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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色彩设计的关键在配色。成功的色彩设计应把色彩的审美性与色彩的视觉心理紧密结合起来,以取得高度统一的效果。
【关键词】色彩配色;色彩对比;色彩调和
色彩的美感和意蕴并不在于某种单色自身,而是依靠不同的色彩的相互关系才能得到表现,设计色彩最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在色彩应用时组合好色彩,以使其产生美感。就配色的目的性而言,通常可规纳为三类:一是纯粹追求美的配色,如美术作品;二是重视实用化机能的配色,尽管其效果并不一定很美,如黄与黑的安全标志、群青与橘色的环卫工作服,主要是为引起别人的注意。三是既追求美又注重生活机能的配色,如服装、建筑、室内设计等的配色都属这类。配色目的决定着配色好与坏的审视标准。设计色彩的配色方案千变万化,然而并不是把各种颜色任意组合在一起就能产生赏心悦目的效果。每种颜色都有其个性和特点,当不同的颜色搭配在一起时,颜色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会体现出一种全新的综合效果,从而带给人们千差万别的视觉感受。
色彩美,就要求鲜明、丰富、和谐、统一。色彩不鲜明就引不起美感,色彩不丰富就单调乏味,色彩不和谐就生硬呆板,色彩不统一则分裂残缺。因此,色彩只有合理的配色才能达到美的要求。色彩的配色有两层含义:一是使有差别的色彩为了构成和谐而统一的整体所必须经过的调整;二是使有明显差别的色彩或不同的对比色彩组织在一起时构成符合目的性的美的色彩关系。色彩配色的应用手段主要是对比与调和。
一、色彩的对比
色彩对比在画面构成中是客观存在的,只是根据不同的色彩环境而显现出千差万别的视觉感受。没有色彩的对比就没有色彩的视觉效应,任何视觉形象的发生源于色彩的差异和对比。单纯的一种色彩没有差别和对比,不会产生空间感和形象感,也没有美与丑之说,只有通过对比,色彩的特点和个性才会显现出来,才能产生不同美感的视觉效果。
色彩配置都带有一定的对比关系,因为各种色彩在构图中并不是孤立出现的,总是处于各种色彩环境之中,色彩间的差别不仅受光线变化、周围环境色、物体固有色、物体表面的组织构造、反光程度、距离的远近等因素的影响,而且和它周围邻近的色彩产生着比较关系与相互作用,既影响周围的色块,也改变着自身的色相、明度和饱和度效果。如红与灰在一起时红显得鲜艳,红与橙在一起就会失去与灰色在一起的鲜艳效果。由此可见,只要有两块颜色并置在一起,它们彼此间就会发生对比作用,不是互相加强色彩效果,就是互相抵消色彩效果。因此,色彩的对比作用,就成为发挥色彩表现力的重要手段。色彩对比主要掌握的关键是色彩三要素的对比,它是最基本、最重要的色彩对比形式,既色相对比、明度对比和饱和度对比。
二、色彩的调和
一件优秀设计作品的用色,往往依靠设计师运用对比与调和的高超技巧,既通过对比引起观者视觉的刺激,突出想要表达的主题,又运用调和的手法抑制过分的刺激,达到和谐的审美感受。如果说对比是色彩的普遍的基本现象,那么色彩的调和则是伴随着对比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各种色彩对比的结果都要归结为调和,不能取得一定程度调和效果的对比,只能是颜色的生硬堆砌,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好的色彩组合。色彩的调和可以说是各种色彩的配色在统一与变化中表现出来的和谐;是色彩对比关系处在一种特殊的表现形式的状态;是配色美的一种形态和手段。其结果就是要与视觉心理反应相适应,色彩关系满足视觉心理平衡。
调和就是增强两色的统一感和秩序性,从美学的角度来讲,调和的意义就是多样的统一,也就是将对比的幅度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由于两种以上的色彩在构成中,总会在色相、饱和度、明度、冷暖、面积等方面存在強弱程度不同的差别,所以色彩之间的对比是绝对的。对比过强的色彩组合需加强共性调和;对比过分暧昧的配色则需要加强对比来达到和谐。
色彩调和的目的可以归纳为两类:一是在构成画面色彩时,能根据构图、主题等的需要,灵活自由地组成和谐的色彩关系;二是当色彩搭配不和谐时,能使用恰当的方法予以调整。色彩调和的要求是,有变化但不过分刺激,统一但不能单调,某些要素统一了,则其它方面要保持对比。
