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审计决定落实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是审计工作不容回避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导致“审计年年搞,问题年年有”审计难题的症结所在。为破解上述难题,1999年以来,江西省萍乡市审计局进行了有益探索,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到目前为止,该局审计决定落实率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率均在98%以上。他们将主要做法归纳为九个字,即:借外力、发内功、成惯性。
借外力,就是把握途径和做法,善于借助审计职能权限以外的相关力量来解决问题。由于受法定职权的局限,长期以来审计机关要求被审单位落实审计决定和整改意见均感力不从心,因此,能否巧借外力显得尤为重要。该局的途径和做法主要有:一是人大的监督制约;二是政府行政干预;三是组织部门对干部的管理约束;四是与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协同;五是与财政、税务等其它部门配合。狠抓审计质量,讲究审计艺术,适时请示汇报。巧借外力的做法实施以来,不但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且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多次在不同场合反复强调充分发挥和加强审计监督作用,支持审计部门的工作。同时要求“审计部门加强对预算执行、财政收支、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逐步推行效益审计,突出对重点领域、部门、资金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如2002年市政府31号文件、2005年市长邝小平在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都提出了要求,进行了强调。领导的重视,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既为审计部门抓好审计决定落实和审计查处问题整改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又为搞好审计监督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该局建立了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政、税务、司法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议每半年一次,由审计局召集,特殊情况另行召开,达到沟通信息、成果共享、密切配合的目的。几年来,先后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税收征缴的工作意见”、“关于做好审计涉税事项有关工作的联席会议纪要”、“关于做好收支两条线,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规定”、“关于做好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对规范财政运行,稳定财经秩序发挥了明显的作用。
经过几年的努力,该局已构建了资源共享的信息网络和职能互补的监督体系,审计监督的力度大大增强。市人大注重通过财政“同级审”和政府组成部门主要领导述职评议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和对权力的制约;市政府要求通过专项资金等重点项目审计,严肃财经法纪,促进依法行政;组织部门强调通过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为干部管理使用提供依据。现基本形成了以下三种类型的监控体系,即复合型(由人大、政府及审计与其他相关机关共同组成的监控体系)、联合型(由审计与有关机关联合构成的监控体系)和移送型(由审计转移到纪检司法机关的监控体系)。在各种不同的审计中发挥了突出的作用。
在组织“重头戏”一年一度的“同级审”上,该局运用复合型监控体系,其实施步骤是:1、将计划安排向市人大、市人民政府汇报,听取上级的意见和要求。2、审计报告初稿出来后,市人大财经委来局召开座谈会审稿。3、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后,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查出的问题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督促整改意见。4、由市人大、市政府督办、市审计局牵头和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整改监控的形式也由过去单一的发文件、下通知发展到近两年复合的由市政府召会布置抓整改。为加快和增强了整改的速度和力度,会前,该局还分头召集有整改任务的单位负责人开会,通报情况,统一认识,提出要求。2003年“同级审”查出的少数单位支农资金违规使用、基层财政数字失真等应引起政府重视并切实解决的7个方面的问题。市人大提出了不能单靠审计的力量,市人民政府要加大查处力度,下决心抓好整改的审议意见和建议。由于各方齐抓共管,问题得到了很好的整改。2004年,市人大审议“同级审”报告后,提出了督办意见。市长、常务副市长分别在市审计局和有整改任务的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上强调,要按“快、实、严”的要求抓好审计整改,大多数单位的问题已得到了及时的纠正,并完善了整改措施。近五年来,整改过程中共收缴财政资金1 376万元,调整账务金额8 936万元。
在对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该局主要认真搞好了人大安排的政府部门主要领导人述职评议任中审计和组织部门安排的单位领导人离任审计,为加强干部的管理使用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大大增强了审计部门的权威。几年来,共进行经济责任审计81人,经审计后,提拔26人,平调31人,受到处理24人。
