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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需要按照管理要求分别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能源审计,两项工作因牵头部门不同常出现企业基层重复工作的情况。依据现场管理的实际情况,通过分析清洁生产审核和能源审计的工作特征,宜将两项工作合并实施,并可从启动时间、工作范畴、报告内容、实施目标四个方面约定合并实施的方案。尽管清洁生产审核与能源审计合并实施后在工业企业的管理和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上存在阻碍,但整个工作进度可缩短3个月,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因此,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与能源审计合并实施具有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