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一个能达到理想的成本控制目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方案、设计、合同、施工现场管理等方面都具有先进性,但能否达到设计合理、合同严谨、施工管理到位的目标,结算阶段是检验的关键。下面文章就从房地产开发商角度出发,总结了各种工程结算争议发生的原因及情况,提出了我们成本管理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并从合同管理、工程设计及施工现场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如何避免及解决工程结算争议。
关键词:工程结算;合同管理;争议;解决方案
Abstract: a can achieve ideal cost control target of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project in solution, the design, the contract, th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which advanced, but could meet the reasonable design, rigorous,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contract in the target, settlement stage is the key to inspection. The real estate developers from the Angle, summarizes various engineering settlement dispute, the cause and the paper, we cost management process should be noted, and from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engineering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it puts forward how to avoid and solve engineering settlement dispute.
Keywords: engineering settl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Dispute; solutions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关于合同中存在的问题
1.1 提高合同条款的严谨性,避免由于合同条款规定不明确所引起的争议
由于合同条款签订的不严谨,极容易造成工程费用项目无法确认的争议,一到结算阶段就会暴露出来,特别是在包干工程项目中,对包干范围及调整条件、调整方式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结果包干项目包不死,等于合同没有规定,例如,某个合同中这样规定“包干费及技措费按工程造价的1.5% 计取”,但是并未规定包干费及技措费的所包含的工程内容,造成结算中施工方主张泵送费、冬季施工费、外挂脚手架、二次结构钢筋植筋及实验费用另外计取。最终此工程项目实际支出技术措施费32元/平方米,而如果按合同规定只应支付工程造价的1.5%,即20元/平方米。
我们现在推行的清单合同体系,对这类漏洞进行了很好的弥补,对技术措施费、临时措施费、总包服务费等包干费用的内容做了很细致的描述。所以我们要提高合同签订水平,结合工程实际考虑周全,尽量不留漏洞,为顺利结算奠定基础。
1.2 关于经济洽商和技术洽商的模糊界定引发的纠纷
工程造价管理人员一定对合同中以下这样一条或类似这样规定很熟悉: “设计变更及洽商单项子目直接费金额在2000元(不同期相同子目累加计算)以内不做经济调整;超过2000 元(含)在一周内按实调整造价” 这条规定在实施过程主要遇到以下障碍,第一,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以“不够2000 元,干了也是赔本白干”为由不愿意实施甲方关于工程变更的指令以致对工程进度造成延誤,给工程管理增加难度。第二,在洽商签证过程中,施工单位会把不够2000元的洽商想方设法签够2000元,等到在结算中被成本部发现漏洞提出反对意见时,造成纠纷,而最终协调结果是不确定的;第三,这条规定的文字容易引起歧义,所以在结算中根本就不认可这条规定。例如在我们的某个工程结算中,因为协议是整个地块的,而这条规定并未说明是针对一栋楼还是一个地块计算,两种算法相差61 万元,我方按单栋楼计算,对方按整个地块计算,最后经过谈判进行了折中处理,对我方来说是很好的结果,因为毕竟合同条款没有明确是单栋楼而合同范围是整个地块,严格来讲应该按整个地块来计算。所以,建议在招标中或合同签定过程中,可以同施工单位谈判商定变更洽商的风险包干费或最终结算造价的让利比例,操作简单避免争议。
