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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出了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全面认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这一重大判断”、“深刻把握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这一基本定性”、“切实落实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这一战略任务”三个方面,作出全面系统、深入精辟的论述。讲话特别强调,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要“坚持发挥人民政协在发展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由此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举措。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协商民主是哪里来的?既不是从外国搬来的,也不是我国封建社会留下来的,而是中国共产党长期追求和发展民主创造出来的民主形式,是伴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和成长不断发展完善的。
其形成和发展大体可分为四个阶段:从大革命失败到抗日战争胜利时期,以抗日根据地“三三制”民主政权的建立和党加强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广泛协商合作为标志,可以看作协商民主的萌芽阶段;从建国前夕和建国初期,以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协商建国以及建国后的一段时间内,就国家大政方针经过全国政协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开展广泛协商为标志,为协商民主的实践阶段;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十八大召开前,以人民政协的性质作用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庄严地载入《宪法》、探索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确立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为标志,为协商民主制度的形成阶段;从党的十八大至今,以协商民主从政治理念和政治实践提升为国家民主制度并推进其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为标志,为协商民主制度确立和发展阶段。
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产生和发展,是由我国的具体国情、中国革命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体特点决定的,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作出的历史性选择和独特性创造。它植根于中国历史文化,产生于近代以后中国人民革命的伟大斗争,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光辉实践,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人民政协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随着人民政协出现而产生的,是随着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实践而彰显出巨大优越性的,也是随着人民政协理论的发展而在理论上逐步成熟起来的。人民政协是我国最早制度化的协商民主形式,是我国专门的协商机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以宪法、章程和相关政策为依据,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保障,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人民政协之所以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在于它拥有其他协商民主形式所不具有的特色和优势。
一是制度优势。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依托,强调有序的政治参与。经过65年的发展,已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本、政协章程和中共中央文件为基础、各项规定和条例为核心要件的一整套制度体系。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已经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
二是组织优势。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它以界别为单位组成,在组织构成上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巨大的包容性和鲜明的党派性。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由各级政协组织来实施。目前已建立和完善了全国、省级(副省级)、地(市)级、县级政协的四级组织体系,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协商提供了有效的载体和平台。
三是人才优势。作为人民政协工作主体的政协委员都是来自社会各方面、各阶层、各领域的精英人物。他们大多政治上有地位、社会上有影响、学术上有造诣、海内外有广泛联系。他们有条件、有能力就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开展协商议政,提出真知灼见。
四是协商优势。民主协商是人民政协议事的基本规则。人民政协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尊重和包容不同意见的存在和表达,支持各种意见的交流交锋交融。在遵守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的前提下,一切成员都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都可以代表本界别自由表达政治诉求,坚持“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辫子”方针,提倡热烈而不对立的讨论,开展真诚而不敷衍的交流,鼓励尖锐而不极端的批评,努力营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的民主氛围。
发挥人民政协在发展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省政协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积极探索政协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的途径,基本形成了全体会议就大政方针广泛协商、常委会议就重大问题集中协商、主席会议就重点问题专题协商以及专门委员会对口协商、各界人士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的格局,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下一步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政协优势,认真总结实践经验,重点在提高政协协商民主的有效性上下功夫。
着力健全协商制度。健全的制度是实现协商民主规范化、程序化的保证。要根据“把协商纳入决策程序”的政治要求,制定政治协商规程,着力在政协协商民主制度与党委议事规则和政府工作规则之间建立有效衔接。党委政府要强化在推进政协协商民主中的主导地位,牢固树立协商是重要民主程序的理念,主动参加、大力支持政协的协商活动。各级党委应会同政府、政协制定实施年度协商计划,对明确规定需要协商的事项必须经过协商后提交决策实施。进一步完善协商议题提出、活动组织、成果报送、采纳落实反馈机制,加快形成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
切实提高协商质量。政协拥有的重要话语权和广泛影响力,很大程度上靠提意见、建议的质量和可行性,靠对复杂问题的正确见解和工作的预见性。政协协商课题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选择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课题,深入调查研究,开展咨询论证,提出意见建议。问题不求大,求切中要害。要扑下身子,放下架子,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努力占有真实丰富的第一手材料。要善于对调查过程中掌握的大量材料进行综合分析,深入挖掘,不仅要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力求使所提建议符合客观实际、符合群众意愿,具有可操作性。政协委员是政协协商的主体。委员的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协商的质量。要严把委员入口关,改进和完善委员遴选机制,加强对委员的学习培训,在政协健全委员联络机构,完善委员联络制度,加强委员履职管理,努力让每位委员在政协组织中都有发挥作用的领域。
积极搭建协商平台。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需要更好地搭建平台、创新载体,为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提供更多发表意见、沟通对话的机会。要充分运用好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等形式,使政协经常性规范性协商平台更好发挥作用;更加灵活地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不断提高协商实效。要积极探索新的协商形式,如邀请市民代表旁听政协例会、邀请专家学者参加专题性协商活动、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和“议事进社区”活动、开展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探索建立政协组织同社会组织沟通联系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宽政协协商民主渠道,让各界人士有更多的途径和机会在政协组织开展对话协商。□
