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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以来,禹州市检察院共查办农村基层组织干部贪污贿赂案件24件26人。涉及农村的土地征用补偿、退耕还林、专项资金管理、村务管理4个领域,切实维护了农民利益,化解了社会矛盾,避免了上访事件,有力地服务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大局。
一、端正思想明重点,理清办案思路
禹州市院一直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涉农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必须认真对待。在工作思路上,该类案件一旦立案,无论涉案金额大小、涉案人员职务大小、案件社会关注度高低一律同等对待,要求办案干警不忽视任何一个案件线索,明确查案的重点方向,有目标、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在办案过程中,领导亲临一线指挥,对涉案数额较大的嫌疑人亲自谈话促供。让办案干警思想重视、齐心协力、士气高昂。确保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围绕热点定方向,找准查办目标
在农村基层组织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中,窝案、串案较多。在上级拨付的大额涉农资金项目中,贪污、挪用犯罪出现较多。2006年以来,途径禹州的高速公路开工建设。涉及农民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巨大,资金流向密集。个别村土地补偿款有数百万之巨。该院针对这种现状,认真分析,主动出击,广泛了解涉农土地征用补偿费落实情况。掌握了大量有价值的信息。按照掌握的情况。确立了对高速公路沿线村组的土地补偿款去向进行重点监督。集中查办土地征用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工作思路,展开了全面的初查,掌握了一系列的农村基层组织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线索。
三、利用规律巧查案,扩充查办案源
在查办涉及征地补偿款系列案件中,该院先筛选出高速公路途经村组路线最长、补偿款数量最多、最有可能出现挪用土地补偿款犯罪行为的村组作为初查的对象。顺利查立了朱阁乡燕庄村支部书记白某挪用公款12万元的案件,白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该院抓住这类案件的规律特点,从一案带数案,达到连续立案,办成系统案件,实现掌控案件发展的目的。
四、延伸触角广侦查,深挖窝案串案
在查办农村基层组织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中,禹州市院延伸侦查触角,举一反三,扩大战果,由一案挖出串案。一是沿高速公路走向,向各村延伸。集中所有力量,全面铺开侦查,凡涉及土地补偿款的自然村,逐一排查。先查耕地补偿款,再查村集体所有的荒地补偿款后查土地附属物补偿款,如房屋、坟地、树木、沟渠等等。在2个月时间里,又连立9起案件,其中5件为贪污罪,4件为挪用公款罪;涉案人员中有5名村支部书记,2名村主任,2名村会计;贪污5万元挪用10万元以上的大案有5件。二是由征地补偿款向其他涉农专项资金延伸。连续多发的土地补偿款案件反映出一个问题。上级拨付的大额涉农专项资金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容易出现职务犯罪,该院通过对涉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农惠农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排查,又查立农村基层组织干部贪污贿赂案件4件5人。
五、办案不忘促稳定,注重社会效果
在办理此类案件时,禹州市院不仅就事论事,案结事了,更注重办案效果。首先是努力挽回经济损失。通过查办上述领域贪污贿赂案件。共为国家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并依法及时退还群众,保障国家划拨的用于新农村建设的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到位,专款专用。二是积极服务大局,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把查办案件与维护社会稳定有机结合起来。在办案中充分履行检察职能,通过办理农村基层组织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向群众公开查案结果,宣讲相关法律知识,让村民得到满意答复,维护当地稳定发展的大局。
一、端正思想明重点,理清办案思路
禹州市院一直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涉农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必须认真对待。在工作思路上,该类案件一旦立案,无论涉案金额大小、涉案人员职务大小、案件社会关注度高低一律同等对待,要求办案干警不忽视任何一个案件线索,明确查案的重点方向,有目标、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在办案过程中,领导亲临一线指挥,对涉案数额较大的嫌疑人亲自谈话促供。让办案干警思想重视、齐心协力、士气高昂。确保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围绕热点定方向,找准查办目标
在农村基层组织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中,窝案、串案较多。在上级拨付的大额涉农资金项目中,贪污、挪用犯罪出现较多。2006年以来,途径禹州的高速公路开工建设。涉及农民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巨大,资金流向密集。个别村土地补偿款有数百万之巨。该院针对这种现状,认真分析,主动出击,广泛了解涉农土地征用补偿费落实情况。掌握了大量有价值的信息。按照掌握的情况。确立了对高速公路沿线村组的土地补偿款去向进行重点监督。集中查办土地征用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工作思路,展开了全面的初查,掌握了一系列的农村基层组织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线索。
三、利用规律巧查案,扩充查办案源
在查办涉及征地补偿款系列案件中,该院先筛选出高速公路途经村组路线最长、补偿款数量最多、最有可能出现挪用土地补偿款犯罪行为的村组作为初查的对象。顺利查立了朱阁乡燕庄村支部书记白某挪用公款12万元的案件,白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该院抓住这类案件的规律特点,从一案带数案,达到连续立案,办成系统案件,实现掌控案件发展的目的。
四、延伸触角广侦查,深挖窝案串案
在查办农村基层组织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中,禹州市院延伸侦查触角,举一反三,扩大战果,由一案挖出串案。一是沿高速公路走向,向各村延伸。集中所有力量,全面铺开侦查,凡涉及土地补偿款的自然村,逐一排查。先查耕地补偿款,再查村集体所有的荒地补偿款后查土地附属物补偿款,如房屋、坟地、树木、沟渠等等。在2个月时间里,又连立9起案件,其中5件为贪污罪,4件为挪用公款罪;涉案人员中有5名村支部书记,2名村主任,2名村会计;贪污5万元挪用10万元以上的大案有5件。二是由征地补偿款向其他涉农专项资金延伸。连续多发的土地补偿款案件反映出一个问题。上级拨付的大额涉农专项资金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容易出现职务犯罪,该院通过对涉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农惠农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排查,又查立农村基层组织干部贪污贿赂案件4件5人。
五、办案不忘促稳定,注重社会效果
在办理此类案件时,禹州市院不仅就事论事,案结事了,更注重办案效果。首先是努力挽回经济损失。通过查办上述领域贪污贿赂案件。共为国家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并依法及时退还群众,保障国家划拨的用于新农村建设的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到位,专款专用。二是积极服务大局,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把查办案件与维护社会稳定有机结合起来。在办案中充分履行检察职能,通过办理农村基层组织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向群众公开查案结果,宣讲相关法律知识,让村民得到满意答复,维护当地稳定发展的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