2 涉及设计方面的争议
2.1 应该属于技术洽商或规范图集的做法,文字上未明确性质时被施工单位作为经济洽商上报
有些洽商属于施工单位为保证工期或者因为简化施工工艺等原因采取的技术措施,这些洽商多数是工程常用做法或者规范、 图集做法, 施工单位也作为经济洽商让甲方、 监理签认, 由于洽商上未注明属于技术洽商,施工单位以此为依据上报费用调整。
2.2 同一部位多次变更做法造成施工内容、施工工序不明以及定价争议问题
这种情况在装修阶段很常见,一般招标时按施工图纸中设计的做法定价签订合同,而设计师一般习惯选用88J1-1的图集做法,但是实际施工工序和内容往往不同,所以在施工阶段发生多次变更装修做法的情况,容易引发以下争议:第一, 现场对前次的做法实施情况没有及时记录,二次变更后造成重复计算问题,例如我们的地下室墙面抹灰,在第一版中有墙面抹灰,在第二版中没有墙面抹灰做法,施工单位认为已经按第一版做法施工了,坚持要墙面抹灰的费用,后经过向监理证明并凿开墙面核实施工情况,并没有施工墙面抹灰层。第二,由于做法不同涉及二次报价,开发单位失去了招标时价格竞争的优势,双方在价格上容易引发争议。
例如,内墙做法现在习惯做法为粉刷石膏找平,与图集上的粉刷石膏找平或水泥砂浆找平大大不同, 表1选内墙和顶棚做法进行对比。
可以看出实际做法工序更加简单、更经济合理。
因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项目有一定的重复性,无非是住宅、商业、车库、人防等单位工程,其室内墙地顶、屋面基础防水、飘窗阳台细部、外墙保温等装修做法具有可复制性,所以建议收集整理成熟的装修做法,形成标准范本,在设计阶段把装修做法确定在招标施工图纸上,避免后期设计变更满天飞的现象,从根本上减少结算争议。
3 现场管理方面的争议
3.1 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洽商描述模糊,容易引起理解歧义
有些设计变更、图纸会审、工程洽商在起草时描述模糊、容易造成多种理解,结算时甲乙双方为维护本公司的利益各执一词引发争吵,例如有一份关于垃圾清理及重新装修的洽商是这样描述的:“某地块各楼因为工期紧张,土建工程完工后各分包单位没有及时配合施工,造成某地块各楼墙面、地面、顶板多次交叉污染,使乙方多次进行垃圾清理重复装修,污染面积约为15% ,请确认该部分费用 ”。对于这样的洽商,若按字面意思理解计算,则将墙面、地面、顶棚的装修面层及底层处理均增加15%的量,这相当于整个装修面积增加了15%,工程造价将提高20元/平米左右,总造价涉及600万元,由于在结算阶段对于这样的情况从现场已经无从查证,所以甲方工程师明知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在谈判中由于没有有力证据也是有口难言,只能死扛,双方最终在类似的问题上都会耗费大量的精力,对结算进程造成很大的障碍,所以我们在以后的洽商签订过程中应引以为戒。
关键词:工程结算;合同管理;争议;解决方案
Abstract: a can achieve ideal cost control target of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project in solution, the design, the contract, th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which advanced, but could meet the reasonable design, rigorous,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contract in the target, settlement stage is the key to inspection. The real estate developers from the Angle, summarizes various engineering settlement dispute, the cause and the paper, we cost management process should be noted, and from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engineering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it puts forward how to avoid and solve engineering settlement dispute.
Keywords: engineering settl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Dispute; solutions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关于合同中存在的问题
1.1 提高合同条款的严谨性,避免由于合同条款规定不明确所引起的争议
