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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公开透明是良好政府的重要标志。2008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这标志着中国财政信息公开的大幕已正式拉开。为了解和推动我国财政透明度进程,上海财经大学中国透明度课题组自2008年开始对我国大陆31个省市自治区的财政公开透明情况进行年度跟踪调查评估,迄今已发表了三部年度调查评估报告。
从三年调查评估的情况看,我国省级财政透明度呈现以下特征:
尽管有所进步,但省级财政透明度进步较小。反映在指数上,百分制下, 2009年以来的三年中,省级政府财政透明度得分仅为21.71分、21.87分和23.14分。我们编制的评分标准较低,如果各省稍作努力,就会在透明度指数上有显著进步,考虑到这一事实,各省市在财政透明度方面的努力显然不足。
各省财政透明度年度排名变化很大。原来名列前茅的省份可能会一落千丈,以福建为例,在2009与2010年评估中均名列第一名,财政透明度得分远高于第二名(2009年高于第二名339分,2010年高于第二名248分),可谓遥遥领先。但“福建现象”很快一去不复返,到2011年,福建的财政透明度排名大幅度下滑,跌至第22名。相反,在2009年的财政透明度排名中仅列第15位的新疆,尽管在2010年继续下跌到第29名,处于垫底状态,但2011年却位居省级财政透明度排行榜的第一名。这种情况说明,各方的推动(包括对省级财政透明度所作的调查和评估)已对某些省级财政信息的公开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同时也表明,财政透明度在中国没有技术性障碍,关键在于主政者的态度、决心和施政理念。
“福建现象”的消失使得各省财政透明度的得分差异缩小。在财政透明度上,各省显然产生了“随大流”的趋同倾向。这种倾向在指数上有强烈的体现。
比较三年来的数据,我们还发现,不同项目信息公开的程度差异很大。我们分别设计了总分类项目、部门预算项目、单位预算項目、转移支付项目、政府基金收入项目和政府资产负债项目六大类调查内容。评估结果显示,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程度较好,总分类项目次之,政府基金收入得分位居第三;转移支付项目信息公开很差,百分制下平均得分仅为8.4分;而政府资产负债一项,得分仅为0.11分,几乎等于0;单位预算项目信息则没有任何公开。
这里可以看出中国政府财政支出的特点所在:透明度程度稍高的是那些大类的、笼统的以及预算管理较好的项目,越是没有纳入预算管理或属于预算管理薄弱环节的项目,越是反映政府财政活动细节的项目,公开程度越差。
省是中国行政区划中仅次于中央政府的政府机构。省级财政透明度能够充分反映中国高级官员对财政透明和信息公开问题的看法,而省级政府的施政理念,对中国数以千计的低层级政府有示范作用。从我们的调查来看,中国省级政府在财政透明和信息公开问题上,其态度、理念、应对方式有惊人的相似。尽管中国幅员辽阔,地域特征明显,省级政府众多,各地发展不平衡,但从我们的调查和评估结果上看,在公布和不公布哪些财政信息上,31个省市自治区呈现出高度一致的态势——在某些项目上,几乎每个省都公布了信息,甚至是完整的信息,而在另一些项目上,则几乎没有政府公布任何信息。如同一只看不见的手指挥着所有省级政府的行动。
自2010年起,我们开始一项新的对省级行政单位行政收支及相关信息透明度的调查评估项目。评估结果表明, 2011年,341个单位的百分制平均得分为2.98分,不足3分,且低于2010年的3.2分,下降的幅度为7%。我们的结论是,省级行政单位行政收支及相关信息透明度处于极低水平,且2011年较2010年评分仍在下降。
监督本级政府财政收支信息,是各级人大的职责所在。为了解省级人大对本级政府财政信息的知情状况,2011年我们新增了对省级人大财政知情度的调查评估内容。三年来我们对31省级人大进行了三次信息申请和一次电话调查,但每次最多只有两个省级的人大对调查进行回应。人大作为代人民行使权力的机构,理应比政府对财政信息公开的态度更热情,行动更积极,但事实却相反。这一现象非常耐人寻味。