各种色彩的色相、明度、饱和度和形状、位置、面积及生理与心理效应的差别构成了色彩之间的差异。各种因素差别越大,色彩对比效果就越强烈,缩小或减弱这些差异,对比效果就趋向缓和,亦即调和效果的产生。色彩的调和离不开色彩的对比,色彩对比的减弱就意味着调和的开始,所以减弱对比是形成调和效果最直接的方法。但是色彩调和的含义远非如此简单,因此色彩的对比与调和之间存在着既互相排斥,又互相依存的关系。因此,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是处理好色彩对比与调和关系的成功体现。从这个意义上讲,色彩的调和实际上是色彩对比因素的妙用,是在各色的变化中表现出来的,处理恰当便能产生和谐、协调的效果,达到“美”的境界,而不得当的对比或调和都产生不了美感。因此,既不能错误地把“对比”孤立地看成破坏美感的“不安定”因素,又不能盲目的把“调和”与“和谐”等同起来。和谐的含义要远比调和更为深远和宽阔,它是一定范围之内的整个色彩空间的一种表现效应,并与色彩对象、构图、特定的意境与描绘技法有着内在的有机的联系。和谐包含着色彩力量的平衡与对称,而不是只强调一致与秩序,也不是单调、呆板的整齐一律。色彩的和谐意味着各种色彩组合因素所形成的感觉效应的均衡,所谓“色彩组合因素”既包括色彩三要素,又包括面积与形状。和谐是一种综合现象,它不能简单地等同于“调和”,但它又不仅是艺术的一种手段,因为不和谐同样也能产生相应的艺术感染力,和谐是美的一种表现形式,但不是全部形式。现代设计中以不和谐手段达到设计效果的实例比比皆是,在广告宣传中尤为突出,服装设计亦不例外,以不和谐的配色满足不同视觉心态的要求也越来越常见。所以色彩和谐不能作为目的来追求。在学习与研究色彩的对比与调和规律时,必须首先明确对比、调和与和谐的不同含义及相互关系。
色彩的对比与调和,是互为依存的矛盾的两个方面,它们之间很难划定绝对界限,而形成对比效果的“差异”是绝对的,所谓调和则是相对的。离开了任何一个都无法单独成立,绝对的对比会产生刺激,绝对的调和会显得平弱。所以,色彩实践中运用对比手法时要特别重视找到调和因素。反之,在用调和手法时不能忽视辅以恰当的对比,因此,色彩运用的关键在于如何处理好色彩的对比与调和的关系。
【关键词】色彩配色;色彩对比;色彩调和
色彩的美感和意蕴并不在于某种单色自身,而是依靠不同的色彩的相互关系才能得到表现,设计色彩最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在色彩应用时组合好色彩,以使其产生美感。就配色的目的性而言,通常可规纳为三类:一是纯粹追求美的配色,如美术作品;二是重视实用化机能的配色,尽管其效果并不一定很美,如黄与黑的安全标志、群青与橘色的环卫工作服,主要是为引起别人的注意。三是既追求美又注重生活机能的配色,如服装、建筑、室内设计等的配色都属这类。配色目的决定着配色好与坏的审视标准。设计色彩的配色方案千变万化,然而并不是把各种颜色任意组合在一起就能产生赏心悦目的效果。每种颜色都有其个性和特点,当不同的颜色搭配在一起时,颜色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会体现出一种全新的综合效果,从而带给人们千差万别的视觉感受。
色彩美,就要求鲜明、丰富、和谐、统一。色彩不鲜明就引不起美感,色彩不丰富就单调乏味,色彩不和谐就生硬呆板,色彩不统一则分裂残缺。因此,色彩只有合理的配色才能达到美的要求。色彩的配色有两层含义:一是使有差别的色彩为了构成和谐而统一的整体所必须经过的调整;二是使有明显差别的色彩或不同的对比色彩组织在一起时构成符合目的性的美的色彩关系。色彩配色的应用手段主要是对比与调和。
一、色彩的对比
色彩对比在画面构成中是客观存在的,只是根据不同的色彩环境而显现出千差万别的视觉感受。没有色彩的对比就没有色彩的视觉效应,任何视觉形象的发生源于色彩的差异和对比。单纯的一种色彩没有差别和对比,不会产生空间感和形象感,也没有美与丑之说,只有通过对比,色彩的特点和个性才会显现出来,才能产生不同美感的视觉效果。
