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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赫斯是“作家中的作家”,他對世界各国作家的写作几乎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我国的格非、马原、残雪、孙甘露、余华等很多作家也受过他的影响。博尔赫斯对中国作家的影响,在小说创作方面更大一些,因此我国学者对博尔赫斯的研究,主要在小说范畴。诗歌创作方面,他的影响相对小一些,但不等于他对我们诗歌的写作没有影响,戈麦、柏桦、孙文波、西川等诗人均受过他的影响。古今中外的诗歌大师有很多,他们的作品我也读了很多,能背诵的也不少,但在记忆深处,博尔赫斯给我的感受是特别的,他的诗歌经得住反复阅读。
“迷宫”与“死亡”的原型意象
孟子曾说,“以意逆志”。读者可以以自己的想法来推测作家的想法,以自己的体验来解读作家的诗歌,准确说是感受作家的诗歌。苏珊·桑塔格曾说,我们是反对阐释的,对文学艺术的理解,不是来自分析与阐释,而是来自直接的感受。过度地阐释是对文本的一种破坏和侵略。作品就像一个鲜活的生命,用不同的手术刀对其解剖,结果自然是惨不忍睹。这当然背离了我们阅读文本的初衷,所以我更倾向以自己的体验来理解文学艺术。人之为人,我们的许多感受都是共通的,无论是在农耕时代,还是工业时代;无论这个作品出自我国的战国时期,还是国外的拉丁美洲,它都是人类的作品。文学无非是对共性的差异性表达。
具体到博尔赫斯,他是反对线性时间观念的,他对时间的线性无限延展感到恐惧。他所认为的时间是一种“循环时间”,轮回的时间、分岔的时间都是圆形的时间,记忆与现实界限模糊。他说,“时间是一条令我沉迷的河流,但我就是河流”。时间流逝如河流,我们多如此理解时间——人在“河岸”上,时间的河流外在于自我的存在,如,“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但对博尔赫斯而言,一方面,时间会流动,但时间是循环的;另一方面,自己与时间合二为一,就是时间本身,过去的尚未过去,未来的却已到来。他认为时间就是迷宫,这种时间观和他信仰神秘主义哲学与宗教有关。因为我们没有这种信仰,所以理解起来有一定的难度,他认为人是有前世的,或者说,按某种宗教的说法,神仙是在天堂,而人则是落在人间的带着神性因子的存在。有的事情在现实中是无法论证的,按我们现在的观念很难理解,人死了也就死了,又怎么还会存在呢?那是我们的“认为”,博尔赫斯认为人有前世的记忆,甚至天堂的记忆。读他的诗歌,不能按唯物主义的思维理解,我们的认知里没有神的存在,注重的是今生今世,生命结束一切也就结束了。但在有神论者的眼里,今生之前还有前世,今生之后还有来世。当然,这不是宣扬有神论,只是提供进入博尔赫斯诗歌的一种解读方式。在博尔赫斯这里,迷宫不仅是时间,它是梦,是人生,是现实,是命运。
雨
突然间黄昏变得明亮
因为此刻正有细雨在落下。
或曾经落下。下雨
无疑是在过去发生的一件事。
谁听见雨落下,谁就回想起
那个时候,幸福的命运向他呈现了
一朵叫玫瑰的花
和它奇妙的,鲜红的色彩。
这蒙住了窗玻璃的细雨
必将在被遗弃的郊外
在某个不复存在的庭院里洗亮
架上的黑葡萄。潮湿的暮色
带给我一个声音,我渴望的声音,
我的父亲回来了,他没有死去。
