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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金融业推进“互联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介绍了我国金融业应用互联网技术的一些探索,就金融业推进“互联网+”发展的未来方向和金融业推进“互联网+”发展战略应做好风险防范和行业自律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创新
一、金融业推进“互联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金融业推进“互联网+”发展是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部署的重要内容。
在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入推进“互联网+”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与时俱进地作出的重大决策,并在不久前正式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特征进一步凸显,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的情况下,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有助于突出创新驱动,打造“双创”新格局,形成发展新动能,是我们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一步“先手棋”,对于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金融业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推进“互联网+”发展,是国务院指导意见确定的一项重点行动内容,是国家整体战略部署的有机组成部分。为鼓励规范金融业和互联网的深度融合,2015年7月18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10月1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金融企业座谈会,再次强调“放宽金融行业准入,加快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和民营银行,鼓励互联网金融依托实体经济规范有序发展”。金融业要站在国家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推进“互联网+”的重要意义。金融业“互联网+”推行得好,能够为其他行业发展“互联网+”提供重要支撑,同时也能够加快金融业特别是传统金融业自身更好地发展。
其次,金融业推进“互联网+”发展是适应现代生产力发展客观规律的必然要求。
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正对各国创新格局和生产力布局产生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影响。在新一轮产业变革中,大数据、智能芯片、移动互联、云计算这些新兴信息科技改写了数据处理、传输、分析以及共享方式方法,不仅带来了经济增长新动能,也催生生产方式和组织模式出现剧烈变革。
新一轮互联网创新浪潮的到来,在为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业务提供了广阔前景和巨大潜力的同时,也对金融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提出了更强的紧迫性。近年来,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移动互联等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能力有所提高,受到来自互联网企业越来越多的挑战。金融业要紧紧把握“互联网+”发展的脉搏,在互联网金融技术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抢占制高点、赢得主动权,维持并进一步增强自身擅于处理大数据的先发优势。
最后,金融业推进“互联网+”发展是互联网时代发展普惠金融的创新载体。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在服务小微企业、“三农”、社会弱势人群等方面进行了大量尝试,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与发达国家甚至是一些发展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普惠金融还有很大发展空间。我国地域广、人口分布和地区差距较大,利用扩充物理网点等传统手段发展普惠金融面临着成本高、效率低的现实困难。实践已经证明,互联网技术为更有效地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包容性提供了革命性的解决手段。在肯尼亚,超过70%的手机用户,通过手机银行解决基本金融服务需求。我国金融机构应该更加积极地推动金融IC卡、手机银行、移动支付、网络借贷、众筹等互联网金融创新,努力提升金融发展的包容性和普惠性,使过去长期困扰我国贫困地区和低收入群体获取金融服务的高成本和规模不经济问题得到根本缓解。在这些方面,我们已经进行了不少探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社会各界寄予的期望相比,还存在明显差距,还需要更多创新,付出更多努力。
二、关于我国金融业应用互联网技术的探索
首先,自改革开放以来,金融业在网络信息技术应用方面已取得积极进展。
信息和网络技术在我国金融业的应用由来已久。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国内金融机构积极运用数据存储、运算、传输等技术手段,快速缩小了与国际同行在信息技术应用方面的差距,同时推动了业务和管理的全面革新发展。目前,我国金融业不仅成为计算机和网络设备的最大用户,也在很大程度上逐步成为基于计算机和网络的数据处理行业。目前,国内金融机构基本实现实体网点、自助机具、网络金融、移动金融等服务渠道全覆盖。
