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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经济形势变化和国家政策导向的作用下,农村兴起了新一轮资本下乡热潮,工商资本成为振兴乡村的重要力量.基于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的乡村振兴原则,资本下乡不仅要实现自身的获利目标,也应当产生带动农民发展、促进农村共同富裕的社会效益.当前存在两种地方政府角色错位现象,分别是政府主导和政府缺位,均不利于资本下乡背景下农民保持主体性,影响着乡村振兴的顺利实施.正确发挥地方政府的引导作用、提高治理资本下乡的能力是实现以农民为主体的乡村振兴的关键,可通过建立严格准入机制、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和激活村社组织机制,将工商资本嵌入到农民主导的产业体系中,从而兼顾乡村振兴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体现乡村振兴的社会主义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