陈东飙 陈子弘/译 这首叫《雨》的诗写雨,营造出黄昏雨天晦暗的氛围。雨是景物,同时又是某种记忆,可能是爱情的记忆。细雨将庭院洗亮,而那庭院是不复存在的,是曾经的庭院。细雨在落下,是关于曾经细雨天的回忆的到来,而下雨发生在过去,暮色中,“父亲回来了”,这是他的渴望。这首诗有一种梦幻般的气质,写景物“似是而非、似非而是”,呈现出的是已逝去的美好的回忆与对逝去父亲回来的渴望。这首诗里,过去与现在是交融在一起的。
“迷宫”意象在博尔赫斯晚期的诗歌中频频出现。“迷宫”是对人的囚禁,带给人强烈的孤独感和无奈感。置身于梦魇一般的迷宫,你想找到出路,仿佛有,但找不到,绝望时又给人希望。它就是一种折磨,这种折磨在博尔赫斯看来,便是命运。所以,他不渴望不朽。“迷宫”是对罪孽的一种宽容,也是一种暖昧的惩罚。它是通往死亡的道路,但在道路尽头,又生出新的希望。
博尔赫斯接受采访,在谈到迷宫这个话题时,说:“我把它们看作是一些基本的符号、基本的象征。并不是我选择了它们,我只是接受了它们。我惯于使用它们是因为我发现,它们是我思想状态的正确象征。我总是感到迷惑,感到茫然,所以迷宫是正确的象征。至少对我来讲,它们不是文学手法或圈套。……它们是我命运的一部分,是我感受和生活的方式。并不是我选择了它们。”另一次采访,他同样说:“这就是我领悟生活的方式:一种持续的迷惑,不断分叉的迷宫。”
迷宫
宙斯也解不开那包围了我的
石头网罗。我已经遗忘
曾经就是我自己的人们;我循着
单调墙垣间可憎的道路而行
它就是我的命运。笔直的长廊
在弯曲,在岁月的尽头弯成
秘密的圆环。胸墙
已被日子的高利贷撕裂。
在黯淡的灰尘中我辨出了
我所害怕的足迹。空气
在凹面的黄昏带给我一声叫喊
或一声叫喊的悲凉的回声。
我知道阴影里还有一位,他的命运
是磨尽那些编织又拆散了
这做地狱的漫长寂寞,
是渴望我的血,吞噬我的死。
我们俩互相寻找着。但愿今天
是这场期待的最后一日。
陈东飙 陈子弘/译
迷宫是诗人对命运的体认:石头的网罗,解不开的;道路是笔直的,却被弯成圆环,没有出口。这里有地狱般漫长的寂寞,“渴望我的血,吞噬我的死”,无疑是一场折磨,他希望这场折磨早点终结。 另外,博爾赫斯的诗歌主题也多关涉“死亡”。“死亡”犹如一面镜子,映照出生的悲凉。他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之死》中写道,“死亡是活过的生命,生命是临近的死亡”。
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
我给你瘦落的街道、绝望的落日、荒郊的月亮。
我给你一个久久地望着孤月的人的悲哀。
我给你我已死去的祖辈,后人们用大理石祭奠的先魂:我父亲的父亲, 阵亡于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边境, 两颗子弹射穿了他的胸膛,死的时候蓄着胡子,尸体被士兵们用牛皮裹起;我母亲的祖父——那年才三十四岁——在秘鲁率领三百人冲锋,如今都成了消失的马背上的亡魂。
我给你我的书中所能蕴含的一切悟力, 以及我生活中所能有的男子气概和幽默。
我给你一个从未有过信仰的人的忠诚。
我给你我设法保全的我自己的核心——不营字造句,不和梦交易,不被时间、欢乐和逆境触动的核心。
我给你早在你出生前多年的一个傍晚看到的一朵黄玫瑰的记忆。
我给你关于你生命的诠释,关于你自己的理论,你的真实而惊人的存在。
我给你我的寂寞、我的黑暗、我心的饥渴;我试图用困惑、危险、失败来打动你。
这是王永年翻译的版本,是博尔赫斯直接用英文写的两首诗之一。