一些金融机构主动探索建立健全更加灵活、更加敏捷的体制机制,强化数据应用能力,逐渐适应了“互联网+”战略发展的要求。如多数商业银行过去重视资金流而忽视数据流,尽管积累了海量数据资产却应用不足,现在则有越来越多的银行重新审视数据资产价值,有意识强化数据获取渠道和应用机制。工商银行打造了e-ICBC,部分商业银行推出了直销银行、电子商城、移动支付工具等,新兴互联网银行更是在线上开展业务、处理客户信息方面做出了大胆尝试,这些都是金融机构正在努力践行“互联网+”战略的体现。
特别是,大量互联网企业与产业资本积极进入金融领域,推动多元化的金融组织体系加速形成。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试点银行试点以来,首批五家民营银行均已获批筹建,其中包括浙江网商银行和前海微众银行两家互联网银行,这不仅是对于我国借助互联网技术构建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的有益探索,在全球范围也有示范意义。此外,部分互联网公司运用大数据技术建设征信体系和风控体系,帮助投资者提高风险识别能力,降低金融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优化金融产品的风险定价机制,从而有助于丰富金融产品,加快完善多层次金融机构体系。
其次,在充分肯定上述成就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传统金融机构在互联网时代面临的严峻挑战。
尽管互联网技术已在我国金融业得到广泛应用,且金融机构在贯彻推进最近国家提出的“互联网+”发展战略方面也迈开积极步伐,但与国家的宏观要求和社会的客观需要相比,仍存在许多亟须解决的问题。总体看金融机构的“互联网+”行动仍显“稳健有余、创新不足”。这其中既有主观上的思想认识不足、企业文化影响等原因,也有客观上的人才储备与资金投入不足、受长期业务发展惯性的影响以及监管约束等原因。 一是我国金融业正面临传统经营模式与新兴经营模式之间融合的挑战,短时期内还难以完全融合。在互联网应用方面,多数金融机构主要侧重于将线下资金存取、汇兑、管理迁移至线上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在为客户“量身定做”方面仍有较大差距,尚缺少与客户的有效互动,无法充分满足不同客户的差异化、多样化需求。同时,金融机构产品开发普遍还延续传统的项目推进方式,往往要经历反复论证、多层审批,创新方面存在环节多、流程长、耗时久现象,难以适应互联网时代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时代市场快速变化带来的敏捷创新的要求。
二是金融业利用互联网拓展国际市场力度不够。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全球信息网络的发展,以信息网络为连接的全球一体化金融市场已经形成。国内金融机构如果能够充分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拓展业务空间,降低运营成本,那么将能够更好地结合国家“走出去”战略,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提升国际竞争力。
三是金融业在互联网时代面对新的风险防控挑战。首先,新兴互联网金融业务尚未经历过经济周期的考验,资金安全、杠杆限制、流动性、投资者保护、数据安全等方面的风控体系尚有所欠缺。其次,互联网金融降低了资金跨境、跨区域流动成本,但同时也加大了系统性、全局性金融风险发生的概率,也增加了统计监测、反洗钱分析工作难度。
三、关于金融业推进“互联网+”发展的未来方向
一是传统业务与新兴业务将加速融合。互联网时代社会和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传统金融业务与新兴业务的融合势在必行。我欣喜地看到,经过这几年的发展,互联网企业和金融机构对互联网金融的理解都在深入,合作共赢的空间正在逐步打开,传统业务和新兴业务的融合明显加快。一方面,经过长期实践积累,商业银行拥有良好的风控体系和定价模式,掌握大量历史数据资源,能够帮助互联网企业更加可持续地发展。同时,金融机构拥有大量金融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可以为互联网企业提供必需的人才支持,弥补风控方面的不足。另一方面,互联网企业占据网络入口优势,掌握小微企业、个人消费者的海量行为数据,可低成本快速增加大量的有效客户,一些金融业务可以实现超常规发展。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优势互补,传统业务与新兴业务的融合是大势所趋,将大大加速金融体系和业务模式的变革,提升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与质量。
二是线上业务与线下业务将加速融合。目前看,在未来一段时间,开展线下服务仍然是金融机构的主要优势,特别是一些对公业务、同业业务、咨询顾问等复杂的金融业务,线下专业团队的支撑必不可少。同时,越来越多的行业加快线上线下一体化,各种O2O模式快速发展,金融业务线上化与移动化的趋势也已非常明显。推进线上和线下的业务相互融合,意味着金融机构在继续巩固和优化线下业务的同时,必须重视和不断完善现有的网络金融业务,加快构建线上服务能力,丰富线上金融的产品种类,同时有效整合物理网点,重新定位、优化功能,提供差异化、个性化增值服务。
面对扑面而来的互联网金融创新竞争浪潮,许多金融机构已经认识到统筹规划线上业务与线下业务融合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在加快构建“移动终端+物理网点”的全新服务模式。一方面积极将线下客户资源导入线上,撬动线上业务跨越式发展;另一方面依靠线下营业场所与专业人才优势进行交叉服务,大力开展线上线下互动,吸引高附加值客户。同时,据我所知,目前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银行机构均根据线上线下业务发展,不断调整自身组织架构,强化线上、线下渠道统一管理,优化网络渠道和物理网点的资源分配,取得了较好成效。
三是监管思路和手段将加速实现互联化。面对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监管机构需要积极改变传统监管模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的效能,防范互联网金融新产品、新技术带来的风险。通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更为全面、及时、敏锐地洞察我国金融业发展变化,以量化的手段和方法把握金融市场整体运行和风险情况,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和监管套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四、金融业推进“互联网+”发展战略要做好风险防范和行业自律
