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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中职院校的法制教育被提到了新的高度。而民族地区的中职法制教育相比较之下又具有更重要的实践意义,因而如何做好民族地区中职院校的法制教育越来越受到重视。本文有针对性地阐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职院校法制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以此为基础具体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民族地区中职院校法制教育的对策。
【关键词】法制教育 中职院校 民族地区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10-0003-02
近年来,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对中职生进行法制教育是我国政府“普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党的中央全会第一次专门研究法治建设。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会同时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原则、任务、布局进行了全面部署[1]。根据国情,中国要走的法治之路不是西方吸纳渐进式的自下而上的而是由政府自上而下推进式的模式。为了培养公民的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并进而形成法律信仰观,只能靠政府由上而下对法律的普及、宣传和推动工作,政府的“普法教育”就是一种典型的形式。同时,我们应意识到,由于受到社会环境、文化传统等因素影响,民族地区中职院校的法制教育有自身的特点,不能完全照搬发达地区法制教育的模式,因此,探寻适宜民族地区中职院校的法制教育途径就成为一个研究重点[2-5]。本文具体分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职院校法制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民族地区中职院校法制教育的对策。
一、民族地区中职校法制教育的主要困境
(一)当前区情较为复杂,中职学生思想易受蒙蔽
新疆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地处亚欧大陆腹地,周边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八国接壤,在历史上是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现在是第二座“亚欧大陆桥”的必经之地,战略位置十分重要。新疆现有47个民族成分,主要居住有维吾尔、汉、回、哈萨克等民族,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
新疆是多宗教地区。主要宗教有伊斯兰教、佛教、基督教、天主教,其中伊斯兰教为维吾尔、哈萨克、回、柯尔克孜等10多个民族所信奉。伊斯兰教在新疆社会生活中有着较大的影响。新疆宗教组织主要有伊斯兰教协会、伊斯兰经学院和佛教协会等[6]。
基于新疆多民族多宗教并存的情况,很多少数民族学生从小受家人及周围亲朋的宗教信仰影响,天真的认为自己的衣食住行都是真神安拉给的。完全忽视了他们读的是社会主义的学校,从小接受的是马克思主义教育。有些来自南疆比较封闭、偏远的农村学生到了学校,在明知学校禁止学生信教,禁止学生穿戴任何有宗教色彩的服饰和头饰的情况下不惜冒着被学校开除的危险依然偷偷去清真寺或者在宿舍做礼拜。
同时受中亚一些国家穿黑色罩袍和吉里巴甫的影响,一些少数民族学生宗教思想浓厚,极易受到“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对其思想的危害。更有一些少数民族学生,易被“三股势力”不法分子控制思想,易受到蛊惑,情感上易冲动做出过激行为。
(二)地处偏远,文化落后,法制意识薄弱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快速,与此相比,社会其他方面的建设步伐相对落后,尤其是法制建设与我国经济的发展相差距离较大。在这种大环境下官员的腐败、城管的暴力执法、医生对病人的冷漠等社会现象时有发生。这对于思想意识尚未成熟的中职学生来说会产生严重的法律认识偏差,使一些本就生活在贫困地区在农村长大从来没有接触过城市生活的农村孩子认为权力大于法律,钱和权都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从而造成对法律的错误认识,使一些没有钱权背景的学生对法律产生质疑,面对他人的侵权行为选择了隐忍与沉默,或者想着用暴力解决问题。而部分有家庭背景的学生在行为上狂妄自大,认为钱权可以摆平一切问题,致使中职生的犯罪率高居不下。
新疆位于祖国的西北边陲,土地广阔,人员居住相对分散。多数家长认为读大学才是孩子唯一的成才之路,所以在初中毕业时,家长、教师、学生都会选择考高中的道路,只有中考落榜后在无奈之下才不得不选择去职校继续求学。这就导致中职生的基本素质普遍不高,学生的违法乱纪现象时有发生。根据我国法治网的不完全统计显示,中职生具有厌学倾向的占43%,发生过违反乱纪行为的占29%,而且很多中职生在发生违法乱纪行为的过程中,并没有意识到这是触犯法律 。
(三)中职院校自身不重视对学生的法律教育