这首诗读起来很美,充满激情,像审美化的一篇铮铮誓言,可能是写给他的女友,或他希望成为自己女友的人,且比他小很多……但肯定是一个他亲密的人,一个他能够诉诸肺腑之言的人。这首诗写出了一种深情的、濒于绝望的渴望。为了打动对方,诗人“我”可谓使出了浑身解数,倾其所有。其所有,不是世俗物质的,而是精神的——祖先的荣耀、自己所有的男子气概和幽默、内心的寂寞和黑暗、多年前看到的一朵黄玫瑰的记忆、有凄凉色彩的事物(瘦落的街道、绝望的落日、荒郊的月亮),其实这些都是他内心美而悲的影像,他想以自己美丽的悲伤来打动对方,以自己楚楚动人的内心世界留住对方。
有时我们看到落日与明月是无动于衷的。而在古代,没有高楼大厦,房屋低小,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那时候的人们,与自然与日月的关系是较为密切的。现在的日月,对于我们而言,是疏离的。提到“落日”,无非就是我们下班的时辰。可是,“落日”有时可能是“绝望”的。譬如,我曾经在某个偏远的乡村待过,一到夏天,就会有蛇出没在屋前的石缝里,睡前我都会掀开被子,看看有没有蛇躺在里面。有个夏天,我打死了三条蛇。那个地方有点荒凉,周边没有人,整天没人和我说一句话,特别绝望。那时候看到落日,就是“绝望的落日”。但如果是和一个男友或者女友约会,“人约黄昏后”,落日便是黄金般的落日,会希望太阳快一些落下山,好去约会。对同一事物的感受,因人而异,因时而变。
叙事与抒情交融的表达方式
博尔赫斯的诗歌常是长句与短句交错,长句节奏慢一些,短句节奏快一些,在这种反复的节奏中形成了一种纵深感,同时有着缠绵与曲折的意味。汉语表达比较直接,没有西方的语法那么复杂,有定语从句、状语从句,从句里还有从句,修饰中还有修饰。此外,博尔赫斯的诗歌中,叙述与抒情是交融的,譬如《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里,“我给你瘦落的街道、绝望的落日——”这是直接抒情,后来说到“父亲的父亲”“母亲的祖父”又变成了叙述,叙述与抒情交融在了一起。当然,这种长短句也不是唯他独有,在中国,宋词就是长短句,它是对于格律诗的解放。譬如李清照的《如梦令》:
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
《如梦令·常记溪亭日暮》
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如梦令·昨夜雨疏风骤》
宋词,以错落的句式来表达情感与节奏的文化。所以,比较中西诗歌会发现一些共性。博尔赫斯的诗歌在含蓄与婉转的表达中、曲折与隐晦之际,突然加入直抒胸臆,曲折便显得更曲折,在曲折的呵护下,直白也就不那么直白了。他的有些诗中,将日常现实性的书写与典故、寓言、神话、传说、梦幻并置,亦近亦远,亦真亦幻。从他的诗歌的局部看,他的“描画”是很准确清晰的,但从整体来看,又变得模糊多了,这种模糊就像他强调的,我们的存在就像梦境一样。
在博尔赫斯的许多诗歌中,往往有着叙述和抒情的交融。从他的时代到现在,国外的、国内的诗歌叙事都变得普遍起来。国外的诗歌,很多都是典型的叙事。比如以下两位诗人的诗歌便是典型的叙事,几乎没有抒情。
首先是爱尔兰诗人谢默斯,希尼,他的作品主要是靠叙述来完成的,譬如《期中假期》:
整个上午我都坐在学校的医院里
下课的铃铛不断发出丧钟般的声音。
下午两点,邻居开车接我回家。
在门廊里我看到父亲在哭泣
在以往所有的丧礼中他都能应付自如
吉米大叔说这次真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我进门时,婴儿在笑着牙牙学语
晃动童年,让我不好意思的是
大人们都站起来和我握手
还对我说他们“很同情我的遭遇”。
人们耳语着告诉陌生客人我是长子,
长期住校,妈妈将我的手
握在她的手中,咳出哀怨不已无泪的叹息。