创新是推动发展的源泉,只有坚持改革创新才能实现金融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而创新的过程中决不能忽视和放松风险的防范。在我国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今天,互联网金融创新带来业务边界模糊、机构难以定性、统计监测存在盲点等,并产生了一些潜在的金融风险隐患。近年来,就出现了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个别第三方支付公司发生倒闭,对社会经济的稳定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要始终重视对金融风险的防范,正确处理好支持创新与防范风险的关系,实现二者间的有机融合。一是互联网企业和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与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相适应的风险管控体系。既不断创新,又要坚守法律和监管的“红线”;既要把客户权益放在首位,提供便捷金融服务,又要切实保障客户金融资产的安全。二是金融监管要尊重互联网时代的特点,对新生事物保留观察窗口,给市场创新留有试错空间。要注重加强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不断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创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以创新促发展,以规范防风险。
此外,我认为,金融业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战略,不仅需要互联网企业、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的努力,行业自律机制也应该并且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行业自律组织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应通过行业自律组织反映行业合理诉求,维护成员利益,推动监管政策不断完善,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同时,致力于推动机构之间的业务交流和信息共享,加强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业务模式和技术标准的推广应用,推动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特别是要明确自律惩罚机制,提高行业规则和标准的约束力,推动确立行业底线,加大对违规行为惩罚力度,规范市场秩序。
(作者系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
责任编辑:宗宇翔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创新
一、金融业推进“互联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金融业推进“互联网+”发展是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部署的重要内容。
在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入推进“互联网+”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与时俱进地作出的重大决策,并在不久前正式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特征进一步凸显,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的情况下,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有助于突出创新驱动,打造“双创”新格局,形成发展新动能,是我们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一步“先手棋”,对于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金融业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推进“互联网+”发展,是国务院指导意见确定的一项重点行动内容,是国家整体战略部署的有机组成部分。为鼓励规范金融业和互联网的深度融合,2015年7月18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10月1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金融企业座谈会,再次强调“放宽金融行业准入,加快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和民营银行,鼓励互联网金融依托实体经济规范有序发展”。金融业要站在国家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推进“互联网+”的重要意义。金融业“互联网+”推行得好,能够为其他行业发展“互联网+”提供重要支撑,同时也能够加快金融业特别是传统金融业自身更好地发展。
其次,金融业推进“互联网+”发展是适应现代生产力发展客观规律的必然要求。
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正对各国创新格局和生产力布局产生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影响。在新一轮产业变革中,大数据、智能芯片、移动互联、云计算这些新兴信息科技改写了数据处理、传输、分析以及共享方式方法,不仅带来了经济增长新动能,也催生生产方式和组织模式出现剧烈变革。