在重点资金及专项审计中,凡涉及违法违纪的问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查处。2003年在莲花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中,发现挤占、挪用、贪污冒领、违规发放等问题,分别移送纪检、检察机关处理,对有关违法违纪工作人员已辞退5人,撤职1人,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1人。2004年在对萍乡市投资公司审计中,发现该单位利用3 000万元公款炒股的问题,及时移送到纪检机关进一步查处。对审计决定及罚没款执行难的少数单位,则采取由财政停止拨付、扣留相应部分,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由组织、纪检机关视情节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等措施。
在借助人大、政府等有关部门的力量抓审计决定落实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同时,既强化了审计职能、加大了审计监督的力度,又促进了审计工作。2003年该局出台了“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审计工作”的文件,就如何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加强重点资金县区决算审计、落实审计整改意见等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经过几年努力,萍乡市审计局在抓“同级审”及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上,逐步形成了政府牵头,市长和常务副市长挂帅,人大督办,审计等相关部门配合的格局,大大提高了整改的效率和质量。
发内功,就是用足政策和法规,充分发挥审计现有的职能作用。萍乡市审计局始终咬住审计决定落实和查出问题整改的目标不放松,把着眼点放在立足自身解决问题上。依据法律法规,行使审计职能,主要抓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一是审计组独挡一面,对落实审计决定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负全责。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单位的审计决定落实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都是在该项目审计组的工作范围内完成的。有的审计人员深有感触地说,少数单位领导对初来乍到的审计组不理解不支持,甚至视为“不速之客”。而审计组不唯权不唯势,将审计公告一张贴,展开阵势,晓之以理,按章办事,严谨细致,廉洁从审,以审计人特有的精神风貌赢得了他们的理解和支持,最后发展成为“深受欢迎”的“好朋友”。二是局务会集体“会诊”,遇到涉及面广、影响较大、把握不准、执行困难等焦点、重点、难点问题及牵涉到相关科室处理的问题,由局务会集体讨论,研究对策,明确分工,抓好落实。如在“同级审”中查出的问题,就召开局务会研究如何抓整改。2004年,该局在市人民政府统一开会部署整改前,先由分管局长和对口科室分别组织有整改任务的单位负责人开会,统一认识,研究措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该局“四个统一”(即统一计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统一报告)搞好“同级审”的做法得到省厅领导的肯定和好评。三是局领导靠前指挥。各分管局长从审前调查、进点审计,到出具报告、下达决定,不搞遥控指挥,深入审计组,及时掌握情况,做好落实审计决定和整改的先期工作,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审计质量,又防止了简单问题复杂化。四是复核口严格把关。定性准确、处罚得当是落实审计决定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前提,该局从抓好三级复核入手,严把审计质量关。求真务实,依法从审,确保审计报告和决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既防范了审计风险,又能为被审单位所接受和执行。
成惯性,就是完善规章和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拓展审计工作良性运行的新途径。针对有的单位曾经出现的“旧的问题未解决,新的问题又出现,审计决定一阵风,应付过去就了事”的情况,该局及时研究对策,抓好问题追踪处理,做到不姑息迁就,不搞无原则照顾,不解决问题不罢休。既严肃了财经纪律,维护了审计的权威,又使审计的“一审二帮三促进四提高”作用得到了应有的发挥。其主要做法是“四有”:一是运行有规章。对财政“同级审”,财务收支,经济责任,专项资金等审计的查出问题整改和审计决定落实,都研究了相应的对策和方案,要求各业务科室按章行事,不得随心所欲。为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该局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改阶段,又研究出台了“萍乡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管理办法”、“萍乡市审计局审计复核办法”和“萍乡市审计局审计业务定案审理管理工作办法”等3个决定,做到有章可循。二是年初有布置。年初在明确审计任务的同时,对审计决定落实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且作为年终考核的指标,同时,要求各审计组凡是遇到以前年度审计中未落实的决定和未整改的问题,要追踪问责,并在本项目审计中抓好落实和整改。对问题较多、性质较严重的审计项目必须进行后续审计。2004年,该局一经济责任审计组在对某单位领导进行离任审计时,发现以前年度的财务收支审计决定未完全落实,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就要求该单位先整改再审计,未交齐的违规资金也一并收缴财政。三是适时有检查。检查组由纪检、监察、复核等人员组成,平时对审计决定落实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每年6月底前各业务科室在结合检查财政“同级审”整改情况的基础上,对已下结论的审计项目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局统一收集汇总,并对下半年该如何抓提出要求。四是年终有考评。年终考评将完成审计项目数量,审计质量,抓好审计决定落实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一以贯之进行监控。现在,抓审计决定落实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已成为全局上下的共识,内外结合、持之以恒已成为该局审计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