通过对中职院校法律教育的现状分析来看。多数中职院校只注重对学生的专业技能培养,忽视法律教育,法律方面的教学课时设置的时间短而少,一般只设置一个学期,每周两课时,所以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无法形成系统。而且很多学校将法律课程设置为考察科目,考查形式浮于表面。学校的不重视还体现在缺乏法律专业的任教教师,法律课的任教老师学校普遍认为谁都可以上,谁都会上的一个误区,在安排授课教师时不考虑教师自身的专业,都是哪个老师课时不足就排哪个老师去上。由于非专业性教师授课照本宣科导致课堂教学枯燥,教学方式单一、传统,无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直接影响教学效果。这种课程和考核设置的方式以及对教师的配备使得学生对法律学习的积极性难以提高,教学效果差,法律知识的掌握自然存在缺失。这也是很多中职院校的教师抱怨现在学生难以管理的源头。这种不合理的教育方式,使学生对法律概念认识模糊,无法分清违法与犯罪间的关系,有的学生因在寝室丢失了物品而怀疑室友,就非法对其进行搜身,这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而被怀疑的人也往往会采用过激的行为,用暴力进行反抗最后造成人员伤亡,从而将违法行为上升到暴力犯罪。 二、民族地区中职校法制教育困境的成因分析
(一)法律课程地位被弱化
学习时间短、专业性强是中职教育阶段的特点。法律作为一门德育课出现在中职教育体系中。很多法律多是蜻蜒点水般一带而过致使很多学生在学习这门课时认为枯燥无味,毫无生机,缺乏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许多学生认为自己上职校就是为了学习技能,只关心学习自己的专业技能,认为将来走向社会靠的是专业和手艺,因此对法律课程并不重视。此外,教材内容缺乏系统性,致使在中职教育中法律课程普遍被弱化。
(二)教学目标定位不清晰
《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与社会》、《哲学人生》、《职业生涯规划》、《新疆历史与民族宗教教育读本》这几门课多是作为中职德育课出现的。事实上,政治与法律的教学方式是有差异的:第一,法律课的目标是培养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政治课的目标是培养高品德、高修养、勇挑重担的社会主义好公民。第二,法律与政治隶属两个学科,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有差异。第三,政治和法律对代课教师的专业素质是截然不同的。目前多数中职院校安排非专业教师来担任政治和法律的相关课程,事实上非法律专业的教师很难依照法律内在精神进行系统有效的教学,这就失去了法律教学本身的趣味性。
(三)教学脱离实际需求
就教学课程设置的明确程度,我们对5所中职院校200名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如表1所示:
由表1可以看出,有接近50%的学生认为法制教育课程设置明确程度一般及不太明确和不明确。
法律课程作为德育课的一部分,其主要功能是培养全方位具有法律素质的劳动者,在学习完中职课程就能成为社会主义劳动者这一事实,中职的法律课程设置中多部法律都是蜻蜓点水,这就造成学生对专业性极强的法律知识懵懵懂懂,再加上教材内容的繁冗复杂,案例没有结合实际,学生对教学内容很难理解。
三、民族地区中职校法制教育的对策思考
(一)法律教学正确定位
目前,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中职学生毕业后直接与社会融为一体,成为数以万计劳动者中的一员。他们的法律素养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劳动者整体素质,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息息相关。
从年龄角度讲,中职生正处于犯罪高发期,是青少年犯罪的高危人群。再加上社会对中职学生专业技能的不认可,使他们心理上产生了挫败感和自卑感,极其缺乏自信。因此,在中职学校加强法制教育是当务之急。
(二)教学内容需完善
区分法律教学与政治教学各自的教学目标是非常有必要的。法律教学与政治教学的内涵外延其实存在本质差异,对教师的要求也各有标准,明确并区分法律教学与政治教学各自的教学目标才能避免将法律教学与政治教学混为一谈,对教师而言,这样更方便完成各自的教学目标,对学生来讲也更容易掌握各方面的知识。其次,现行法律教材的内容多是以法律条文形式出现,教学内容毫无生机,致使很多学生对法律课程不感兴趣。
中职学生大多文化基础薄弱,这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但他们有自己的优势。比如说动手能力很强,这是读高中的孩子所无法比拟的。社会教学平台对法律教学而言是非常有效的,比如定期邀请监狱系统及公检法工作人员结合实际案例进校园宣讲,或者是实地进行参观、交流、学习,这都是提高教学效果的有效途径。
(三)案例教学需加强
案例教学近年来多用于实际的课堂教学中,生动形象的案例能够促进同学们积极主动的去思考并参与到课堂中来。当前青少年犯罪急剧增加,案例教学就更适合走进学生的课堂,起到正面影响学生情感的积极作用,用震撼人心的例子增强学生的正义感,同时增强爱国爱疆的情感,让学生深刻理解“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养成良好的习惯,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在案例的选取上,应该注意与学生在情感上达成共鸣,这样才能行之有效。例如在产品质量问题上。可以举近几年发生的“地沟油”、“瘦肉精”、“毒胶囊”、“过期疫苗”事件,学生更能根据自己的知识客观认识到产品质量问题的对人们的生活造成的严重伤害和后果。