由于合同条款签订的不严谨,极容易造成工程费用项目无法确认的争议,一到结算阶段就会暴露出来,特别是在包干工程项目中,对包干范围及调整条件、调整方式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结果包干项目包不死,等于合同没有规定,例如,某个合同中这样规定“包干费及技措费按工程造价的1.5% 计取”,但是并未规定包干费及技措费的所包含的工程内容,造成结算中施工方主张泵送费、冬季施工费、外挂脚手架、二次结构钢筋植筋及实验费用另外计取。最终此工程项目实际支出技术措施费32元/平方米,而如果按合同规定只应支付工程造价的1.5%,即20元/平方米。
我们现在推行的清单合同体系,对这类漏洞进行了很好的弥补,对技术措施费、临时措施费、总包服务费等包干费用的内容做了很细致的描述。所以我们要提高合同签订水平,结合工程实际考虑周全,尽量不留漏洞,为顺利结算奠定基础。
1.2 关于经济洽商和技术洽商的模糊界定引发的纠纷
工程造价管理人员一定对合同中以下这样一条或类似这样规定很熟悉: “设计变更及洽商单项子目直接费金额在2000元(不同期相同子目累加计算)以内不做经济调整;超过2000 元(含)在一周内按实调整造价” 这条规定在实施过程主要遇到以下障碍,第一,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以“不够2000 元,干了也是赔本白干”为由不愿意实施甲方关于工程变更的指令以致对工程进度造成延誤,给工程管理增加难度。第二,在洽商签证过程中,施工单位会把不够2000元的洽商想方设法签够2000元,等到在结算中被成本部发现漏洞提出反对意见时,造成纠纷,而最终协调结果是不确定的;第三,这条规定的文字容易引起歧义,所以在结算中根本就不认可这条规定。例如在我们的某个工程结算中,因为协议是整个地块的,而这条规定并未说明是针对一栋楼还是一个地块计算,两种算法相差61 万元,我方按单栋楼计算,对方按整个地块计算,最后经过谈判进行了折中处理,对我方来说是很好的结果,因为毕竟合同条款没有明确是单栋楼而合同范围是整个地块,严格来讲应该按整个地块来计算。所以,建议在招标中或合同签定过程中,可以同施工单位谈判商定变更洽商的风险包干费或最终结算造价的让利比例,操作简单避免争议。
2 涉及设计方面的争议
2.1 应该属于技术洽商或规范图集的做法,文字上未明确性质时被施工单位作为经济洽商上报
有些洽商属于施工单位为保证工期或者因为简化施工工艺等原因采取的技术措施,这些洽商多数是工程常用做法或者规范、 图集做法, 施工单位也作为经济洽商让甲方、 监理签认, 由于洽商上未注明属于技术洽商,施工单位以此为依据上报费用调整。
2.2 同一部位多次变更做法造成施工内容、施工工序不明以及定价争议问题
这种情况在装修阶段很常见,一般招标时按施工图纸中设计的做法定价签订合同,而设计师一般习惯选用88J1-1的图集做法,但是实际施工工序和内容往往不同,所以在施工阶段发生多次变更装修做法的情况,容易引发以下争议:第一, 现场对前次的做法实施情况没有及时记录,二次变更后造成重复计算问题,例如我们的地下室墙面抹灰,在第一版中有墙面抹灰,在第二版中没有墙面抹灰做法,施工单位认为已经按第一版做法施工了,坚持要墙面抹灰的费用,后经过向监理证明并凿开墙面核实施工情况,并没有施工墙面抹灰层。第二,由于做法不同涉及二次报价,开发单位失去了招标时价格竞争的优势,双方在价格上容易引发争议。
例如,内墙做法现在习惯做法为粉刷石膏找平,与图集上的粉刷石膏找平或水泥砂浆找平大大不同, 表1选内墙和顶棚做法进行对比。
可以看出实际做法工序更加简单、更经济合理。
因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项目有一定的重复性,无非是住宅、商业、车库、人防等单位工程,其室内墙地顶、屋面基础防水、飘窗阳台细部、外墙保温等装修做法具有可复制性,所以建议收集整理成熟的装修做法,形成标准范本,在设计阶段把装修做法确定在招标施工图纸上,避免后期设计变更满天飞的现象,从根本上减少结算争议。
3 现场管理方面的争议
3.1 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洽商描述模糊,容易引起理解歧义
有些设计变更、图纸会审、工程洽商在起草时描述模糊、容易造成多种理解,结算时甲乙双方为维护本公司的利益各执一词引发争吵,例如有一份关于垃圾清理及重新装修的洽商是这样描述的:“某地块各楼因为工期紧张,土建工程完工后各分包单位没有及时配合施工,造成某地块各楼墙面、地面、顶板多次交叉污染,使乙方多次进行垃圾清理重复装修,污染面积约为15% ,请确认该部分费用 ”。对于这样的洽商,若按字面意思理解计算,则将墙面、地面、顶棚的装修面层及底层处理均增加15%的量,这相当于整个装修面积增加了15%,工程造价将提高20元/平米左右,总造价涉及600万元,由于在结算阶段对于这样的情况从现场已经无从查证,所以甲方工程师明知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在谈判中由于没有有力证据也是有口难言,只能死扛,双方最终在类似的问题上都会耗费大量的精力,对结算进程造成很大的障碍,所以我们在以后的洽商签订过程中应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