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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效率,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营造良好市场竞争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编制印发了《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标准勘察招标文件》《标准设计招标文件》《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等5份货物、服务类标准招标文件(以下统一简称《标准文件》),与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