模拟法庭的体验活动学生就很喜欢,而且操作性简单不复杂。事先教师要做好各项安排,首先和法院、律师取得联系。寻求他们的帮助与指导,其次安排好学生们的角色。包括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合议庭、被告人等,全部由学生扮演。这样亲身的演练比老师说更加形象有效,同时提醒了学生们一定要规范自身行为。而且这种方式充分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到了教学当中。
(四)建立长效联系机制
“三进两联一交友政策”是为深入贯彻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治疆方略,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三进是指:“进班级进宿舍进食堂”,两联是指:“联系家长、联系学生”,一交友是指:“与学生做朋友”。
在互联网为我们带来便捷的今天,学校通过电话、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家长建立长效联系机制,及时与家长沟通、反馈孩子在学校的状态。同时,和家长多普及法制教育知识,提高家长的法制素质。通过家庭、父母、学校多渠道潜移默化的影响,把法制教育深入人心日常化。
中职院校肩负着为民族地区培养各类具有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人才的使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与社会》、《哲学人生》、《职业生涯规划》、《新疆历史与民族宗教教育读本》是培养中职学生法制观念和法律素养的重要渠道,对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民族法制观念和民族法律法规知识具有重要的作用。民族地区中职院校的德育课应重视、加强民族法制教育,充分发挥课程的民族法制教育功能,将其作为加强和改进民族地区中职院校学生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使学生学习、掌握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要内容的民族法制知识,懂科学,信科学,远离宗教和迷信。
参考文献:
[1]新华社.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N].新华网.2014,10,23
[2]梁春霞.浅谈加强中职生法制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J].亚太教育.2016(01)
[3]曹冬梅.中职学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以喀什师范学校为例[J].中国校外教育.2016(22)
[4]梁灯.刍议职业院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 人才资源开发. 2016(02)
[5]张鑫莉.中等职业学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与有效对策[D].四川师范大.2013
[6]李进新.新疆宗教演变史[M].新疆人民出版社.2003
[7]任淑格.浅谈法制教育在职高政治课中的渗透[J].现代农村科技.2015(24)
【关键词】法制教育 中职院校 民族地区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10-0003-02
近年来,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对中职生进行法制教育是我国政府“普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党的中央全会第一次专门研究法治建设。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会同时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原则、任务、布局进行了全面部署[1]。根据国情,中国要走的法治之路不是西方吸纳渐进式的自下而上的而是由政府自上而下推进式的模式。为了培养公民的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并进而形成法律信仰观,只能靠政府由上而下对法律的普及、宣传和推动工作,政府的“普法教育”就是一种典型的形式。同时,我们应意识到,由于受到社会环境、文化传统等因素影响,民族地区中职院校的法制教育有自身的特点,不能完全照搬发达地区法制教育的模式,因此,探寻适宜民族地区中职院校的法制教育途径就成为一个研究重点[2-5]。本文具体分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职院校法制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民族地区中职院校法制教育的对策。
一、民族地区中职校法制教育的主要困境
(一)当前区情较为复杂,中职学生思想易受蒙蔽
新疆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地处亚欧大陆腹地,周边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八国接壤,在历史上是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现在是第二座“亚欧大陆桥”的必经之地,战略位置十分重要。新疆现有47个民族成分,主要居住有维吾尔、汉、回、哈萨克等民族,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
新疆是多宗教地区。主要宗教有伊斯兰教、佛教、基督教、天主教,其中伊斯兰教为维吾尔、哈萨克、回、柯尔克孜等10多个民族所信奉。伊斯兰教在新疆社会生活中有着较大的影响。新疆宗教组织主要有伊斯兰教协会、伊斯兰经学院和佛教协会等[6]。