(作者单位:萍乡市审计局)
借外力,就是把握途径和做法,善于借助审计职能权限以外的相关力量来解决问题。由于受法定职权的局限,长期以来审计机关要求被审单位落实审计决定和整改意见均感力不从心,因此,能否巧借外力显得尤为重要。该局的途径和做法主要有:一是人大的监督制约;二是政府行政干预;三是组织部门对干部的管理约束;四是与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协同;五是与财政、税务等其它部门配合。狠抓审计质量,讲究审计艺术,适时请示汇报。巧借外力的做法实施以来,不但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且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多次在不同场合反复强调充分发挥和加强审计监督作用,支持审计部门的工作。同时要求“审计部门加强对预算执行、财政收支、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逐步推行效益审计,突出对重点领域、部门、资金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如2002年市政府31号文件、2005年市长邝小平在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都提出了要求,进行了强调。领导的重视,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既为审计部门抓好审计决定落实和审计查处问题整改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又为搞好审计监督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该局建立了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政、税务、司法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议每半年一次,由审计局召集,特殊情况另行召开,达到沟通信息、成果共享、密切配合的目的。几年来,先后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税收征缴的工作意见”、“关于做好审计涉税事项有关工作的联席会议纪要”、“关于做好收支两条线,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规定”、“关于做好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对规范财政运行,稳定财经秩序发挥了明显的作用。
经过几年的努力,该局已构建了资源共享的信息网络和职能互补的监督体系,审计监督的力度大大增强。市人大注重通过财政“同级审”和政府组成部门主要领导述职评议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和对权力的制约;市政府要求通过专项资金等重点项目审计,严肃财经法纪,促进依法行政;组织部门强调通过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为干部管理使用提供依据。现基本形成了以下三种类型的监控体系,即复合型(由人大、政府及审计与其他相关机关共同组成的监控体系)、联合型(由审计与有关机关联合构成的监控体系)和移送型(由审计转移到纪检司法机关的监控体系)。在各种不同的审计中发挥了突出的作用。
在组织“重头戏”一年一度的“同级审”上,该局运用复合型监控体系,其实施步骤是:1、将计划安排向市人大、市人民政府汇报,听取上级的意见和要求。2、审计报告初稿出来后,市人大财经委来局召开座谈会审稿。3、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后,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查出的问题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督促整改意见。4、由市人大、市政府督办、市审计局牵头和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整改监控的形式也由过去单一的发文件、下通知发展到近两年复合的由市政府召会布置抓整改。为加快和增强了整改的速度和力度,会前,该局还分头召集有整改任务的单位负责人开会,通报情况,统一认识,提出要求。2003年“同级审”查出的少数单位支农资金违规使用、基层财政数字失真等应引起政府重视并切实解决的7个方面的问题。市人大提出了不能单靠审计的力量,市人民政府要加大查处力度,下决心抓好整改的审议意见和建议。由于各方齐抓共管,问题得到了很好的整改。2004年,市人大审议“同级审”报告后,提出了督办意见。市长、常务副市长分别在市审计局和有整改任务的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上强调,要按“快、实、严”的要求抓好审计整改,大多数单位的问题已得到了及时的纠正,并完善了整改措施。近五年来,整改过程中共收缴财政资金1 376万元,调整账务金额8 936万元。
在对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该局主要认真搞好了人大安排的政府部门主要领导人述职评议任中审计和组织部门安排的单位领导人离任审计,为加强干部的管理使用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大大增强了审计部门的权威。几年来,共进行经济责任审计81人,经审计后,提拔26人,平调31人,受到处理24人。
在重点资金及专项审计中,凡涉及违法违纪的问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查处。2003年在莲花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中,发现挤占、挪用、贪污冒领、违规发放等问题,分别移送纪检、检察机关处理,对有关违法违纪工作人员已辞退5人,撤职1人,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1人。2004年在对萍乡市投资公司审计中,发现该单位利用3 000万元公款炒股的问题,及时移送到纪检机关进一步查处。对审计决定及罚没款执行难的少数单位,则采取由财政停止拨付、扣留相应部分,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由组织、纪检机关视情节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等措施。
