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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结束,一些黑恶势力凭着犹存的雄厚基础和“保护伞”,开始钻法律和司法机关办案的空子逃避打击。许多黑恶分子的家属及亲信上下活动、四处串联,处于“打黑除恶”斗争最前线的打黑民警成为他们诬陷、打击报复的对象。从2003年10月开始,我陆续推出因“打黑除恶”而遭打击报复的公安民警的系列调查报道。令人感到欣慰的是,这些身心遭到严重摧残的打黑民警,已用法律武器陆续讨回了清白和公道。
民警称小他几岁的我为“姐姐”
我至今难忘有着铮铮铁骨,以死抗争,最后靠法律讨回清白的打黑民警陈民志。
陈民志,原是河南省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副局长,2000年下半年担任许昌市区打黑专案组负责人。2001年10月,在打黑专案组侦破了全国著名的梁胜利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后,他受黑恶势力诬陷举报,被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刑拘后逮捕。本是打黑民警,却蒙冤与曾被自己抓获的涉黑成员关在一起。由于积郁成疾,入狱半年,他就身患小细胞型肺癌。2004年1月,法院一审后下达判决书,宣布陈民志无罪。2004年3月,法院二审维持一审无罪判决。1个月后,与癌症抗争两年的陈民志带着清白之身辞世。
作为公安媒体记者,我在关注陈民志案的过程中,对他给予了极大的精神支持和物质帮助。2003年11月,我赴河南调查采访时,将陈民志等打黑民警的遭遇写成内参上报公安部,立即引起有关领导和部门的高度重视。
2004年春节过后,陈民志拖着病体再次到北京治病,此时他已被一审判决无罪。我到医院探望,心力交瘁的他说经济已陷入困境,将无钱继续医病,可能等不到二审了。我将这个情况向报社领导汇报后,在《人民公安报》上刊登消息,呼吁全国公安民警向他献爱心,带着鼓励陈民志与病魔勇敢斗争留言的汇款单立即从四面八方飞来。关怀和温暖让一度心如死灰、消极对抗癌症的他重燃希望之火,并表示一定鼓足精神好好治病,不给打黑民警抹黑。他的妻子告诉我,在北京住院期间,陈民志每天就靠读《人民公安报》度日。面对我的信任和帮助,陈民志这个身高一米八的刚烈汉子数度流泪,后来他一直称小他几岁的我为“姐姐”。
2004年3月中旬,回许昌20多天后,陈民志给我打来电话激动地说:姐,我二审无罪!但由于身体状况恶化,他请求我尽快到许昌见他最后一面。10多天后,当我赶到许昌时,陈民志已处于弥留之际,不能说话。我在遗憾万分的同时,也为他能在有生之年赢来清白之身感到一丝欣慰。
“在我饱受精神和病痛双重压力、濒临绝望的时刻,在《人民公安报》的倡议下,从公安部到基层民警给我捐款,用以挽救一个普通打黑民警的生命。战友的爱心,给了我温暖,给了我勇气,给了我自信,给了我坚强,令我生命能延续到赢来清白之身。在我生命的最后时刻,我终于可以骄傲地宣布:我无愧于公安民警这一称号,为公安事业献身我不后悔。如果有来生,我仍将用我的生命为公安事业尽忠。”这是陈民志生前在写给公安部领导的信中的表白。
我向讨回公道的民警说“谢谢”
我还为得到打黑民警左建玉被不起诉、郭继东终审被判无罪的消息激动不已。
原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左建玉、大案大队副大队长郭继东,是侦办白玉岗黑恶团伙案的主要负责人。在办理案件的关键时刻,黑恶团伙的“保护伞”与白玉岗等人勾结,伪造、捏造证据,对左建玉、郭继东进行拘留、逮捕。在有关部门抓捕郭继东的行动中,涉黑头目白玉岗竟参与其中。因于法无据,2003年5月两民警被决定不予以起诉。
面对不白之冤,左建玉、郭继东决心讨回公道,不断向有关部门反映。我通过调查,多次对左建玉、郭继东的境遇进行报道、呼吁,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也进行了调查报道。然而,两位民警却遭到变本加厉的迫害。2003 年年底,郭继东第二次入狱。
2004年4月,法院一审以在郭继东住处搜出军用子弹为由,判其犯私藏弹药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郭继东当即提出上诉。经媒体曝光后,郭继东的遭遇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关注,并派专人前往南阳调查。调查人员研究后认为:郭继东作为大案大队副大队长,必须长期保持备勤状态才能在紧急情况下及时发放武器弹药,因而不构成私藏弹药罪。
