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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承德县建筑材料厂,是县办集体企业,以生产红砖为主,工作劳动强度大,生产工人流动性强,城市待业青年一般不愿进厂做工。几年来,我们都是自己直接从农村招收身强力壮的青年当工人。1985年冬,县劳动人事局下属的劳动服务公司开始按临时工、副业工、季节工标准工资的6%向企业逐月收取管理费(并补收1982年以后的)。我厂有临时工、副业工和季节工200多名,每年需上缴管理费七、八千元,这不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