新一轮互联网创新浪潮的到来,在为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业务提供了广阔前景和巨大潜力的同时,也对金融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提出了更强的紧迫性。近年来,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移动互联等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能力有所提高,受到来自互联网企业越来越多的挑战。金融业要紧紧把握“互联网+”发展的脉搏,在互联网金融技术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抢占制高点、赢得主动权,维持并进一步增强自身擅于处理大数据的先发优势。
最后,金融业推进“互联网+”发展是互联网时代发展普惠金融的创新载体。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在服务小微企业、“三农”、社会弱势人群等方面进行了大量尝试,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与发达国家甚至是一些发展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普惠金融还有很大发展空间。我国地域广、人口分布和地区差距较大,利用扩充物理网点等传统手段发展普惠金融面临着成本高、效率低的现实困难。实践已经证明,互联网技术为更有效地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包容性提供了革命性的解决手段。在肯尼亚,超过70%的手机用户,通过手机银行解决基本金融服务需求。我国金融机构应该更加积极地推动金融IC卡、手机银行、移动支付、网络借贷、众筹等互联网金融创新,努力提升金融发展的包容性和普惠性,使过去长期困扰我国贫困地区和低收入群体获取金融服务的高成本和规模不经济问题得到根本缓解。在这些方面,我们已经进行了不少探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社会各界寄予的期望相比,还存在明显差距,还需要更多创新,付出更多努力。
二、关于我国金融业应用互联网技术的探索
首先,自改革开放以来,金融业在网络信息技术应用方面已取得积极进展。
信息和网络技术在我国金融业的应用由来已久。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国内金融机构积极运用数据存储、运算、传输等技术手段,快速缩小了与国际同行在信息技术应用方面的差距,同时推动了业务和管理的全面革新发展。目前,我国金融业不仅成为计算机和网络设备的最大用户,也在很大程度上逐步成为基于计算机和网络的数据处理行业。目前,国内金融机构基本实现实体网点、自助机具、网络金融、移动金融等服务渠道全覆盖。
一些金融机构主动探索建立健全更加灵活、更加敏捷的体制机制,强化数据应用能力,逐渐适应了“互联网+”战略发展的要求。如多数商业银行过去重视资金流而忽视数据流,尽管积累了海量数据资产却应用不足,现在则有越来越多的银行重新审视数据资产价值,有意识强化数据获取渠道和应用机制。工商银行打造了e-ICBC,部分商业银行推出了直销银行、电子商城、移动支付工具等,新兴互联网银行更是在线上开展业务、处理客户信息方面做出了大胆尝试,这些都是金融机构正在努力践行“互联网+”战略的体现。
特别是,大量互联网企业与产业资本积极进入金融领域,推动多元化的金融组织体系加速形成。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试点银行试点以来,首批五家民营银行均已获批筹建,其中包括浙江网商银行和前海微众银行两家互联网银行,这不仅是对于我国借助互联网技术构建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的有益探索,在全球范围也有示范意义。此外,部分互联网公司运用大数据技术建设征信体系和风控体系,帮助投资者提高风险识别能力,降低金融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优化金融产品的风险定价机制,从而有助于丰富金融产品,加快完善多层次金融机构体系。
其次,在充分肯定上述成就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传统金融机构在互联网时代面临的严峻挑战。
尽管互联网技术已在我国金融业得到广泛应用,且金融机构在贯彻推进最近国家提出的“互联网+”发展战略方面也迈开积极步伐,但与国家的宏观要求和社会的客观需要相比,仍存在许多亟须解决的问题。总体看金融机构的“互联网+”行动仍显“稳健有余、创新不足”。这其中既有主观上的思想认识不足、企业文化影响等原因,也有客观上的人才储备与资金投入不足、受长期业务发展惯性的影响以及监管约束等原因。 一是我国金融业正面临传统经营模式与新兴经营模式之间融合的挑战,短时期内还难以完全融合。在互联网应用方面,多数金融机构主要侧重于将线下资金存取、汇兑、管理迁移至线上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在为客户“量身定做”方面仍有较大差距,尚缺少与客户的有效互动,无法充分满足不同客户的差异化、多样化需求。同时,金融机构产品开发普遍还延续传统的项目推进方式,往往要经历反复论证、多层审批,创新方面存在环节多、流程长、耗时久现象,难以适应互联网时代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时代市场快速变化带来的敏捷创新的要求。
二是金融业利用互联网拓展国际市场力度不够。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全球信息网络的发展,以信息网络为连接的全球一体化金融市场已经形成。国内金融机构如果能够充分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拓展业务空间,降低运营成本,那么将能够更好地结合国家“走出去”战略,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提升国际竞争力。
三是金融业在互联网时代面对新的风险防控挑战。首先,新兴互联网金融业务尚未经历过经济周期的考验,资金安全、杠杆限制、流动性、投资者保护、数据安全等方面的风控体系尚有所欠缺。其次,互联网金融降低了资金跨境、跨区域流动成本,但同时也加大了系统性、全局性金融风险发生的概率,也增加了统计监测、反洗钱分析工作难度。
三、关于金融业推进“互联网+”发展的未来方向
