进行交易,专供境外和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买卖的股票,经过批准,可以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3)H股系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额,以外币认购和进行交易,专供境外和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投资者买卖的股票,该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1、股票可以根据股东所享有的权利划分为:(1)普通股,即享有股东的基本权利而无特别利益的股份,它是股份有限公司最基本的股份,是构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基础。(2)优先股,是指在分配股息、红利、公司清算时之剩余财产等方面享有特别利益并优先于普通股实现的股份。其特别利益表现在其分配比例是事先确定的。只要有盈余就要按照这一比例分配,不因公司经营好坏而提高或降低,其分配顺序在普通股之前。(3)后配股,是指在分配股息红利、公司剩余财产及行使表决权等方面劣于普通股的股票。其权利的劣位性表现在:公司盈余或剩余财产只有在分配给普通股股东后有剩余时,才能再分配给后配股股东。后配股股东的表决权也往往受到限制或者无表决权。
2、根据票面上及股东名册是否记有股东姓名分办(1)记名股票,其所表示的权利只能有股东本人享有,股东即使持有股票也不享有股东权。记名股票的股东姓名,要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之中。(2)无记名股票,凡是股票票面上没有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即为无记名股票。凡持有无记名股票的人即可凭票行使股东权,一般无须再证明其股东资格,所以其便于流通和转让。
3、根据是否有票面金额分成(1)额面股,是指在票面上记载一定的金额,以表明股票价值的股票。我国《公司法》只规定了额面股股票。(2)无面额股,是指票面上不记载金额,即无票面价值的股票,这种股票的价值依据其所占公司的资本总额的一定比例确定,它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常数。而是随公司资产的实际增减而升降。
4、以股票发行对象的不同分为:(1)发起人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发起人发行的股票。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负责公司设立事务,要认购公司发行股票的全部或一部分,就形成了发起人股。(2)国家授权投资机构股,即通常所说的“国家股”,是指由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代表国家以国有资产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而持有的股票。(3)法人股,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而持有的股票。法人股票应为记名股票。(4)社会公众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发起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和法人以外的社会投资大众所发行的股票。对社会发行的股票可以是记名股票,也可以是无记名股票。
5、以发行的资本范围的不同分类:(1)旧股,是指在公司设立时章程确定的资本总额范围内发行的股票,包括在公司设立时已经发行的股份和实行授权资本制时,公司在成立后发行的授权股份。(2)新股,是指公司成立后,修改章程,增加资本总额而发行的股份。
6、以股票的购买币种和持有人地域不同分类:(1)A种股票是指以人民币标值,由境内中国公司或法人以人民币购买或交易的股票,也称内资股。(2)B股又称人民币特种股票,指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额,以外币认购和进行交易,专供境外和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买卖的股票,经过批准,可以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3)H股系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额,以外币认购和进行交易,专供境外和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投资者买卖的股票,该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