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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农业作为一种新的产销组织形式在我国农村日益兴起。本文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从交易费用理论、风险规避理论两个维度分析了订单农业得以新兴的内在原因:订单农业的组织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农户克服了生产决策中的信息不对称.进而避免在投入市场和产出市场中的失败。同时,指明了订单双方之间矛盾的内在根源在于契约的不完全性,因此提高订单契约的明确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是一个必然要求。最后,本文从组织创新角度进行分析,认为订单农业这一组织或制度创新具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