一是传统业务与新兴业务将加速融合。互联网时代社会和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传统金融业务与新兴业务的融合势在必行。我欣喜地看到,经过这几年的发展,互联网企业和金融机构对互联网金融的理解都在深入,合作共赢的空间正在逐步打开,传统业务和新兴业务的融合明显加快。一方面,经过长期实践积累,商业银行拥有良好的风控体系和定价模式,掌握大量历史数据资源,能够帮助互联网企业更加可持续地发展。同时,金融机构拥有大量金融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可以为互联网企业提供必需的人才支持,弥补风控方面的不足。另一方面,互联网企业占据网络入口优势,掌握小微企业、个人消费者的海量行为数据,可低成本快速增加大量的有效客户,一些金融业务可以实现超常规发展。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优势互补,传统业务与新兴业务的融合是大势所趋,将大大加速金融体系和业务模式的变革,提升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与质量。
二是线上业务与线下业务将加速融合。目前看,在未来一段时间,开展线下服务仍然是金融机构的主要优势,特别是一些对公业务、同业业务、咨询顾问等复杂的金融业务,线下专业团队的支撑必不可少。同时,越来越多的行业加快线上线下一体化,各种O2O模式快速发展,金融业务线上化与移动化的趋势也已非常明显。推进线上和线下的业务相互融合,意味着金融机构在继续巩固和优化线下业务的同时,必须重视和不断完善现有的网络金融业务,加快构建线上服务能力,丰富线上金融的产品种类,同时有效整合物理网点,重新定位、优化功能,提供差异化、个性化增值服务。
面对扑面而来的互联网金融创新竞争浪潮,许多金融机构已经认识到统筹规划线上业务与线下业务融合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在加快构建“移动终端+物理网点”的全新服务模式。一方面积极将线下客户资源导入线上,撬动线上业务跨越式发展;另一方面依靠线下营业场所与专业人才优势进行交叉服务,大力开展线上线下互动,吸引高附加值客户。同时,据我所知,目前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银行机构均根据线上线下业务发展,不断调整自身组织架构,强化线上、线下渠道统一管理,优化网络渠道和物理网点的资源分配,取得了较好成效。
三是监管思路和手段将加速实现互联化。面对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监管机构需要积极改变传统监管模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的效能,防范互联网金融新产品、新技术带来的风险。通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更为全面、及时、敏锐地洞察我国金融业发展变化,以量化的手段和方法把握金融市场整体运行和风险情况,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和监管套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四、金融业推进“互联网+”发展战略要做好风险防范和行业自律
创新是推动发展的源泉,只有坚持改革创新才能实现金融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而创新的过程中决不能忽视和放松风险的防范。在我国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今天,互联网金融创新带来业务边界模糊、机构难以定性、统计监测存在盲点等,并产生了一些潜在的金融风险隐患。近年来,就出现了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个别第三方支付公司发生倒闭,对社会经济的稳定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要始终重视对金融风险的防范,正确处理好支持创新与防范风险的关系,实现二者间的有机融合。一是互联网企业和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与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相适应的风险管控体系。既不断创新,又要坚守法律和监管的“红线”;既要把客户权益放在首位,提供便捷金融服务,又要切实保障客户金融资产的安全。二是金融监管要尊重互联网时代的特点,对新生事物保留观察窗口,给市场创新留有试错空间。要注重加强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不断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创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以创新促发展,以规范防风险。
此外,我认为,金融业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战略,不仅需要互联网企业、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的努力,行业自律机制也应该并且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行业自律组织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应通过行业自律组织反映行业合理诉求,维护成员利益,推动监管政策不断完善,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同时,致力于推动机构之间的业务交流和信息共享,加强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业务模式和技术标准的推广应用,推动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特别是要明确自律惩罚机制,提高行业规则和标准的约束力,推动确立行业底线,加大对违规行为惩罚力度,规范市场秩序。
(作者系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
责任编辑:宗宇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