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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深圳市为例,采用单元分析与多元分析相结合的手段,探讨了一种基于城市水环境容量估算面源污染负荷削减率的方法在环境规划中的实际应用。计算结果表明:对于COD指标,67%~74%的面源污染负荷削减率即可满足深圳市规划后环境容量的限制;而对于NH4-N, TP和BOD5,仅依靠削减面源污染负荷则无法满足规划要求。因此,在城市水环境质量规划过程中,应针对不同流域及目标污染物种类,制定“量体裁衣”式的水环境控制策略,而非采用一成不变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