我们期待各级政府以及所有使用公共资金和公共资源的单位,都能进一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向着透明政府的建设目标迈进。(作者为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中国财政透明度2011》报告负责人)▲
从三年调查评估的情况看,我国省级财政透明度呈现以下特征:
尽管有所进步,但省级财政透明度进步较小。反映在指数上,百分制下, 2009年以来的三年中,省级政府财政透明度得分仅为21.71分、21.87分和23.14分。我们编制的评分标准较低,如果各省稍作努力,就会在透明度指数上有显著进步,考虑到这一事实,各省市在财政透明度方面的努力显然不足。
各省财政透明度年度排名变化很大。原来名列前茅的省份可能会一落千丈,以福建为例,在2009与2010年评估中均名列第一名,财政透明度得分远高于第二名(2009年高于第二名339分,2010年高于第二名248分),可谓遥遥领先。但“福建现象”很快一去不复返,到2011年,福建的财政透明度排名大幅度下滑,跌至第22名。相反,在2009年的财政透明度排名中仅列第15位的新疆,尽管在2010年继续下跌到第29名,处于垫底状态,但2011年却位居省级财政透明度排行榜的第一名。这种情况说明,各方的推动(包括对省级财政透明度所作的调查和评估)已对某些省级财政信息的公开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同时也表明,财政透明度在中国没有技术性障碍,关键在于主政者的态度、决心和施政理念。
“福建现象”的消失使得各省财政透明度的得分差异缩小。在财政透明度上,各省显然产生了“随大流”的趋同倾向。这种倾向在指数上有强烈的体现。
比较三年来的数据,我们还发现,不同项目信息公开的程度差异很大。我们分别设计了总分类项目、部门预算项目、单位预算項目、转移支付项目、政府基金收入项目和政府资产负债项目六大类调查内容。评估结果显示,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程度较好,总分类项目次之,政府基金收入得分位居第三;转移支付项目信息公开很差,百分制下平均得分仅为8.4分;而政府资产负债一项,得分仅为0.11分,几乎等于0;单位预算项目信息则没有任何公开。
这里可以看出中国政府财政支出的特点所在:透明度程度稍高的是那些大类的、笼统的以及预算管理较好的项目,越是没有纳入预算管理或属于预算管理薄弱环节的项目,越是反映政府财政活动细节的项目,公开程度越差。
省是中国行政区划中仅次于中央政府的政府机构。省级财政透明度能够充分反映中国高级官员对财政透明和信息公开问题的看法,而省级政府的施政理念,对中国数以千计的低层级政府有示范作用。从我们的调查来看,中国省级政府在财政透明和信息公开问题上,其态度、理念、应对方式有惊人的相似。尽管中国幅员辽阔,地域特征明显,省级政府众多,各地发展不平衡,但从我们的调查和评估结果上看,在公布和不公布哪些财政信息上,31个省市自治区呈现出高度一致的态势——在某些项目上,几乎每个省都公布了信息,甚至是完整的信息,而在另一些项目上,则几乎没有政府公布任何信息。如同一只看不见的手指挥着所有省级政府的行动。
自2010年起,我们开始一项新的对省级行政单位行政收支及相关信息透明度的调查评估项目。评估结果表明, 2011年,341个单位的百分制平均得分为2.98分,不足3分,且低于2010年的3.2分,下降的幅度为7%。我们的结论是,省级行政单位行政收支及相关信息透明度处于极低水平,且2011年较2010年评分仍在下降。
监督本级政府财政收支信息,是各级人大的职责所在。为了解省级人大对本级政府财政信息的知情状况,2011年我们新增了对省级人大财政知情度的调查评估内容。三年来我们对31省级人大进行了三次信息申请和一次电话调查,但每次最多只有两个省级的人大对调查进行回应。人大作为代人民行使权力的机构,理应比政府对财政信息公开的态度更热情,行动更积极,但事实却相反。这一现象非常耐人寻味。
我们期待各级政府以及所有使用公共资金和公共资源的单位,都能进一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向着透明政府的建设目标迈进。(作者为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中国财政透明度2011》报告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