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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修订草案第二稿引进了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我国当前著作权集体管理立法存在不足,在网络时代将延伸性管理上升为法律制度确有现实必要性,因此,有必要引进这一制度。同时,需要结合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在承认集体管理组织客观的高度垄断性基础之上,逐步消除集体管理组织的行政色彩以体现其自治性,并同时加强外部监督,通过修订配套细则及完善监督机制的方法,避免其权力地位的滥用,以实现延伸性集体管理平衡各方利益的价值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