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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教师对学生的伤害性语言造成学生极端行为的事件时有发生,这种“语言暴力”比体罚惩戒给学生带来的心理伤害更大,持续时间更长。文章从不同视角对教师“语言暴力”现象进行透析,试图找到化解其危害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语言暴力;多视角
中图分类号:G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3121(2010)05-0012-03
随着社会法制的健全,教育制度的完善,教师专业的发展,体罚、惩戒学生的现象日趋减少。但是,教师的“语言暴力”逐渐浮出水面,成为教育界关注的热点。“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组委会发布的“你认为最急切需要解决的校园伤害”专项调查结果显示:语言伤害、同伴暴力、运动伤害成为我国当前亟待解决的三大校园伤害问题。其中 81.45%的被访小学生认为校园语言伤害是最急需解决的问题。所谓“语言暴力”,是指教师在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直接或间接地对学生使用谩骂、诋毁、蔑视、嘲笑等侮辱性的语言,致使学生的人格尊严、个人名誉和心理健康遭到侵犯和伤害。表面上看,语言的伤害比身体的惩罚显得更加文明,更加尊重学生,但是它带给学生的伤害较体罚程度更深,时间更长,影响更坏。可谓“软暴力带来硬伤害”。为了有效减少教师“语言暴力”现象的发生,有必要从多视角透析此现象。
1.社会视角
曾经,教师职业被认为是神圣的、光辉的,是所谓“天底下最高尚的职业”,教师则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虽然,其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社会变迁较慢,人们生活不富裕,但是在多数人心中的价值观是相似的,人们的生活状况和教育背景基本一致,教师在这样的光环下生活确实能得到精神的满足和社会的尊重。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转型,文化环境的日新月异,人们接受的价值观日趋多元,教师岗位仅仅成为谋取基本生活保障的手段,学校原有的宁静与纯净受到了社会种种诱惑的冲击。此时教师的心理出现失衡,表现在原有的优越感逐渐消失,价值观念趋向功利,部分教师的职业道德发生蜕变,道德价值主体出现偏移。在这样的情形下,教师原有的“蜡烛”精神和奉献品质被“个人优先、兼顾社会”的思想观念所代替,工作中更加强调将自我价值目标转向现实化和利益化。这种价值理念的转向势必导致教师对教育教学本身的投入不足,对学生的“爱”褪色,对学生缺乏足够的耐心和责任心,不注意自己言行的示范性和导向性,将个人情绪带进课堂,将自己的不满迁怒于学生。这是形成教师“语言暴力”的隐性因素。
因此,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成为塑造教师社会角色的根本途径。教师的社会地位包括经济地位、政治地位、专业地位等,我们应该呼吁全社会关注教师的职业认同危机,切实提高教师各项待遇,增强教师的社会归属感和专业自我认同感。我们应该给教师更多的话语权,协助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的职业地位,最终形成全社会关注教育、关爱教师的良好社会人文氛围。
2.管理视角
一直以来,中小学学校管理存在“分数至上、升学第一”的教师考评机制。教师工作原本相对独立,过于鼓励教师之间竞争,忽视教师之间的合作,使教师承受巨大的职业压力。在长期的竞争压力下,极易造成教师为释放、缓解压力,将自己的消极情绪发泄到学生身上,导致“语言暴力”现象的发生。
从管理学的角度看,学校管理应体现人本化、人文化和合作化。学校管理应以教师为本,增强服务意识,了解教师需要,承认教师差异,开展校本培训,树立尊重教师、服务教师、鼓励教师、关爱教师和发展教师的管理理念,为每一位教师的生活提供优质的物质保障,为每一位教师的工作创造良好精神环境,为每一位教师的发展提供完善的服务支持。如果教师在学校工作中实现了自我价值,产生成就感、归属感,反过来又会激发他们强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的工作态度。作为管理者,要重视教师合作精神和团队意识的培养,注重管理者与教师、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之间和谐关系的构建。教师合作共同体作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对教师成长非常有利,当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到困难时,求助于教师团队的集体智慧,解决问题的思路会更开阔。充分利用优秀团队成员和示范团队的引领作用,激发所有教师的工作热情,将团队精神和集体品质深入每一位教师心中,培养教师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在合作中,树立全局意识,处理好竞争与合作的关系、个人与团队的关系,增强教师之间的同伴互助、分工协作。增加人文性教学评价比重,对教师的考核应该多元化、多主体化。
3.教育视角