十点整救护车拉未了
尸体,浑身已被护士清洗干净缠满绷带。
第二天早上我到楼上停尸的房间,鲜花
和蜡烛抚慰地放在床边;这是六个星期来
我第一次看到弟弟。现在他更加苍白。
左边太阳穴上留着暗红的伤痕,
躺在一个四英尺长的小盒子里就像睡在床上。
没有多彩的伤疤,汽车干净利落地将他撞飞。
四英尺的盒子,一英尺代表他一年的寿命。
“迷宫”与“死亡”的原型意象
孟子曾说,“以意逆志”。读者可以以自己的想法来推测作家的想法,以自己的体验来解读作家的诗歌,准确说是感受作家的诗歌。苏珊·桑塔格曾说,我们是反对阐释的,对文学艺术的理解,不是来自分析与阐释,而是来自直接的感受。过度地阐释是对文本的一种破坏和侵略。作品就像一个鲜活的生命,用不同的手术刀对其解剖,结果自然是惨不忍睹。这当然背离了我们阅读文本的初衷,所以我更倾向以自己的体验来理解文学艺术。人之为人,我们的许多感受都是共通的,无论是在农耕时代,还是工业时代;无论这个作品出自我国的战国时期,还是国外的拉丁美洲,它都是人类的作品。文学无非是对共性的差异性表达。
具体到博尔赫斯,他是反对线性时间观念的,他对时间的线性无限延展感到恐惧。他所认为的时间是一种“循环时间”,轮回的时间、分岔的时间都是圆形的时间,记忆与现实界限模糊。他说,“时间是一条令我沉迷的河流,但我就是河流”。时间流逝如河流,我们多如此理解时间——人在“河岸”上,时间的河流外在于自我的存在,如,“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但对博尔赫斯而言,一方面,时间会流动,但时间是循环的;另一方面,自己与时间合二为一,就是时间本身,过去的尚未过去,未来的却已到来。他认为时间就是迷宫,这种时间观和他信仰神秘主义哲学与宗教有关。因为我们没有这种信仰,所以理解起来有一定的难度,他认为人是有前世的,或者说,按某种宗教的说法,神仙是在天堂,而人则是落在人间的带着神性因子的存在。有的事情在现实中是无法论证的,按我们现在的观念很难理解,人死了也就死了,又怎么还会存在呢?那是我们的“认为”,博尔赫斯认为人有前世的记忆,甚至天堂的记忆。读他的诗歌,不能按唯物主义的思维理解,我们的认知里没有神的存在,注重的是今生今世,生命结束一切也就结束了。但在有神论者的眼里,今生之前还有前世,今生之后还有来世。当然,这不是宣扬有神论,只是提供进入博尔赫斯诗歌的一种解读方式。在博尔赫斯这里,迷宫不仅是时间,它是梦,是人生,是现实,是命运。
雨
突然间黄昏变得明亮
因为此刻正有细雨在落下。
或曾经落下。下雨
无疑是在过去发生的一件事。
谁听见雨落下,谁就回想起
那个时候,幸福的命运向他呈现了
一朵叫玫瑰的花
和它奇妙的,鲜红的色彩。
这蒙住了窗玻璃的细雨
必将在被遗弃的郊外
在某个不复存在的庭院里洗亮
架上的黑葡萄。潮湿的暮色
带给我一个声音,我渴望的声音,
我的父亲回来了,他没有死去。
陈东飙 陈子弘/译 这首叫《雨》的诗写雨,营造出黄昏雨天晦暗的氛围。雨是景物,同时又是某种记忆,可能是爱情的记忆。细雨将庭院洗亮,而那庭院是不复存在的,是曾经的庭院。细雨在落下,是关于曾经细雨天的回忆的到来,而下雨发生在过去,暮色中,“父亲回来了”,这是他的渴望。这首诗有一种梦幻般的气质,写景物“似是而非、似非而是”,呈现出的是已逝去的美好的回忆与对逝去父亲回来的渴望。这首诗里,过去与现在是交融在一起的。
“迷宫”意象在博尔赫斯晚期的诗歌中频频出现。“迷宫”是对人的囚禁,带给人强烈的孤独感和无奈感。置身于梦魇一般的迷宫,你想找到出路,仿佛有,但找不到,绝望时又给人希望。它就是一种折磨,这种折磨在博尔赫斯看来,便是命运。所以,他不渴望不朽。“迷宫”是对罪孽的一种宽容,也是一种暖昧的惩罚。它是通往死亡的道路,但在道路尽头,又生出新的希望。