基于新疆多民族多宗教并存的情况,很多少数民族学生从小受家人及周围亲朋的宗教信仰影响,天真的认为自己的衣食住行都是真神安拉给的。完全忽视了他们读的是社会主义的学校,从小接受的是马克思主义教育。有些来自南疆比较封闭、偏远的农村学生到了学校,在明知学校禁止学生信教,禁止学生穿戴任何有宗教色彩的服饰和头饰的情况下不惜冒着被学校开除的危险依然偷偷去清真寺或者在宿舍做礼拜。
同时受中亚一些国家穿黑色罩袍和吉里巴甫的影响,一些少数民族学生宗教思想浓厚,极易受到“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对其思想的危害。更有一些少数民族学生,易被“三股势力”不法分子控制思想,易受到蛊惑,情感上易冲动做出过激行为。
(二)地处偏远,文化落后,法制意识薄弱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快速,与此相比,社会其他方面的建设步伐相对落后,尤其是法制建设与我国经济的发展相差距离较大。在这种大环境下官员的腐败、城管的暴力执法、医生对病人的冷漠等社会现象时有发生。这对于思想意识尚未成熟的中职学生来说会产生严重的法律认识偏差,使一些本就生活在贫困地区在农村长大从来没有接触过城市生活的农村孩子认为权力大于法律,钱和权都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从而造成对法律的错误认识,使一些没有钱权背景的学生对法律产生质疑,面对他人的侵权行为选择了隐忍与沉默,或者想着用暴力解决问题。而部分有家庭背景的学生在行为上狂妄自大,认为钱权可以摆平一切问题,致使中职生的犯罪率高居不下。
新疆位于祖国的西北边陲,土地广阔,人员居住相对分散。多数家长认为读大学才是孩子唯一的成才之路,所以在初中毕业时,家长、教师、学生都会选择考高中的道路,只有中考落榜后在无奈之下才不得不选择去职校继续求学。这就导致中职生的基本素质普遍不高,学生的违法乱纪现象时有发生。根据我国法治网的不完全统计显示,中职生具有厌学倾向的占43%,发生过违反乱纪行为的占29%,而且很多中职生在发生违法乱纪行为的过程中,并没有意识到这是触犯法律 。
(三)中职院校自身不重视对学生的法律教育
通过对中职院校法律教育的现状分析来看。多数中职院校只注重对学生的专业技能培养,忽视法律教育,法律方面的教学课时设置的时间短而少,一般只设置一个学期,每周两课时,所以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无法形成系统。而且很多学校将法律课程设置为考察科目,考查形式浮于表面。学校的不重视还体现在缺乏法律专业的任教教师,法律课的任教老师学校普遍认为谁都可以上,谁都会上的一个误区,在安排授课教师时不考虑教师自身的专业,都是哪个老师课时不足就排哪个老师去上。由于非专业性教师授课照本宣科导致课堂教学枯燥,教学方式单一、传统,无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直接影响教学效果。这种课程和考核设置的方式以及对教师的配备使得学生对法律学习的积极性难以提高,教学效果差,法律知识的掌握自然存在缺失。这也是很多中职院校的教师抱怨现在学生难以管理的源头。这种不合理的教育方式,使学生对法律概念认识模糊,无法分清违法与犯罪间的关系,有的学生因在寝室丢失了物品而怀疑室友,就非法对其进行搜身,这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而被怀疑的人也往往会采用过激的行为,用暴力进行反抗最后造成人员伤亡,从而将违法行为上升到暴力犯罪。 二、民族地区中职校法制教育困境的成因分析
(一)法律课程地位被弱化
学习时间短、专业性强是中职教育阶段的特点。法律作为一门德育课出现在中职教育体系中。很多法律多是蜻蜒点水般一带而过致使很多学生在学习这门课时认为枯燥无味,毫无生机,缺乏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许多学生认为自己上职校就是为了学习技能,只关心学习自己的专业技能,认为将来走向社会靠的是专业和手艺,因此对法律课程并不重视。此外,教材内容缺乏系统性,致使在中职教育中法律课程普遍被弱化。
(二)教学目标定位不清晰
《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与社会》、《哲学人生》、《职业生涯规划》、《新疆历史与民族宗教教育读本》这几门课多是作为中职德育课出现的。事实上,政治与法律的教学方式是有差异的:第一,法律课的目标是培养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政治课的目标是培养高品德、高修养、勇挑重担的社会主义好公民。第二,法律与政治隶属两个学科,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有差异。第三,政治和法律对代课教师的专业素质是截然不同的。目前多数中职院校安排非专业教师来担任政治和法律的相关课程,事实上非法律专业的教师很难依照法律内在精神进行系统有效的教学,这就失去了法律教学本身的趣味性。
(三)教学脱离实际需求
就教学课程设置的明确程度,我们对5所中职院校200名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如表1所示:
由表1可以看出,有接近50%的学生认为法制教育课程设置明确程度一般及不太明确和不明确。
法律课程作为德育课的一部分,其主要功能是培养全方位具有法律素质的劳动者,在学习完中职课程就能成为社会主义劳动者这一事实,中职的法律课程设置中多部法律都是蜻蜓点水,这就造成学生对专业性极强的法律知识懵懵懂懂,再加上教材内容的繁冗复杂,案例没有结合实际,学生对教学内容很难理解。
三、民族地区中职校法制教育的对策思考
(一)法律教学正确定位