苏霍姆林斯基说:“教师的语言——是一种什么也代替不了的影响学生心灵的工具”。可见,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语言始终是传达信息最重要的工具。教师语言是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符合教育教学规律,满足教育教学需要,遵循教师道德要求的职业语言。“语言暴力”折射出教师主观语言修养的忽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缺失、教师教学艺术修养的欠缺和教师专业发展的滞后。教师的语言修养比起其他职业显得更加重要,因为教师的一字一句直接决定着教育教学效果和质量,对学生的成长产生深远的显性或潜在影响。所以教师的语言必须做到科学性与知识性并重,传授性与教导性兼容,生动性与艺术性渗透。教师要充分认识到提高口语修养的重要性,用心凝练自己的语言,认真开展有效口语表达训练。这主要包括“读准字、用对词和说畅话”。训练的最终目标就是能达到一定的教育艺术水准,提高教学质量和育人效果。
“语言暴力”发于口,却源于“心”。面对传统教师师德教育的无力与失效,面对当前教师道德的深层呼唤,加强教师特别是一线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显得迫在眉睫。要切实培养教师高尚的情操,优良的职业品格和强烈的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鼓励教师把育人当成自己人生的价值追求和意义体现,关心学生,热爱学生,尊重学生,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注重批评的艺术性和策略性,用自己良好的言行举止、道德规范来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感染学生,形成师生互爱、教学相长的良性循环。随着知识社会的快速发展,学生信息来源渠道的多样,新知识、新问题不断出现,部分教师难免疲于应对,导致他们焦虑、烦躁情绪的出现。教师要注重自我知识更新和完善,关注自我专业成长,深化自身专业知识,拓展相关领域知识,了解社会前沿知识。只有这样,教师才能在面对纷繁复杂的教育对象和教学内容时游刃有余,左右逢源。
4.心理视角
语言的心理性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心理因素对语言的制约。教师可能存在的种种心理问题是“语言暴力”现象发生的重要诱因。近年来,面对教育体制的变革,教育评价体系的健全,竞争机制如职称评定、教师聘任、末位淘汰、挂牌授课等的引入和强化,面对社会、学校、家长和学生对教师的各种要求,面对教师工作量高付出和低收入之间的反差,教师面临巨大的心理压力和心理失衡。就本质而言,教师职业本身是一种持续紧张的脑力活动,加之长期的心理压抑导致教师身心疲惫,职业倦怠,教师很容易缺乏高涨的教学积极性和主动性,甚至对职业本身产生厌恶,将自己的不良情绪以“语言暴力”的形式发泄到学生身上。
要杜绝“语言暴力”现象的发生,关注教师心理健康,疏导教师心理困惑,缓解教师心理压力成为当务之急。具体措施应该包括:将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放在教师专业培训的重要位置,建立师范生职前心理教育——新教师入职心理辅导——教师职后心理预警的全程教师心理教育系统;建立教师心理状况定期检查和心理健康预警机制,定期为教师开设心理健康讲座,让教师了解自己的心理健康状况,帮助教师调整心态;开设“教师心理咨询室”,开通教师心理服务热线,为教师排忧解难;全校乃至全社会共同营造有利于教师心理健康的氛围,尽可能地为教师创造宽松、愉快的工作环境;定期组织教师外出旅游或开展各项娱乐活动,放松教师心情,减轻教师负担。此外,作为教师自身也应提高自身心理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掌握心理调适的基本方法,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以热情、饱满的状态投入到教育教学过程中。
5.文化视角
文化传统既是历史的又是现实的,是历史在现实中的沉积,它不仅作用于教育的过去,而且构成一种强大的现实力量作用于教育的当前乃至未来。[1]欧阳修在《答祖择之书》中说,“古之学者必严其师,师严而后道尊。”王守仁在《严师箴》中说,“古之教者,莫难严师,师严道尊,教乃可施。”《三字经》当中有“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等等。可见,长期以来,受封建价值观念和师道尊严等伦理规范的影响,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严师”推崇有加,认为只有“严师才能出高徒”,教师是教学过程中的主宰和权威,师生之间不是平等的关系,似乎变成了“统治者” 和“被统治者”的关系。部分家长也赞成,管得严就是好老师,对学生的错误应该严加管教。如此,在许多教师眼里,对学生严厉,只要不对其造成身体伤害就是可以接受的,完全忽视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违背教育规律。这是对“严”的错误理解,这样的误解导致教师缺乏对学生起码的平等和尊重意识,造成师生对立,教育效果不尽人意。