(作者系江苏省政协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责任编辑:苏胜利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协商民主是哪里来的?既不是从外国搬来的,也不是我国封建社会留下来的,而是中国共产党长期追求和发展民主创造出来的民主形式,是伴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和成长不断发展完善的。
其形成和发展大体可分为四个阶段:从大革命失败到抗日战争胜利时期,以抗日根据地“三三制”民主政权的建立和党加强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广泛协商合作为标志,可以看作协商民主的萌芽阶段;从建国前夕和建国初期,以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协商建国以及建国后的一段时间内,就国家大政方针经过全国政协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开展广泛协商为标志,为协商民主的实践阶段;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十八大召开前,以人民政协的性质作用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庄严地载入《宪法》、探索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确立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为标志,为协商民主制度的形成阶段;从党的十八大至今,以协商民主从政治理念和政治实践提升为国家民主制度并推进其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为标志,为协商民主制度确立和发展阶段。
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产生和发展,是由我国的具体国情、中国革命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体特点决定的,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作出的历史性选择和独特性创造。它植根于中国历史文化,产生于近代以后中国人民革命的伟大斗争,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光辉实践,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人民政协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随着人民政协出现而产生的,是随着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实践而彰显出巨大优越性的,也是随着人民政协理论的发展而在理论上逐步成熟起来的。人民政协是我国最早制度化的协商民主形式,是我国专门的协商机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以宪法、章程和相关政策为依据,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保障,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人民政协之所以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在于它拥有其他协商民主形式所不具有的特色和优势。
一是制度优势。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依托,强调有序的政治参与。经过65年的发展,已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本、政协章程和中共中央文件为基础、各项规定和条例为核心要件的一整套制度体系。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已经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
二是组织优势。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它以界别为单位组成,在组织构成上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巨大的包容性和鲜明的党派性。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由各级政协组织来实施。目前已建立和完善了全国、省级(副省级)、地(市)级、县级政协的四级组织体系,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协商提供了有效的载体和平台。
三是人才优势。作为人民政协工作主体的政协委员都是来自社会各方面、各阶层、各领域的精英人物。他们大多政治上有地位、社会上有影响、学术上有造诣、海内外有广泛联系。他们有条件、有能力就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开展协商议政,提出真知灼见。
四是协商优势。民主协商是人民政协议事的基本规则。人民政协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尊重和包容不同意见的存在和表达,支持各种意见的交流交锋交融。在遵守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的前提下,一切成员都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都可以代表本界别自由表达政治诉求,坚持“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辫子”方针,提倡热烈而不对立的讨论,开展真诚而不敷衍的交流,鼓励尖锐而不极端的批评,努力营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的民主氛围。
发挥人民政协在发展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省政协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积极探索政协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的途径,基本形成了全体会议就大政方针广泛协商、常委会议就重大问题集中协商、主席会议就重点问题专题协商以及专门委员会对口协商、各界人士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的格局,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下一步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政协优势,认真总结实践经验,重点在提高政协协商民主的有效性上下功夫。
着力健全协商制度。健全的制度是实现协商民主规范化、程序化的保证。要根据“把协商纳入决策程序”的政治要求,制定政治协商规程,着力在政协协商民主制度与党委议事规则和政府工作规则之间建立有效衔接。党委政府要强化在推进政协协商民主中的主导地位,牢固树立协商是重要民主程序的理念,主动参加、大力支持政协的协商活动。各级党委应会同政府、政协制定实施年度协商计划,对明确规定需要协商的事项必须经过协商后提交决策实施。进一步完善协商议题提出、活动组织、成果报送、采纳落实反馈机制,加快形成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
切实提高协商质量。政协拥有的重要话语权和广泛影响力,很大程度上靠提意见、建议的质量和可行性,靠对复杂问题的正确见解和工作的预见性。政协协商课题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选择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课题,深入调查研究,开展咨询论证,提出意见建议。问题不求大,求切中要害。要扑下身子,放下架子,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努力占有真实丰富的第一手材料。要善于对调查过程中掌握的大量材料进行综合分析,深入挖掘,不仅要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力求使所提建议符合客观实际、符合群众意愿,具有可操作性。政协委员是政协协商的主体。委员的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协商的质量。要严把委员入口关,改进和完善委员遴选机制,加强对委员的学习培训,在政协健全委员联络机构,完善委员联络制度,加强委员履职管理,努力让每位委员在政协组织中都有发挥作用的领域。
积极搭建协商平台。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需要更好地搭建平台、创新载体,为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提供更多发表意见、沟通对话的机会。要充分运用好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等形式,使政协经常性规范性协商平台更好发挥作用;更加灵活地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不断提高协商实效。要积极探索新的协商形式,如邀请市民代表旁听政协例会、邀请专家学者参加专题性协商活动、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和“议事进社区”活动、开展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探索建立政协组织同社会组织沟通联系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宽政协协商民主渠道,让各界人士有更多的途径和机会在政协组织开展对话协商。□
(作者系江苏省政协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责任编辑:苏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