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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活中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法律地位尚未得到普遍认同,重大事项界定缺乏统一标准,制约了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有效行使。提高对国家生活中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法律地位的认识,妥善处理重大事项的权力关系,科学界定重大事项的范围,使国家生活中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是落实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