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使我国经济建设发展迅速。不动产登记档案指的是对不动产的种类、交易、建设、登记等活动进行记录、处理及储存。关于不动产登记档案的由我国机关单位负责统一管理。且政府也颁布了不动产登记档案相关的管理政策,进而有效地维护物权交易权利及市场秩序,新时期,我国不动产登记档案的管理内容日益繁琐,程序较为复杂,有必要根据当前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特征及作用进行合理规范。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特征及作用
引言
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使我国各行业的发展有了更大的空间和机遇。不动产登记档案主要是对不动产的类型、建造、交易、登记等活动的记录、整理与保存,不动产登记档案的管理由国家机关部门负责,而且国家也制定了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制度,以维护物权交易市场秩序和安全,规范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
1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特征
1.1公开性与唯一性
不動产登记档案可以客观、真实地记录某个特定地区不动产物权的归属及自然状况,同时,也能够以一种关键性的证明方式对相关不动产的物权加以公示。我国不动产的登记档案具有唯一性,主要指的是相关不动产的物权,其权力归属人是唯一的,或者说,由相关的国家机关统一对不动产登记档案进行管理,具体包括档案的保管、整合及应用。对于某个行政区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的管理工作,由同份档案对某个不动产物权及相关权限展开统一登记与限制,进而更加及时、精准地对该地区范围内的不动产变更情况做出反映,为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支持,增加了物权交易的安全性能。总体而言,不动产制度的出台,推动了不动产档案的构建,加强不动产档案的有效管理不但能够发挥公示物权的功能,进而对交易主体的正当权益加以维护;而且也从侧面保障了物产交易的安全性。所以,我国政府规定,不动产登记档案的管理工作具有公开性。这一特点也促使不动产档案切实发挥作用。这里的公开性既包括档案内容方面,又包括可以为有关机构或带有利害关系的主体提供信息查询及应用的功能,这也符合了我国构建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初衷。
1.2不动产登记管理在内容上具有法定性和规范性特征
国家授权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机关部门以法律为依据对档案进行管理与制作,我国的《物权法》也在进一步出台完善中,其中专门针对不动产档案管理的相关法律也在进一步完善中。从我国现有物权法律中可以了解到国家机关部门是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制作主体,法律赋予了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形成与制作,因此是法定性的,且其社会公信力也比较高。不动产物权的登记方式主要为簿册,登记格式具有严格的规范标准,使登记内容保持一定的规范性。而且还需要明确登记内容,按照不同的分类进行排列,避免发生登记混乱现象,还要注意保证登记内容的完整性,避免遗漏和错误。不动产登记档案的规范性能够保持其具有的法律效力,进而使法律的严肃性及国家尊严的到维护,更好的发挥出不动产登记档案的作用。
2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重要作用与措施
2.1提升社会公信力,有利于实现不动产物权的公示原则
实现物权的公示原则是对不动产进行登记的目的。通过不动产的登记,进而可以对某个地区内的不动产,其归属权利及变更状况加以客观、精准地反映。通过公开、透明的形式为某当事人、机关单位及利害关系人等带来查询、应用的便捷。所以,只有经过公式,才可以确保不动产档案切实地发挥应有的作用。例如:当存在实际权力与我国法律赋予的不动产物权的权力情况不相符的时候,则可以依据相关的不动产档案的公示原则,拿起法律武器确保交易行为的有效性、合法性,进而有效地维护了物权交易主体的正当利益,从侧面上促进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发展。可见,公示原则可以作为发挥不动产档案作用的良好途径。所以,不动产登记档案既可以提升社会公信力,又是顺利实现公示原则的主要载体。由于物权的公示原则作为不动产登记的重要途径,通过记录不动产的当前情况,并将其内容公之于众,为需要的人带来规避交易风险的有力证据。
2.2能够规避风险,并具有作为权威文件证明不动产的物权状况的作用
不动产登记档案具有的公示性特征表明了不动产档案可以向社会全面公开。如果双方需要就某物权进行交易,就可以通过自主查询来了解所交易物权的情况和信息,将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置于透明状态,利害关系人就可以根据查询到的信息进行风险的规避,而保障交易安全,减少不法交易行为。在同一特定不动产上不能有相互排斥的多个物权同时存在原则是不动产物权拥有很强的排他效力的原因所在。在这个原则下,在法律范围内不动产登记档案就具有了唯一性,而且不动产档案管理是国家赋予的,也决定了其具有的权威性,在发生物权纠纷时可以直接作为最有效的证据,其他文件难以满足这种性质。
2.3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
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内容繁杂,如果依旧采用纸质档案,将给管理工作增添许多难度,为适当减少工作量,提升档案管理效率,相关部门必须要将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引起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中,在现行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为不动产产权信息登记配置专门独立的数据库,将传统管理形式与电力文件管理形式有机结合,确保各项不动产产权信息能得到合理储存、妥善管理,不会出现信息遗失或信息失真情况。
2.4推出自助查询服务