郭继东案引起了法学界的注意,包括高铭暄、赵秉志、陈兴良等著名法学教授在内的首都刑法学专家团就案件进行论证;最高人民法院也专门举行了专家听证会。专家们都认为郭继东在被刑事拘留前,一直未脱离依法使用枪支弹药的公安刑警岗位,其配备枪支、弹药的条件亦未消除,其在需合法使用枪支、弹药的任务完成后,包括备警状态结束后,未将枪支、弹药及时入库,是一般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而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私藏枪支、弹药行为,因而不构成私藏弹药罪。
2005年10月下旬,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宣布被告人郭继东无罪。当郭继东在电话里告诉我这个喜讯时,我高兴的心情无以言表,甚至在电话里向他表示感谢。
心灵被感动
我通过采访认识到,保护打黑民警合法权益已成为巩固“打黑除恶”斗争成果和促进“打黑除恶”斗争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在关注陈民志、郭继东等打黑民警案件的过程中,我同打黑民警一样,面临着巨大的危险和压力,许多调查采访需要斗智斗勇才能完成。不只一次有人问我图的是什么,我回答说:是良心。我力排一切干扰,全面调查、认真研究打黑民警被诬告指控的案件,并请教多位法律专家。我凭着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的尊重,认真甄别是与非、罪与非罪的界限,自始至终坚信打黑民警的清白,并为他们的案件能得到公开公平处理奔走、呼吁。
我在走进受害打黑民警生活的同时,也走进了他们的心灵,被他们那百折不挠、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性格和一往无前的抗争精神所感动、感染着。2001年4月,陈民志患癌后,司法机关可以对他的案子放弃查办,但他坚决要走完法律程序,在有生之年讨回清白。法院一审时,他被抬上法庭;法院二审,在他的病房进行。二审无罪判决仅一个多月,陈民志就离开了人世。郭继东也可不上法庭,2003年5月,公诉机关下达不起诉决定书,但8个多月的冤狱换来“存疑”不起诉,让他心有不甘,被害得妻离子散的他一定要讨个“说法”。他的强烈呼吁和奔波,促成白玉岗犯罪团伙受到法律审判,促成该团伙“保护伞”被依法逮捕。但他的行为却激怒某些人,结果第二次入狱。郭继东刚烈地抗争4年,法律终于在2005年10月还给了他公道。
近些年来,我在对打黑民警进行关注的过程中,没拿他们一分钱,没吃他们一顿饭,有时还要对他们进行资助。我同打黑民警同喜同悲,一起承受风雨,我从他们身上领悟人生真谛,感受忍耐和坚持,体验什么是永不放弃和记者的价值。
(作者为《人民公安报》记者)
民警称小他几岁的我为“姐姐”
我至今难忘有着铮铮铁骨,以死抗争,最后靠法律讨回清白的打黑民警陈民志。
陈民志,原是河南省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副局长,2000年下半年担任许昌市区打黑专案组负责人。2001年10月,在打黑专案组侦破了全国著名的梁胜利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后,他受黑恶势力诬陷举报,被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刑拘后逮捕。本是打黑民警,却蒙冤与曾被自己抓获的涉黑成员关在一起。由于积郁成疾,入狱半年,他就身患小细胞型肺癌。2004年1月,法院一审后下达判决书,宣布陈民志无罪。2004年3月,法院二审维持一审无罪判决。1个月后,与癌症抗争两年的陈民志带着清白之身辞世。
作为公安媒体记者,我在关注陈民志案的过程中,对他给予了极大的精神支持和物质帮助。2003年11月,我赴河南调查采访时,将陈民志等打黑民警的遭遇写成内参上报公安部,立即引起有关领导和部门的高度重视。
2004年春节过后,陈民志拖着病体再次到北京治病,此时他已被一审判决无罪。我到医院探望,心力交瘁的他说经济已陷入困境,将无钱继续医病,可能等不到二审了。我将这个情况向报社领导汇报后,在《人民公安报》上刊登消息,呼吁全国公安民警向他献爱心,带着鼓励陈民志与病魔勇敢斗争留言的汇款单立即从四面八方飞来。关怀和温暖让一度心如死灰、消极对抗癌症的他重燃希望之火,并表示一定鼓足精神好好治病,不给打黑民警抹黑。他的妻子告诉我,在北京住院期间,陈民志每天就靠读《人民公安报》度日。面对我的信任和帮助,陈民志这个身高一米八的刚烈汉子数度流泪,后来他一直称小他几岁的我为“姐姐”。
2004年3月中旬,回许昌20多天后,陈民志给我打来电话激动地说:姐,我二审无罪!但由于身体状况恶化,他请求我尽快到许昌见他最后一面。10多天后,当我赶到许昌时,陈民志已处于弥留之际,不能说话。我在遗憾万分的同时,也为他能在有生之年赢来清白之身感到一丝欣慰。
