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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警察刑事执法实践中面临着诸多问题。现有刑事执法活动存在制度缺陷,如刑行交叉.缺乏独立性及严格科学的用人绩效保障机制等。改革刑侦体制、构建现代警务制度、规制违规执法。需要针对公安机关刑事执法权,建立买单制、问责制,明确责任倒查和追究的主体,变注重“事后监督”为注重“过程监督”.变注重“阶段性审查”为注重“一事一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