不动产登记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契税、银行贷款、子女入学、交易过户、精准扶贫、司法协助、棚户区改造、领导信息核查等都涉及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基于此,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查询业务,赣州市不动产登记局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设立了自助查询打印一体机,群众自主查询并打印不动产信息证明,有效避免了办事排长队的现象。
2.5反映了城市的发展轨迹
城市的经济指数、基础设施的变化皆可以反映一个城市的发展。同理,不动产的登记档案管理也可以从某种程度上体现该城市的发展、变迁。例如:土地的使用属性、建筑所有权发生了变更,都客观展现了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下不动产的文化属性。不动产的登记档案管理不但具有法律层面的经济属性,而且还具有社会层面的文化属性,众所周知,我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目前处于发展的新时期,为了确保社会和谐、稳步健康地发展,不动产登记档案的管理工作必须进行合理调整。为此,我国相关机构对现代档案的管理设施进行优化与完善,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地引进了先进的信息化管理技术,通过建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优化数据结构,使得全国各地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相关的管理机构皆可以实时查询想要的信息,提升了总体的管理效率,为迅速解决社会经济纠纷事件提供了信息支持。
结语
伴随社会的进步与人们认知水平的日益提高,物权交易活动逐渐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种新常态。为了更好地维护物权所有人的切身利益,规避市场风险,确保社会稳定,我国政府已颁布了相关政策与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者也要有效加强不动产登记档案的管理,不断创新管理模式,优化管理流程,提升管理工作效果,以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促进不动产登记档案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参考文献
[1]卢道锦.信息化背景下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探究[J].办公室业务,2018(20):130-131.
[2]李宝国.新时期对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分析与思考[J].华北国土资源,2018(05):84+87.
[3]边华云.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特点与作用思考[J].科技风,2018(22):239.
[4]孙明华.浅谈新常态下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特点及作用[J].纳税,2018(06):99.
(作者单位:鹤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特征及作用
引言
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使我国各行业的发展有了更大的空间和机遇。不动产登记档案主要是对不动产的类型、建造、交易、登记等活动的记录、整理与保存,不动产登记档案的管理由国家机关部门负责,而且国家也制定了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制度,以维护物权交易市场秩序和安全,规范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
1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特征
1.1公开性与唯一性
不動产登记档案可以客观、真实地记录某个特定地区不动产物权的归属及自然状况,同时,也能够以一种关键性的证明方式对相关不动产的物权加以公示。我国不动产的登记档案具有唯一性,主要指的是相关不动产的物权,其权力归属人是唯一的,或者说,由相关的国家机关统一对不动产登记档案进行管理,具体包括档案的保管、整合及应用。对于某个行政区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的管理工作,由同份档案对某个不动产物权及相关权限展开统一登记与限制,进而更加及时、精准地对该地区范围内的不动产变更情况做出反映,为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支持,增加了物权交易的安全性能。总体而言,不动产制度的出台,推动了不动产档案的构建,加强不动产档案的有效管理不但能够发挥公示物权的功能,进而对交易主体的正当权益加以维护;而且也从侧面保障了物产交易的安全性。所以,我国政府规定,不动产登记档案的管理工作具有公开性。这一特点也促使不动产档案切实发挥作用。这里的公开性既包括档案内容方面,又包括可以为有关机构或带有利害关系的主体提供信息查询及应用的功能,这也符合了我国构建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初衷。
1.2不动产登记管理在内容上具有法定性和规范性特征
国家授权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机关部门以法律为依据对档案进行管理与制作,我国的《物权法》也在进一步出台完善中,其中专门针对不动产档案管理的相关法律也在进一步完善中。从我国现有物权法律中可以了解到国家机关部门是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制作主体,法律赋予了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形成与制作,因此是法定性的,且其社会公信力也比较高。不动产物权的登记方式主要为簿册,登记格式具有严格的规范标准,使登记内容保持一定的规范性。而且还需要明确登记内容,按照不同的分类进行排列,避免发生登记混乱现象,还要注意保证登记内容的完整性,避免遗漏和错误。不动产登记档案的规范性能够保持其具有的法律效力,进而使法律的严肃性及国家尊严的到维护,更好的发挥出不动产登记档案的作用。
