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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侵害商业秘密民事侵权纠纷案件中,目前形成的司法实践共识是要求原告,即商业秘密权利人先明确划定其要求保护的商业秘密客体范围,也就是所谓的秘密点.然而在这一过程中,原告与被告之间关于秘密性的证明责任应如何划分,原告应承担多大的证明责任,各地的司法实践尚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同时也出现了部分法院和被告代理人对秘密点概念的理解有误,过分加重原告方举证责任的问题.本文试图厘清秘密点这一概念,并对确定秘密点过程中原被告之间的举证责任分配作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