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利益补偿和权能激发是政策主体对象化行动的基本目的,规定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实践路径,其中:利益补偿是基础性的,其核心特征在于政策主体致力于保障弱势者无差别的基本权利;而权能激发则是整合性的,其根本在于政策主体从个体、社区、组织等层面整合资源并遵循竞争性原则为弱势者增权。研究发现:残疾人公共参与呈现出明显的空间分化、体制规定性和直接利益倾向特征;在社会保障均等化的基础上,社会服务均等化发挥着对公共参与更全面、更积极的影响;社会服务均等化对残疾人公共参与的促进作用是以社会保障均等化为基础的,社会保障均等化程度越高社会服务均等化也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