随着社会文化的变迁,人们价值判断的理性,教育理念的跟进,社会、家长和学生越来越重视自身教育权利的维护。社会在提倡“尊师重教”的同时也要对教师的言行规范和道德修养提出更高的文化要求。学校应该注重校园和谐文化的营造,通过校训石、宣传栏、校报、校园广播等途径,宣传师德标兵,宣讲道德事迹,使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提高自身道德修养和专业水平,处处以学生为本,处处为学生着想,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事业感。一个真正爱学生的教师是不会对学生的错误给予“暴力伤害”的,他们给予学生的更多的是鼓励和帮助,这样的师生关系是平等的、和谐的。
6.法律视角
尽管《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中对于禁止体罚、不得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等都早有明文规定,但是很多教师对法律了解不够,理解不深,执行不力,导致惩戒不当现象屡屡发生,教师“语言暴力”频频上演,这是教育的不幸也是法治的失败。对教师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就是让他们明白哪些行为是法律允许的,哪些行为是法律禁止的,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有效地预防教师故意或过失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教师自身要加强法律素养,掌握比较完整的法律知识,具备成熟的法律思维能力,更好地在教育教学中依法执教。在教师培训过程中,要加强教育法的修养,应将教育法律的掌握情况作为教师引进、培养和深造的重要参考指标。我们提倡依法执教,即教师要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有原则地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依法执教的开展需要国家完备的教育法律制度、相关部门健全的行政执法,学校法制化管理和教师自身法制素养等条件。国家要进一步健全教育教学相关法规,使依法执教有法可依;教育行政部门应该提高对法律重要性的认识,保证依法执教有法必依;加强学校管理职能,对教师不当行为进行有效监控,建立申诉机制,并向学生和家长说明。学生受到语言暴力攻击时,可以向学校投诉。学校在接到投诉后,对情节严重的还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告,使依法执教做到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
参考文献:
[1]桑青松.小学教师语言暴力成因及消解对策[J].教育科学研究,2007(12):54-56.
(作者单位: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教育系
吉林四平136000)
责任编辑李贤
关键词:语言暴力;多视角
中图分类号:G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3121(2010)05-0012-03
随着社会法制的健全,教育制度的完善,教师专业的发展,体罚、惩戒学生的现象日趋减少。但是,教师的“语言暴力”逐渐浮出水面,成为教育界关注的热点。“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组委会发布的“你认为最急切需要解决的校园伤害”专项调查结果显示:语言伤害、同伴暴力、运动伤害成为我国当前亟待解决的三大校园伤害问题。其中 81.45%的被访小学生认为校园语言伤害是最急需解决的问题。所谓“语言暴力”,是指教师在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直接或间接地对学生使用谩骂、诋毁、蔑视、嘲笑等侮辱性的语言,致使学生的人格尊严、个人名誉和心理健康遭到侵犯和伤害。表面上看,语言的伤害比身体的惩罚显得更加文明,更加尊重学生,但是它带给学生的伤害较体罚程度更深,时间更长,影响更坏。可谓“软暴力带来硬伤害”。为了有效减少教师“语言暴力”现象的发生,有必要从多视角透析此现象。
1.社会视角
曾经,教师职业被认为是神圣的、光辉的,是所谓“天底下最高尚的职业”,教师则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虽然,其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社会变迁较慢,人们生活不富裕,但是在多数人心中的价值观是相似的,人们的生活状况和教育背景基本一致,教师在这样的光环下生活确实能得到精神的满足和社会的尊重。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转型,文化环境的日新月异,人们接受的价值观日趋多元,教师岗位仅仅成为谋取基本生活保障的手段,学校原有的宁静与纯净受到了社会种种诱惑的冲击。此时教师的心理出现失衡,表现在原有的优越感逐渐消失,价值观念趋向功利,部分教师的职业道德发生蜕变,道德价值主体出现偏移。在这样的情形下,教师原有的“蜡烛”精神和奉献品质被“个人优先、兼顾社会”的思想观念所代替,工作中更加强调将自我价值目标转向现实化和利益化。这种价值理念的转向势必导致教师对教育教学本身的投入不足,对学生的“爱”褪色,对学生缺乏足够的耐心和责任心,不注意自己言行的示范性和导向性,将个人情绪带进课堂,将自己的不满迁怒于学生。这是形成教师“语言暴力”的隐性因素。
