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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侗族歌谣与民间儿童教育的关系入手,从“歌师制度”以及“汉字记侗音”这两个起着决定性作用的影响因素,追溯贵州侗族“以歌替书”民间儿童教育传统的形成,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民族地区民间教育,思考如何将侗族地区儿童教育与侗歌的传承发展有机的联系起来。
【关键词】侗族;以歌替书;民间儿童教育传统
【中图分类号】J01 【文献标识码】A
贵州是全国侗族人口最多的省份,侗族地区历史上是古“蛮夷”之地,被汉民族称为“峒人”、“峒蛮”。由于地处偏远,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贵州侗族地区的学校教育起步较晚,侗族儿童较少接受传统的学校教育。学校教育的缺失一方面造成了侗族地区教育事业的滞后及侗族人民文化知识水平的低下,但另一方面,这种劣势又催生了一种具有适应性的教育传统的滋长和壮大,这种教育传统便是在侗族社会长期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民间教育。在相当长时期内,民间教育是侗族儿童教育的主要存在形式。侗族民间教育是一种自发形成、自在发展的教育形式,它虽不像学校教育一样体系完备、形式规范,但在长期的发展中也慢慢地形成具有民族性、地方性的教育传统,“以歌替书”是侗族地区最具民族特点的民间儿童教育传统。
贵州侗族民间儿童教育的教育中介具有多样性的特点,侗歌是应用得最为广泛的一种。有侗歌唱到:“不种田地无法把命来养活,不唱山歌日子怎么过?饭养身子歌养心哟,活路要做也要唱山歌。”对于侗族这样一个“以歌为本、视歌为命”的民族,侗歌就是侗族社会的民间百科全书。作为一种口传民间文学,它的内容包罗万象,天文地理、历史宗教、经济文化、生产生活、伦理道德等等,几乎包含了侗族社会的全部知识容量。对于认知水平及接受能力有限的儿童来说,歌谣算是最有效、最能寓教于乐、最容易被接受的民间儿童教育途径。追溯贵州侗族“以歌替书”民间儿童教育传统的形成,“歌师制度”以及“汉字记侗音”是最为重要的影响因素,对这种民间儿童教育传统的形成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一、歌师制度
歌谣是随着人类语言的产生而出现的,在有语言而无文字的广大侗族地区,侗族祖先创造了歌谣“嘎”和“耶”(gaI和yees)这种民间文学形式,并形成了“人人爱唱歌,人人能唱歌”的歌唱传统。在侗歌的传承过程中,产生了作歌传唱的歌师,侗语称“桑嘎”(sangh gal),也可直译为歌匠。随着歌师群体的不断壮大,逐渐形成了歌师制度,村寨成立歌队、歌班,由歌师或歌手来传授唱歌技艺。歌师的产生和歌师制度的形成促进了侗歌的创作和发展,是侗歌能一代一代绵绵不绝地流传下来的重要原因。歌师本质上就是侗族的音乐家和文学家。被称为歌师的人,需要具备两方面的才能:一是能唱很多的歌,并有指导他人演唱的能力;二是能创作很多的歌,而且这些歌深受人们的喜爱。歌师在侗族社会里属于博通古今、能歌善唱、品德高尚的人,他们在侗族民间受人尊敬,享有较高的声誉和社会地位。侗族儿童一般是从牙牙学语时就开始跟父母学歌,很多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成为一名优秀的歌师,在孩子五六岁时就把他们送入歌队当“预备队员”,那些会唱歌、唱得多、唱得好的孩子就会被全寨人认为是最聪明的孩子,其父母也感到十分光彩。这是侗族童歌童谣得以繁荣创作、广泛流传的社会因素。