色彩配置都带有一定的对比关系,因为各种色彩在构图中并不是孤立出现的,总是处于各种色彩环境之中,色彩间的差别不仅受光线变化、周围环境色、物体固有色、物体表面的组织构造、反光程度、距离的远近等因素的影响,而且和它周围邻近的色彩产生着比较关系与相互作用,既影响周围的色块,也改变着自身的色相、明度和饱和度效果。如红与灰在一起时红显得鲜艳,红与橙在一起就会失去与灰色在一起的鲜艳效果。由此可见,只要有两块颜色并置在一起,它们彼此间就会发生对比作用,不是互相加强色彩效果,就是互相抵消色彩效果。因此,色彩的对比作用,就成为发挥色彩表现力的重要手段。色彩对比主要掌握的关键是色彩三要素的对比,它是最基本、最重要的色彩对比形式,既色相对比、明度对比和饱和度对比。
二、色彩的调和
一件优秀设计作品的用色,往往依靠设计师运用对比与调和的高超技巧,既通过对比引起观者视觉的刺激,突出想要表达的主题,又运用调和的手法抑制过分的刺激,达到和谐的审美感受。如果说对比是色彩的普遍的基本现象,那么色彩的调和则是伴随着对比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各种色彩对比的结果都要归结为调和,不能取得一定程度调和效果的对比,只能是颜色的生硬堆砌,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好的色彩组合。色彩的调和可以说是各种色彩的配色在统一与变化中表现出来的和谐;是色彩对比关系处在一种特殊的表现形式的状态;是配色美的一种形态和手段。其结果就是要与视觉心理反应相适应,色彩关系满足视觉心理平衡。
调和就是增强两色的统一感和秩序性,从美学的角度来讲,调和的意义就是多样的统一,也就是将对比的幅度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由于两种以上的色彩在构成中,总会在色相、饱和度、明度、冷暖、面积等方面存在強弱程度不同的差别,所以色彩之间的对比是绝对的。对比过强的色彩组合需加强共性调和;对比过分暧昧的配色则需要加强对比来达到和谐。
色彩调和的目的可以归纳为两类:一是在构成画面色彩时,能根据构图、主题等的需要,灵活自由地组成和谐的色彩关系;二是当色彩搭配不和谐时,能使用恰当的方法予以调整。色彩调和的要求是,有变化但不过分刺激,统一但不能单调,某些要素统一了,则其它方面要保持对比。
各种色彩的色相、明度、饱和度和形状、位置、面积及生理与心理效应的差别构成了色彩之间的差异。各种因素差别越大,色彩对比效果就越强烈,缩小或减弱这些差异,对比效果就趋向缓和,亦即调和效果的产生。色彩的调和离不开色彩的对比,色彩对比的减弱就意味着调和的开始,所以减弱对比是形成调和效果最直接的方法。但是色彩调和的含义远非如此简单,因此色彩的对比与调和之间存在着既互相排斥,又互相依存的关系。因此,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是处理好色彩对比与调和关系的成功体现。从这个意义上讲,色彩的调和实际上是色彩对比因素的妙用,是在各色的变化中表现出来的,处理恰当便能产生和谐、协调的效果,达到“美”的境界,而不得当的对比或调和都产生不了美感。因此,既不能错误地把“对比”孤立地看成破坏美感的“不安定”因素,又不能盲目的把“调和”与“和谐”等同起来。和谐的含义要远比调和更为深远和宽阔,它是一定范围之内的整个色彩空间的一种表现效应,并与色彩对象、构图、特定的意境与描绘技法有着内在的有机的联系。和谐包含着色彩力量的平衡与对称,而不是只强调一致与秩序,也不是单调、呆板的整齐一律。色彩的和谐意味着各种色彩组合因素所形成的感觉效应的均衡,所谓“色彩组合因素”既包括色彩三要素,又包括面积与形状。和谐是一种综合现象,它不能简单地等同于“调和”,但它又不仅是艺术的一种手段,因为不和谐同样也能产生相应的艺术感染力,和谐是美的一种表现形式,但不是全部形式。现代设计中以不和谐手段达到设计效果的实例比比皆是,在广告宣传中尤为突出,服装设计亦不例外,以不和谐的配色满足不同视觉心态的要求也越来越常见。所以色彩和谐不能作为目的来追求。在学习与研究色彩的对比与调和规律时,必须首先明确对比、调和与和谐的不同含义及相互关系。
色彩的对比与调和,是互为依存的矛盾的两个方面,它们之间很难划定绝对界限,而形成对比效果的“差异”是绝对的,所谓调和则是相对的。离开了任何一个都无法单独成立,绝对的对比会产生刺激,绝对的调和会显得平弱。所以,色彩实践中运用对比手法时要特别重视找到调和因素。反之,在用调和手法时不能忽视辅以恰当的对比,因此,色彩运用的关键在于如何处理好色彩的对比与调和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