因此,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成为塑造教师社会角色的根本途径。教师的社会地位包括经济地位、政治地位、专业地位等,我们应该呼吁全社会关注教师的职业认同危机,切实提高教师各项待遇,增强教师的社会归属感和专业自我认同感。我们应该给教师更多的话语权,协助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的职业地位,最终形成全社会关注教育、关爱教师的良好社会人文氛围。
2.管理视角
一直以来,中小学学校管理存在“分数至上、升学第一”的教师考评机制。教师工作原本相对独立,过于鼓励教师之间竞争,忽视教师之间的合作,使教师承受巨大的职业压力。在长期的竞争压力下,极易造成教师为释放、缓解压力,将自己的消极情绪发泄到学生身上,导致“语言暴力”现象的发生。
从管理学的角度看,学校管理应体现人本化、人文化和合作化。学校管理应以教师为本,增强服务意识,了解教师需要,承认教师差异,开展校本培训,树立尊重教师、服务教师、鼓励教师、关爱教师和发展教师的管理理念,为每一位教师的生活提供优质的物质保障,为每一位教师的工作创造良好精神环境,为每一位教师的发展提供完善的服务支持。如果教师在学校工作中实现了自我价值,产生成就感、归属感,反过来又会激发他们强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的工作态度。作为管理者,要重视教师合作精神和团队意识的培养,注重管理者与教师、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之间和谐关系的构建。教师合作共同体作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对教师成长非常有利,当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到困难时,求助于教师团队的集体智慧,解决问题的思路会更开阔。充分利用优秀团队成员和示范团队的引领作用,激发所有教师的工作热情,将团队精神和集体品质深入每一位教师心中,培养教师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在合作中,树立全局意识,处理好竞争与合作的关系、个人与团队的关系,增强教师之间的同伴互助、分工协作。增加人文性教学评价比重,对教师的考核应该多元化、多主体化。
3.教育视角
苏霍姆林斯基说:“教师的语言——是一种什么也代替不了的影响学生心灵的工具”。可见,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语言始终是传达信息最重要的工具。教师语言是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符合教育教学规律,满足教育教学需要,遵循教师道德要求的职业语言。“语言暴力”折射出教师主观语言修养的忽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缺失、教师教学艺术修养的欠缺和教师专业发展的滞后。教师的语言修养比起其他职业显得更加重要,因为教师的一字一句直接决定着教育教学效果和质量,对学生的成长产生深远的显性或潜在影响。所以教师的语言必须做到科学性与知识性并重,传授性与教导性兼容,生动性与艺术性渗透。教师要充分认识到提高口语修养的重要性,用心凝练自己的语言,认真开展有效口语表达训练。这主要包括“读准字、用对词和说畅话”。训练的最终目标就是能达到一定的教育艺术水准,提高教学质量和育人效果。
“语言暴力”发于口,却源于“心”。面对传统教师师德教育的无力与失效,面对当前教师道德的深层呼唤,加强教师特别是一线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显得迫在眉睫。要切实培养教师高尚的情操,优良的职业品格和强烈的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鼓励教师把育人当成自己人生的价值追求和意义体现,关心学生,热爱学生,尊重学生,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注重批评的艺术性和策略性,用自己良好的言行举止、道德规范来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感染学生,形成师生互爱、教学相长的良性循环。随着知识社会的快速发展,学生信息来源渠道的多样,新知识、新问题不断出现,部分教师难免疲于应对,导致他们焦虑、烦躁情绪的出现。教师要注重自我知识更新和完善,关注自我专业成长,深化自身专业知识,拓展相关领域知识,了解社会前沿知识。只有这样,教师才能在面对纷繁复杂的教育对象和教学内容时游刃有余,左右逢源。
4.心理视角
语言的心理性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心理因素对语言的制约。教师可能存在的种种心理问题是“语言暴力”现象发生的重要诱因。近年来,面对教育体制的变革,教育评价体系的健全,竞争机制如职称评定、教师聘任、末位淘汰、挂牌授课等的引入和强化,面对社会、学校、家长和学生对教师的各种要求,面对教师工作量高付出和低收入之间的反差,教师面临巨大的心理压力和心理失衡。就本质而言,教师职业本身是一种持续紧张的脑力活动,加之长期的心理压抑导致教师身心疲惫,职业倦怠,教师很容易缺乏高涨的教学积极性和主动性,甚至对职业本身产生厌恶,将自己的不良情绪以“语言暴力”的形式发泄到学生身上。