目前,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中职学生毕业后直接与社会融为一体,成为数以万计劳动者中的一员。他们的法律素养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劳动者整体素质,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息息相关。
从年龄角度讲,中职生正处于犯罪高发期,是青少年犯罪的高危人群。再加上社会对中职学生专业技能的不认可,使他们心理上产生了挫败感和自卑感,极其缺乏自信。因此,在中职学校加强法制教育是当务之急。
(二)教学内容需完善
区分法律教学与政治教学各自的教学目标是非常有必要的。法律教学与政治教学的内涵外延其实存在本质差异,对教师的要求也各有标准,明确并区分法律教学与政治教学各自的教学目标才能避免将法律教学与政治教学混为一谈,对教师而言,这样更方便完成各自的教学目标,对学生来讲也更容易掌握各方面的知识。其次,现行法律教材的内容多是以法律条文形式出现,教学内容毫无生机,致使很多学生对法律课程不感兴趣。
中职学生大多文化基础薄弱,这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但他们有自己的优势。比如说动手能力很强,这是读高中的孩子所无法比拟的。社会教学平台对法律教学而言是非常有效的,比如定期邀请监狱系统及公检法工作人员结合实际案例进校园宣讲,或者是实地进行参观、交流、学习,这都是提高教学效果的有效途径。
(三)案例教学需加强
案例教学近年来多用于实际的课堂教学中,生动形象的案例能够促进同学们积极主动的去思考并参与到课堂中来。当前青少年犯罪急剧增加,案例教学就更适合走进学生的课堂,起到正面影响学生情感的积极作用,用震撼人心的例子增强学生的正义感,同时增强爱国爱疆的情感,让学生深刻理解“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养成良好的习惯,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在案例的选取上,应该注意与学生在情感上达成共鸣,这样才能行之有效。例如在产品质量问题上。可以举近几年发生的“地沟油”、“瘦肉精”、“毒胶囊”、“过期疫苗”事件,学生更能根据自己的知识客观认识到产品质量问题的对人们的生活造成的严重伤害和后果。
模拟法庭的体验活动学生就很喜欢,而且操作性简单不复杂。事先教师要做好各项安排,首先和法院、律师取得联系。寻求他们的帮助与指导,其次安排好学生们的角色。包括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合议庭、被告人等,全部由学生扮演。这样亲身的演练比老师说更加形象有效,同时提醒了学生们一定要规范自身行为。而且这种方式充分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到了教学当中。
(四)建立长效联系机制
“三进两联一交友政策”是为深入贯彻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治疆方略,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三进是指:“进班级进宿舍进食堂”,两联是指:“联系家长、联系学生”,一交友是指:“与学生做朋友”。
在互联网为我们带来便捷的今天,学校通过电话、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家长建立长效联系机制,及时与家长沟通、反馈孩子在学校的状态。同时,和家长多普及法制教育知识,提高家长的法制素质。通过家庭、父母、学校多渠道潜移默化的影响,把法制教育深入人心日常化。
中职院校肩负着为民族地区培养各类具有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人才的使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与社会》、《哲学人生》、《职业生涯规划》、《新疆历史与民族宗教教育读本》是培养中职学生法制观念和法律素养的重要渠道,对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民族法制观念和民族法律法规知识具有重要的作用。民族地区中职院校的德育课应重视、加强民族法制教育,充分发挥课程的民族法制教育功能,将其作为加强和改进民族地区中职院校学生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使学生学习、掌握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要内容的民族法制知识,懂科学,信科学,远离宗教和迷信。
参考文献:
[1]新华社.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N].新华网.2014,10,23
[2]梁春霞.浅谈加强中职生法制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J].亚太教育.2016(01)
[3]曹冬梅.中职学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以喀什师范学校为例[J].中国校外教育.2016(22)
[4]梁灯.刍议职业院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 人才资源开发. 2016(02)
[5]张鑫莉.中等职业学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与有效对策[D].四川师范大.2013
[6]李进新.新疆宗教演变史[M].新疆人民出版社.2003
[7]任淑格.浅谈法制教育在职高政治课中的渗透[J].现代农村科技.20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