“在我饱受精神和病痛双重压力、濒临绝望的时刻,在《人民公安报》的倡议下,从公安部到基层民警给我捐款,用以挽救一个普通打黑民警的生命。战友的爱心,给了我温暖,给了我勇气,给了我自信,给了我坚强,令我生命能延续到赢来清白之身。在我生命的最后时刻,我终于可以骄傲地宣布:我无愧于公安民警这一称号,为公安事业献身我不后悔。如果有来生,我仍将用我的生命为公安事业尽忠。”这是陈民志生前在写给公安部领导的信中的表白。
我向讨回公道的民警说“谢谢”
我还为得到打黑民警左建玉被不起诉、郭继东终审被判无罪的消息激动不已。
原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左建玉、大案大队副大队长郭继东,是侦办白玉岗黑恶团伙案的主要负责人。在办理案件的关键时刻,黑恶团伙的“保护伞”与白玉岗等人勾结,伪造、捏造证据,对左建玉、郭继东进行拘留、逮捕。在有关部门抓捕郭继东的行动中,涉黑头目白玉岗竟参与其中。因于法无据,2003年5月两民警被决定不予以起诉。
面对不白之冤,左建玉、郭继东决心讨回公道,不断向有关部门反映。我通过调查,多次对左建玉、郭继东的境遇进行报道、呼吁,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也进行了调查报道。然而,两位民警却遭到变本加厉的迫害。2003 年年底,郭继东第二次入狱。
2004年4月,法院一审以在郭继东住处搜出军用子弹为由,判其犯私藏弹药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郭继东当即提出上诉。经媒体曝光后,郭继东的遭遇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关注,并派专人前往南阳调查。调查人员研究后认为:郭继东作为大案大队副大队长,必须长期保持备勤状态才能在紧急情况下及时发放武器弹药,因而不构成私藏弹药罪。
郭继东案引起了法学界的注意,包括高铭暄、赵秉志、陈兴良等著名法学教授在内的首都刑法学专家团就案件进行论证;最高人民法院也专门举行了专家听证会。专家们都认为郭继东在被刑事拘留前,一直未脱离依法使用枪支弹药的公安刑警岗位,其配备枪支、弹药的条件亦未消除,其在需合法使用枪支、弹药的任务完成后,包括备警状态结束后,未将枪支、弹药及时入库,是一般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而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私藏枪支、弹药行为,因而不构成私藏弹药罪。
2005年10月下旬,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宣布被告人郭继东无罪。当郭继东在电话里告诉我这个喜讯时,我高兴的心情无以言表,甚至在电话里向他表示感谢。
心灵被感动
我通过采访认识到,保护打黑民警合法权益已成为巩固“打黑除恶”斗争成果和促进“打黑除恶”斗争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在关注陈民志、郭继东等打黑民警案件的过程中,我同打黑民警一样,面临着巨大的危险和压力,许多调查采访需要斗智斗勇才能完成。不只一次有人问我图的是什么,我回答说:是良心。我力排一切干扰,全面调查、认真研究打黑民警被诬告指控的案件,并请教多位法律专家。我凭着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的尊重,认真甄别是与非、罪与非罪的界限,自始至终坚信打黑民警的清白,并为他们的案件能得到公开公平处理奔走、呼吁。
我在走进受害打黑民警生活的同时,也走进了他们的心灵,被他们那百折不挠、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性格和一往无前的抗争精神所感动、感染着。2001年4月,陈民志患癌后,司法机关可以对他的案子放弃查办,但他坚决要走完法律程序,在有生之年讨回清白。法院一审时,他被抬上法庭;法院二审,在他的病房进行。二审无罪判决仅一个多月,陈民志就离开了人世。郭继东也可不上法庭,2003年5月,公诉机关下达不起诉决定书,但8个多月的冤狱换来“存疑”不起诉,让他心有不甘,被害得妻离子散的他一定要讨个“说法”。他的强烈呼吁和奔波,促成白玉岗犯罪团伙受到法律审判,促成该团伙“保护伞”被依法逮捕。但他的行为却激怒某些人,结果第二次入狱。郭继东刚烈地抗争4年,法律终于在2005年10月还给了他公道。
近些年来,我在对打黑民警进行关注的过程中,没拿他们一分钱,没吃他们一顿饭,有时还要对他们进行资助。我同打黑民警同喜同悲,一起承受风雨,我从他们身上领悟人生真谛,感受忍耐和坚持,体验什么是永不放弃和记者的价值。
(作者为《人民公安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