2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重要作用与措施
2.1提升社会公信力,有利于实现不动产物权的公示原则
实现物权的公示原则是对不动产进行登记的目的。通过不动产的登记,进而可以对某个地区内的不动产,其归属权利及变更状况加以客观、精准地反映。通过公开、透明的形式为某当事人、机关单位及利害关系人等带来查询、应用的便捷。所以,只有经过公式,才可以确保不动产档案切实地发挥应有的作用。例如:当存在实际权力与我国法律赋予的不动产物权的权力情况不相符的时候,则可以依据相关的不动产档案的公示原则,拿起法律武器确保交易行为的有效性、合法性,进而有效地维护了物权交易主体的正当利益,从侧面上促进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发展。可见,公示原则可以作为发挥不动产档案作用的良好途径。所以,不动产登记档案既可以提升社会公信力,又是顺利实现公示原则的主要载体。由于物权的公示原则作为不动产登记的重要途径,通过记录不动产的当前情况,并将其内容公之于众,为需要的人带来规避交易风险的有力证据。
2.2能够规避风险,并具有作为权威文件证明不动产的物权状况的作用
不动产登记档案具有的公示性特征表明了不动产档案可以向社会全面公开。如果双方需要就某物权进行交易,就可以通过自主查询来了解所交易物权的情况和信息,将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置于透明状态,利害关系人就可以根据查询到的信息进行风险的规避,而保障交易安全,减少不法交易行为。在同一特定不动产上不能有相互排斥的多个物权同时存在原则是不动产物权拥有很强的排他效力的原因所在。在这个原则下,在法律范围内不动产登记档案就具有了唯一性,而且不动产档案管理是国家赋予的,也决定了其具有的权威性,在发生物权纠纷时可以直接作为最有效的证据,其他文件难以满足这种性质。
2.3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
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内容繁杂,如果依旧采用纸质档案,将给管理工作增添许多难度,为适当减少工作量,提升档案管理效率,相关部门必须要将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引起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中,在现行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为不动产产权信息登记配置专门独立的数据库,将传统管理形式与电力文件管理形式有机结合,确保各项不动产产权信息能得到合理储存、妥善管理,不会出现信息遗失或信息失真情况。
2.4推出自助查询服务
不动产登记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契税、银行贷款、子女入学、交易过户、精准扶贫、司法协助、棚户区改造、领导信息核查等都涉及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基于此,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查询业务,赣州市不动产登记局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设立了自助查询打印一体机,群众自主查询并打印不动产信息证明,有效避免了办事排长队的现象。
2.5反映了城市的发展轨迹
城市的经济指数、基础设施的变化皆可以反映一个城市的发展。同理,不动产的登记档案管理也可以从某种程度上体现该城市的发展、变迁。例如:土地的使用属性、建筑所有权发生了变更,都客观展现了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下不动产的文化属性。不动产的登记档案管理不但具有法律层面的经济属性,而且还具有社会层面的文化属性,众所周知,我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目前处于发展的新时期,为了确保社会和谐、稳步健康地发展,不动产登记档案的管理工作必须进行合理调整。为此,我国相关机构对现代档案的管理设施进行优化与完善,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地引进了先进的信息化管理技术,通过建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优化数据结构,使得全国各地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相关的管理机构皆可以实时查询想要的信息,提升了总体的管理效率,为迅速解决社会经济纠纷事件提供了信息支持。
结语
伴随社会的进步与人们认知水平的日益提高,物权交易活动逐渐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种新常态。为了更好地维护物权所有人的切身利益,规避市场风险,确保社会稳定,我国政府已颁布了相关政策与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者也要有效加强不动产登记档案的管理,不断创新管理模式,优化管理流程,提升管理工作效果,以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促进不动产登记档案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参考文献
[1]卢道锦.信息化背景下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探究[J].办公室业务,2018(20):130-131.
[2]李宝国.新时期对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分析与思考[J].华北国土资源,2018(05):84+87.
[3]边华云.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特点与作用思考[J].科技风,2018(22):239.
[4]孙明华.浅谈新常态下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特点及作用[J].纳税,2018(06):99.
(作者单位:鹤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