在借助人大、政府等有关部门的力量抓审计决定落实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同时,既强化了审计职能、加大了审计监督的力度,又促进了审计工作。2003年该局出台了“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审计工作”的文件,就如何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加强重点资金县区决算审计、落实审计整改意见等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经过几年努力,萍乡市审计局在抓“同级审”及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上,逐步形成了政府牵头,市长和常务副市长挂帅,人大督办,审计等相关部门配合的格局,大大提高了整改的效率和质量。
发内功,就是用足政策和法规,充分发挥审计现有的职能作用。萍乡市审计局始终咬住审计决定落实和查出问题整改的目标不放松,把着眼点放在立足自身解决问题上。依据法律法规,行使审计职能,主要抓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一是审计组独挡一面,对落实审计决定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负全责。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单位的审计决定落实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都是在该项目审计组的工作范围内完成的。有的审计人员深有感触地说,少数单位领导对初来乍到的审计组不理解不支持,甚至视为“不速之客”。而审计组不唯权不唯势,将审计公告一张贴,展开阵势,晓之以理,按章办事,严谨细致,廉洁从审,以审计人特有的精神风貌赢得了他们的理解和支持,最后发展成为“深受欢迎”的“好朋友”。二是局务会集体“会诊”,遇到涉及面广、影响较大、把握不准、执行困难等焦点、重点、难点问题及牵涉到相关科室处理的问题,由局务会集体讨论,研究对策,明确分工,抓好落实。如在“同级审”中查出的问题,就召开局务会研究如何抓整改。2004年,该局在市人民政府统一开会部署整改前,先由分管局长和对口科室分别组织有整改任务的单位负责人开会,统一认识,研究措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该局“四个统一”(即统一计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统一报告)搞好“同级审”的做法得到省厅领导的肯定和好评。三是局领导靠前指挥。各分管局长从审前调查、进点审计,到出具报告、下达决定,不搞遥控指挥,深入审计组,及时掌握情况,做好落实审计决定和整改的先期工作,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审计质量,又防止了简单问题复杂化。四是复核口严格把关。定性准确、处罚得当是落实审计决定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前提,该局从抓好三级复核入手,严把审计质量关。求真务实,依法从审,确保审计报告和决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既防范了审计风险,又能为被审单位所接受和执行。
成惯性,就是完善规章和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拓展审计工作良性运行的新途径。针对有的单位曾经出现的“旧的问题未解决,新的问题又出现,审计决定一阵风,应付过去就了事”的情况,该局及时研究对策,抓好问题追踪处理,做到不姑息迁就,不搞无原则照顾,不解决问题不罢休。既严肃了财经纪律,维护了审计的权威,又使审计的“一审二帮三促进四提高”作用得到了应有的发挥。其主要做法是“四有”:一是运行有规章。对财政“同级审”,财务收支,经济责任,专项资金等审计的查出问题整改和审计决定落实,都研究了相应的对策和方案,要求各业务科室按章行事,不得随心所欲。为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该局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改阶段,又研究出台了“萍乡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管理办法”、“萍乡市审计局审计复核办法”和“萍乡市审计局审计业务定案审理管理工作办法”等3个决定,做到有章可循。二是年初有布置。年初在明确审计任务的同时,对审计决定落实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且作为年终考核的指标,同时,要求各审计组凡是遇到以前年度审计中未落实的决定和未整改的问题,要追踪问责,并在本项目审计中抓好落实和整改。对问题较多、性质较严重的审计项目必须进行后续审计。2004年,该局一经济责任审计组在对某单位领导进行离任审计时,发现以前年度的财务收支审计决定未完全落实,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就要求该单位先整改再审计,未交齐的违规资金也一并收缴财政。三是适时有检查。检查组由纪检、监察、复核等人员组成,平时对审计决定落实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每年6月底前各业务科室在结合检查财政“同级审”整改情况的基础上,对已下结论的审计项目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局统一收集汇总,并对下半年该如何抓提出要求。四是年终有考评。年终考评将完成审计项目数量,审计质量,抓好审计决定落实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一以贯之进行监控。现在,抓审计决定落实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已成为全局上下的共识,内外结合、持之以恒已成为该局审计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
(作者单位:萍乡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