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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机电设备通常是指在机构的主功能、动力功能、信息处理功能和控制功能上引进了电子技术,并将机械装置和电子设备以及软件等有机结合起来构成系统的机电一体化装置。本书所指的进口机电设备的范围包括进口新机电设备[重点为《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简称《法检目录》)内机电产品,《法检目录》是确定必须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范围的法律文件,由国家质检总局制定、调整并公布实施]和国家允许进口的旧机电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