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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并存,两者虽有矛盾,但在法律领域则意味着不同法系、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不同程度的融合,全球法治化与法律全球化的趋势俨然存在。在中国社会的历史和现实因素交替作用下形成的“中国法治的民间化障碍”正成为对抗“法治全球化”的巨大阻力。调和这种矛盾的最佳选择是运用“和”的哲学思维和方法论构建强调“和谐”的现代化法治社会,这既是中国文化的传统价值理念在当代的回归,也是融合异种文化后的创新,为中国的法治化建设提供了方向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