博尔赫斯接受采访,在谈到迷宫这个话题时,说:“我把它们看作是一些基本的符号、基本的象征。并不是我选择了它们,我只是接受了它们。我惯于使用它们是因为我发现,它们是我思想状态的正确象征。我总是感到迷惑,感到茫然,所以迷宫是正确的象征。至少对我来讲,它们不是文学手法或圈套。……它们是我命运的一部分,是我感受和生活的方式。并不是我选择了它们。”另一次采访,他同样说:“这就是我领悟生活的方式:一种持续的迷惑,不断分叉的迷宫。”
迷宫
宙斯也解不开那包围了我的
石头网罗。我已经遗忘
曾经就是我自己的人们;我循着
单调墙垣间可憎的道路而行
它就是我的命运。笔直的长廊
在弯曲,在岁月的尽头弯成
秘密的圆环。胸墙
已被日子的高利贷撕裂。
在黯淡的灰尘中我辨出了
我所害怕的足迹。空气
在凹面的黄昏带给我一声叫喊
或一声叫喊的悲凉的回声。
我知道阴影里还有一位,他的命运
是磨尽那些编织又拆散了
这做地狱的漫长寂寞,
是渴望我的血,吞噬我的死。
我们俩互相寻找着。但愿今天
是这场期待的最后一日。
陈东飙 陈子弘/译
迷宫是诗人对命运的体认:石头的网罗,解不开的;道路是笔直的,却被弯成圆环,没有出口。这里有地狱般漫长的寂寞,“渴望我的血,吞噬我的死”,无疑是一场折磨,他希望这场折磨早点终结。 另外,博爾赫斯的诗歌主题也多关涉“死亡”。“死亡”犹如一面镜子,映照出生的悲凉。他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之死》中写道,“死亡是活过的生命,生命是临近的死亡”。
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
我给你瘦落的街道、绝望的落日、荒郊的月亮。
我给你一个久久地望着孤月的人的悲哀。
我给你我已死去的祖辈,后人们用大理石祭奠的先魂:我父亲的父亲, 阵亡于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边境, 两颗子弹射穿了他的胸膛,死的时候蓄着胡子,尸体被士兵们用牛皮裹起;我母亲的祖父——那年才三十四岁——在秘鲁率领三百人冲锋,如今都成了消失的马背上的亡魂。
我给你我的书中所能蕴含的一切悟力, 以及我生活中所能有的男子气概和幽默。
我给你一个从未有过信仰的人的忠诚。
我给你我设法保全的我自己的核心——不营字造句,不和梦交易,不被时间、欢乐和逆境触动的核心。
我给你早在你出生前多年的一个傍晚看到的一朵黄玫瑰的记忆。
我给你关于你生命的诠释,关于你自己的理论,你的真实而惊人的存在。
我给你我的寂寞、我的黑暗、我心的饥渴;我试图用困惑、危险、失败来打动你。
这是王永年翻译的版本,是博尔赫斯直接用英文写的两首诗之一。
这首诗读起来很美,充满激情,像审美化的一篇铮铮誓言,可能是写给他的女友,或他希望成为自己女友的人,且比他小很多……但肯定是一个他亲密的人,一个他能够诉诸肺腑之言的人。这首诗写出了一种深情的、濒于绝望的渴望。为了打动对方,诗人“我”可谓使出了浑身解数,倾其所有。其所有,不是世俗物质的,而是精神的——祖先的荣耀、自己所有的男子气概和幽默、内心的寂寞和黑暗、多年前看到的一朵黄玫瑰的记忆、有凄凉色彩的事物(瘦落的街道、绝望的落日、荒郊的月亮),其实这些都是他内心美而悲的影像,他想以自己美丽的悲伤来打动对方,以自己楚楚动人的内心世界留住对方。
