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据日本《读卖新闻》2008年10月31日报道,日本综合海洋政策总部31日召开会议,决定向联合国申请将日本大陆架面积大幅扩张,其中包括中日两国意见不一的“冲之鸟岛”(中国方面认为是岩礁而不是岛屿)海域。报道没有透露本次申请的大陆架面积,但是称会远远超过日本的国土面积(38万平方千米)。如果申请得到批准,日本可开发的海洋面积将大幅增加。
俄罗斯北极科考队于2007年8月2日完成了北极探险最重要的表演,深海潜水艇成功潜至4300米深的北冰洋海底,并将一面俄罗斯国旗插在上面,再次向世界表明了俄罗斯对北极宣誓主权之心。
以上的迹象表明,随着对资源的需求量的增大,对大陆架的争夺也愈演愈烈,大陆架面积的增多,也就预示着一个国家所管辖海域面积的增多。现在,国内可能人人皆知我国陆地面积为960万平方千米,这不能不归功于地理教学。但应明确指出960万平方千米仅仅只是中国的“领陆”部分,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台湾及其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岛屿、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所有属于中国的岛屿。地理教学应该适当增加一些有关领土的内容,以便让学生较系统完整地了解领土的概念。
1 领土
领土是指国家范围以内的领陆、领水和领空的总称。
2 领陆
领陆是指国家国界范围内的陆地及底土(地面以下的部分)。领陆既包括大陆部分,又包括其所属岛屿。国家有权对所属陆地、地表及以下无限深度的资源进行勘探、开采、修建隧道、铺设管道和经营其他事业。领陆只是领土的一部分。
3 领水
领水是指国家主权管辖下的全部水域及其底土,领水中的“水”有内水和领海两部分。因此领海只是领水的一部分。其中内水包括河流及其河口、湖泊、港口、内海等水体,如我国的长江、黄河、鄱阳湖等都属于内水。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内海,它主要指一国领海基线以内的海域,包括领湾海岸属于一国,湾口距离不超过24海里(1海里=1852米)的海湾和领峡(两岸属于同一国家领土,宽度不超过该国领海宽度1倍的海峡)。如我国的渤海、琼州海峡,日本的濑户内海等。
4 领海
领海是指沿海从海岸基线向外伸展一定宽度,并处于该国主权管辖下的海域,是领水的主要组成部分。与内水不同,在一国领海内,外国非军用船舶享有无害通过权(不损害该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全球144个沿海国家的领海为12海里。
在领海的概念中提到“海岸基线”。海岸基线不同于海岸线,它是指沿海国划定其领海外部界限的一条起算线。在国际实践中,有三种划分方法:
(1)低潮基线,在退潮时海水退出最远的那条海岸线,也称正常基线。适合海岸线平直的国家。
(2)直线基线,在大陆上和沿海外岛屿上选定适当点作为基点,然后将相邻的基点用直线连接起来,所构成的连续折线。适用于海岸线曲折的国家。
(3)群岛基线,连接群岛最外缘各国和干礁的最外缘各点的直线。适合于一些群岛国家。
我国1958年9月4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宽度为12海里”,“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的领海以连接大陆岸上和沿海岸外缘岛屿上各基点之间的直线为基线,从基线向外延伸12海里的水域是中国的领海”。
人们还会经常提到“专属经济区”的概念,专属经济区是指该国白海岸基线向外延伸200海里的海域。在专属经济区内享有勘探、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海床上露水域及其底土自然资源的主权。如我国对东海油气田的开发就属于在此区内作业,具体图示如下:
5 领空
领空是指国家领陆和领水的上空,国家有权禁止任何外国飞机在其领空飞行,但是各国可以通过缔结双边或多边协定,进行定期空中往业,或允许民用飞机临时进入和通过。对于领空的上限,国际上还没有统一规定,大概有以下三种意见:
(1)以不同的空气构成作为领空的划分依据(各种气体比例、成分等)。
(2)以航空器向上飞行的最高度(距地面30—40千米)为限。
(3)以人造卫星离地面的最低高度(千米)为限。
越来越多的国家赞同第三种意见。
俄罗斯北极科考队于2007年8月2日完成了北极探险最重要的表演,深海潜水艇成功潜至4300米深的北冰洋海底,并将一面俄罗斯国旗插在上面,再次向世界表明了俄罗斯对北极宣誓主权之心。
以上的迹象表明,随着对资源的需求量的增大,对大陆架的争夺也愈演愈烈,大陆架面积的增多,也就预示着一个国家所管辖海域面积的增多。现在,国内可能人人皆知我国陆地面积为960万平方千米,这不能不归功于地理教学。但应明确指出960万平方千米仅仅只是中国的“领陆”部分,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台湾及其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岛屿、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所有属于中国的岛屿。地理教学应该适当增加一些有关领土的内容,以便让学生较系统完整地了解领土的概念。
1 领土
领土是指国家范围以内的领陆、领水和领空的总称。
2 领陆
领陆是指国家国界范围内的陆地及底土(地面以下的部分)。领陆既包括大陆部分,又包括其所属岛屿。国家有权对所属陆地、地表及以下无限深度的资源进行勘探、开采、修建隧道、铺设管道和经营其他事业。领陆只是领土的一部分。
3 领水
领水是指国家主权管辖下的全部水域及其底土,领水中的“水”有内水和领海两部分。因此领海只是领水的一部分。其中内水包括河流及其河口、湖泊、港口、内海等水体,如我国的长江、黄河、鄱阳湖等都属于内水。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内海,它主要指一国领海基线以内的海域,包括领湾海岸属于一国,湾口距离不超过24海里(1海里=1852米)的海湾和领峡(两岸属于同一国家领土,宽度不超过该国领海宽度1倍的海峡)。如我国的渤海、琼州海峡,日本的濑户内海等。
4 领海
领海是指沿海从海岸基线向外伸展一定宽度,并处于该国主权管辖下的海域,是领水的主要组成部分。与内水不同,在一国领海内,外国非军用船舶享有无害通过权(不损害该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全球144个沿海国家的领海为12海里。
在领海的概念中提到“海岸基线”。海岸基线不同于海岸线,它是指沿海国划定其领海外部界限的一条起算线。在国际实践中,有三种划分方法:
(1)低潮基线,在退潮时海水退出最远的那条海岸线,也称正常基线。适合海岸线平直的国家。
(2)直线基线,在大陆上和沿海外岛屿上选定适当点作为基点,然后将相邻的基点用直线连接起来,所构成的连续折线。适用于海岸线曲折的国家。
(3)群岛基线,连接群岛最外缘各国和干礁的最外缘各点的直线。适合于一些群岛国家。
我国1958年9月4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宽度为12海里”,“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的领海以连接大陆岸上和沿海岸外缘岛屿上各基点之间的直线为基线,从基线向外延伸12海里的水域是中国的领海”。
人们还会经常提到“专属经济区”的概念,专属经济区是指该国白海岸基线向外延伸200海里的海域。在专属经济区内享有勘探、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海床上露水域及其底土自然资源的主权。如我国对东海油气田的开发就属于在此区内作业,具体图示如下:
5 领空
领空是指国家领陆和领水的上空,国家有权禁止任何外国飞机在其领空飞行,但是各国可以通过缔结双边或多边协定,进行定期空中往业,或允许民用飞机临时进入和通过。对于领空的上限,国际上还没有统一规定,大概有以下三种意见:
(1)以不同的空气构成作为领空的划分依据(各种气体比例、成分等)。
(2)以航空器向上飞行的最高度(距地面30—40千米)为限。
(3)以人造卫星离地面的最低高度(千米)为限。
越来越多的国家赞同第三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