要杜绝“语言暴力”现象的发生,关注教师心理健康,疏导教师心理困惑,缓解教师心理压力成为当务之急。具体措施应该包括:将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放在教师专业培训的重要位置,建立师范生职前心理教育——新教师入职心理辅导——教师职后心理预警的全程教师心理教育系统;建立教师心理状况定期检查和心理健康预警机制,定期为教师开设心理健康讲座,让教师了解自己的心理健康状况,帮助教师调整心态;开设“教师心理咨询室”,开通教师心理服务热线,为教师排忧解难;全校乃至全社会共同营造有利于教师心理健康的氛围,尽可能地为教师创造宽松、愉快的工作环境;定期组织教师外出旅游或开展各项娱乐活动,放松教师心情,减轻教师负担。此外,作为教师自身也应提高自身心理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掌握心理调适的基本方法,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以热情、饱满的状态投入到教育教学过程中。
5.文化视角
文化传统既是历史的又是现实的,是历史在现实中的沉积,它不仅作用于教育的过去,而且构成一种强大的现实力量作用于教育的当前乃至未来。[1]欧阳修在《答祖择之书》中说,“古之学者必严其师,师严而后道尊。”王守仁在《严师箴》中说,“古之教者,莫难严师,师严道尊,教乃可施。”《三字经》当中有“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等等。可见,长期以来,受封建价值观念和师道尊严等伦理规范的影响,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严师”推崇有加,认为只有“严师才能出高徒”,教师是教学过程中的主宰和权威,师生之间不是平等的关系,似乎变成了“统治者” 和“被统治者”的关系。部分家长也赞成,管得严就是好老师,对学生的错误应该严加管教。如此,在许多教师眼里,对学生严厉,只要不对其造成身体伤害就是可以接受的,完全忽视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违背教育规律。这是对“严”的错误理解,这样的误解导致教师缺乏对学生起码的平等和尊重意识,造成师生对立,教育效果不尽人意。
随着社会文化的变迁,人们价值判断的理性,教育理念的跟进,社会、家长和学生越来越重视自身教育权利的维护。社会在提倡“尊师重教”的同时也要对教师的言行规范和道德修养提出更高的文化要求。学校应该注重校园和谐文化的营造,通过校训石、宣传栏、校报、校园广播等途径,宣传师德标兵,宣讲道德事迹,使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提高自身道德修养和专业水平,处处以学生为本,处处为学生着想,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事业感。一个真正爱学生的教师是不会对学生的错误给予“暴力伤害”的,他们给予学生的更多的是鼓励和帮助,这样的师生关系是平等的、和谐的。
6.法律视角
尽管《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中对于禁止体罚、不得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等都早有明文规定,但是很多教师对法律了解不够,理解不深,执行不力,导致惩戒不当现象屡屡发生,教师“语言暴力”频频上演,这是教育的不幸也是法治的失败。对教师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就是让他们明白哪些行为是法律允许的,哪些行为是法律禁止的,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有效地预防教师故意或过失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教师自身要加强法律素养,掌握比较完整的法律知识,具备成熟的法律思维能力,更好地在教育教学中依法执教。在教师培训过程中,要加强教育法的修养,应将教育法律的掌握情况作为教师引进、培养和深造的重要参考指标。我们提倡依法执教,即教师要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有原则地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依法执教的开展需要国家完备的教育法律制度、相关部门健全的行政执法,学校法制化管理和教师自身法制素养等条件。国家要进一步健全教育教学相关法规,使依法执教有法可依;教育行政部门应该提高对法律重要性的认识,保证依法执教有法必依;加强学校管理职能,对教师不当行为进行有效监控,建立申诉机制,并向学生和家长说明。学生受到语言暴力攻击时,可以向学校投诉。学校在接到投诉后,对情节严重的还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告,使依法执教做到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
参考文献:
[1]桑青松.小学教师语言暴力成因及消解对策[J].教育科学研究,2007(12):54-56.
(作者单位: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教育系
吉林四平136000)
责任编辑李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