侗族歌师制度是传统社会教育中的师徒制,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民间自发形成、有组织、有规模的教育体系。在学校教育还未普及的时期,歌队是侗族儿童接受启蒙教育的重要场所,这种启蒙教育不仅仅是针对歌唱技艺,还包括历史、道德、伦理、自然、生产、生活等等,虽不像学校教育一样系统全面,但内容非常丰富而实用。这种教育形式一般以村寨为单位,教学场所较为随意,通常在歌师家中的堂屋和火塘。歌班、歌队的教育形式虽然表面看似松散自由,实则也有着较为严密的组织和规范,形成了准入退出机制及阶梯式人员构成机制。五六岁的儿童是歌队的预备队员,一般都处于见习阶段,主要任务是学歌,比赛时,坐在长板凳的两头,侗语称其 “岁高当”,当他们长大成人结婚生子后就自動退出,由更年轻的成员进来替补。嗓音最好,记忆力最强的“歌头”则留下来协助歌师指导排练并被培养成新的歌师。这种阶梯式的年龄结构和有出有进的组队方式,保证了歌队的成员活力以及演唱水平。
侗族儿童就是在这种民间教育的潜移默化下,接受到了具有民族特色及地域特征的童蒙教育。对于无法接受传统学校教育的侗族儿童来说,侗歌就是最好的学习教材,歌队和歌班就是最好的学校。“儿童不是生活在真空里,人从呱呱坠地的那一天起,就开始接受社会文化的影响,并将社会化贯穿于人的一生之中。”一个侗族婴儿从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他就被置于侗族特定的“歌唱传统”之中,他将在这一文化传统内慢慢生长壮大。侗歌伴随着侗族儿童的出生与成长,与他们的生活密不可分,渗透到成长的各个领域和阶段,如同侗族儿童身上的一块胎记,它的影响伴随一生而且不可抹灭。
二、汉字记侗音
侗族没有形成本民族文字,直到唐宋时朗,汉字随着汉文化的传入而逐渐进入到侗乡人的生活中,民间开始兴起用汉字记录侗语的习惯,俗称“汉字记侗音”。 宋熙宁年间在诚州、微州(今黎平、靖州、通道、绥宁一带)创建学堂,开始汉文化的教育和传摇。到了明清时期,中央政权开始在侗族中心地带设学府,建书院,开科举,立馆合,培养了一批汉文化水平较高的侗族知识分子,这批最早的侗族知识分子便是“汉字记侗音”的开拓者,在他们的大力提倡和身体力行的努力下,“汉字记侗音”开始在侗乡慢慢被接受,促进了 侗乡人民文化水平的提高和侗族社会经济的发展,加强了汉侗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随着侗族社会经济文化日益发展,特别是清代中叶以后,民间文学创作空前兴盛繁荣,民间长篇叙事歌谣的发展尤为突出,侗乡人民竞相传唱,长篇叙事歌谣的传唱需要大量记忆,人们迫切地感受到需要一种文字来记录唱词, “汉字记侗音”很自然地被广泛采用了。“汉字记侗音”在长篇叙事诗传唱中的使用,对侗族的文学艺术尤其是歌谣的发展带来了重要的改变,很多侗族的知识分子在汉文化的耳濡目染下开始学习汉语。正是在这样的文化发展态势下,侗乡产生了一批精通本民族文化、能使用汉语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歌师,他们不仅用汉字记录了大量的侗歌唱词,有的甚至开始以汉语为工具进行侗歌创作。从小拜师学歌的儿童们也在历练歌唱技艺的过程中慢慢地习得了“汉字记侗音”的技巧,进而学会使用汉字和汉语。
“汉字记侗音”体现了侗族人民卓越而伟大的创造才能,标志着侗族文化进入到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书面传抄开始成为作品创作和流传的普遍方式。侗歌不再是只能“用嘴唱”的民间口头艺术形式,人们开始“用笔写、用眼看”,它为侗歌的记录和传唱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至今在侗族民间,仍保存着许多用汉字记录侗音的歌本,这些歌本不仅是儿童学习侗歌的记录本,它间接地成为了侗族儿童接受启蒙教育的教材,为侗族儿童学习汉语、接受汉文化起到了桥梁作用。虽然“汉字记侗音” 没有发展成为全民族的书面交际工具,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侗文,但它在侗歌尤其是长篇叙事歌的记录和传唱中的运用,对侗族文学艺术的发展和教育水平的提高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很多侗族儿童都是从学习“汉字记侗音”的侗歌开始慢慢掌握了汉语及汉字。这是侗族经济文化发展的产物,也是汉侗文化不断交流的结果。
