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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0日)沪环规[2020]1号各区人民政府:根据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的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和市规划资源局联合制定了《上海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