有时我们看到落日与明月是无动于衷的。而在古代,没有高楼大厦,房屋低小,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那时候的人们,与自然与日月的关系是较为密切的。现在的日月,对于我们而言,是疏离的。提到“落日”,无非就是我们下班的时辰。可是,“落日”有时可能是“绝望”的。譬如,我曾经在某个偏远的乡村待过,一到夏天,就会有蛇出没在屋前的石缝里,睡前我都会掀开被子,看看有没有蛇躺在里面。有个夏天,我打死了三条蛇。那个地方有点荒凉,周边没有人,整天没人和我说一句话,特别绝望。那时候看到落日,就是“绝望的落日”。但如果是和一个男友或者女友约会,“人约黄昏后”,落日便是黄金般的落日,会希望太阳快一些落下山,好去约会。对同一事物的感受,因人而异,因时而变。
叙事与抒情交融的表达方式
博尔赫斯的诗歌常是长句与短句交错,长句节奏慢一些,短句节奏快一些,在这种反复的节奏中形成了一种纵深感,同时有着缠绵与曲折的意味。汉语表达比较直接,没有西方的语法那么复杂,有定语从句、状语从句,从句里还有从句,修饰中还有修饰。此外,博尔赫斯的诗歌中,叙述与抒情是交融的,譬如《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里,“我给你瘦落的街道、绝望的落日——”这是直接抒情,后来说到“父亲的父亲”“母亲的祖父”又变成了叙述,叙述与抒情交融在了一起。当然,这种长短句也不是唯他独有,在中国,宋词就是长短句,它是对于格律诗的解放。譬如李清照的《如梦令》:
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
《如梦令·常记溪亭日暮》
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如梦令·昨夜雨疏风骤》
宋词,以错落的句式来表达情感与节奏的文化。所以,比较中西诗歌会发现一些共性。博尔赫斯的诗歌在含蓄与婉转的表达中、曲折与隐晦之际,突然加入直抒胸臆,曲折便显得更曲折,在曲折的呵护下,直白也就不那么直白了。他的有些诗中,将日常现实性的书写与典故、寓言、神话、传说、梦幻并置,亦近亦远,亦真亦幻。从他的诗歌的局部看,他的“描画”是很准确清晰的,但从整体来看,又变得模糊多了,这种模糊就像他强调的,我们的存在就像梦境一样。
在博尔赫斯的许多诗歌中,往往有着叙述和抒情的交融。从他的时代到现在,国外的、国内的诗歌叙事都变得普遍起来。国外的诗歌,很多都是典型的叙事。比如以下两位诗人的诗歌便是典型的叙事,几乎没有抒情。
首先是爱尔兰诗人谢默斯,希尼,他的作品主要是靠叙述来完成的,譬如《期中假期》:
整个上午我都坐在学校的医院里
下课的铃铛不断发出丧钟般的声音。
下午两点,邻居开车接我回家。
在门廊里我看到父亲在哭泣
在以往所有的丧礼中他都能应付自如
吉米大叔说这次真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我进门时,婴儿在笑着牙牙学语
晃动童年,让我不好意思的是
大人们都站起来和我握手
还对我说他们“很同情我的遭遇”。
人们耳语着告诉陌生客人我是长子,
长期住校,妈妈将我的手
握在她的手中,咳出哀怨不已无泪的叹息。
十点整救护车拉未了
尸体,浑身已被护士清洗干净缠满绷带。
第二天早上我到楼上停尸的房间,鲜花
和蜡烛抚慰地放在床边;这是六个星期来
我第一次看到弟弟。现在他更加苍白。
左边太阳穴上留着暗红的伤痕,
躺在一个四英尺长的小盒子里就像睡在床上。
没有多彩的伤疤,汽车干净利落地将他撞飞。
四英尺的盒子,一英尺代表他一年的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