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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要求,确诊职业病病例信息应由各职业病诊断机构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直报系统),向属地职业病防治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经逐级审核,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汇总、分析[1].为了解全国直报系统数据报告及时情况,本研究收集2006-2008年、数据进行报告及时性分析.现将结果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