参考文献
[1]杨通山编.侗族民歌选[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
作者简介:陈芳(1983—),女,汉族,铜仁职业技术学院,硕士,讲师,研究方向:民间文学。
【关键词】侗族;以歌替书;民间儿童教育传统
【中图分类号】J01 【文献标识码】A
贵州是全国侗族人口最多的省份,侗族地区历史上是古“蛮夷”之地,被汉民族称为“峒人”、“峒蛮”。由于地处偏远,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贵州侗族地区的学校教育起步较晚,侗族儿童较少接受传统的学校教育。学校教育的缺失一方面造成了侗族地区教育事业的滞后及侗族人民文化知识水平的低下,但另一方面,这种劣势又催生了一种具有适应性的教育传统的滋长和壮大,这种教育传统便是在侗族社会长期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民间教育。在相当长时期内,民间教育是侗族儿童教育的主要存在形式。侗族民间教育是一种自发形成、自在发展的教育形式,它虽不像学校教育一样体系完备、形式规范,但在长期的发展中也慢慢地形成具有民族性、地方性的教育传统,“以歌替书”是侗族地区最具民族特点的民间儿童教育传统。
贵州侗族民间儿童教育的教育中介具有多样性的特点,侗歌是应用得最为广泛的一种。有侗歌唱到:“不种田地无法把命来养活,不唱山歌日子怎么过?饭养身子歌养心哟,活路要做也要唱山歌。”对于侗族这样一个“以歌为本、视歌为命”的民族,侗歌就是侗族社会的民间百科全书。作为一种口传民间文学,它的内容包罗万象,天文地理、历史宗教、经济文化、生产生活、伦理道德等等,几乎包含了侗族社会的全部知识容量。对于认知水平及接受能力有限的儿童来说,歌谣算是最有效、最能寓教于乐、最容易被接受的民间儿童教育途径。追溯贵州侗族“以歌替书”民间儿童教育传统的形成,“歌师制度”以及“汉字记侗音”是最为重要的影响因素,对这种民间儿童教育传统的形成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一、歌师制度
歌谣是随着人类语言的产生而出现的,在有语言而无文字的广大侗族地区,侗族祖先创造了歌谣“嘎”和“耶”(gaI和yees)这种民间文学形式,并形成了“人人爱唱歌,人人能唱歌”的歌唱传统。在侗歌的传承过程中,产生了作歌传唱的歌师,侗语称“桑嘎”(sangh gal),也可直译为歌匠。随着歌师群体的不断壮大,逐渐形成了歌师制度,村寨成立歌队、歌班,由歌师或歌手来传授唱歌技艺。歌师的产生和歌师制度的形成促进了侗歌的创作和发展,是侗歌能一代一代绵绵不绝地流传下来的重要原因。歌师本质上就是侗族的音乐家和文学家。被称为歌师的人,需要具备两方面的才能:一是能唱很多的歌,并有指导他人演唱的能力;二是能创作很多的歌,而且这些歌深受人们的喜爱。歌师在侗族社会里属于博通古今、能歌善唱、品德高尚的人,他们在侗族民间受人尊敬,享有较高的声誉和社会地位。侗族儿童一般是从牙牙学语时就开始跟父母学歌,很多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成为一名优秀的歌师,在孩子五六岁时就把他们送入歌队当“预备队员”,那些会唱歌、唱得多、唱得好的孩子就会被全寨人认为是最聪明的孩子,其父母也感到十分光彩。这是侗族童歌童谣得以繁荣创作、广泛流传的社会因素。
侗族歌师制度是传统社会教育中的师徒制,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民间自发形成、有组织、有规模的教育体系。在学校教育还未普及的时期,歌队是侗族儿童接受启蒙教育的重要场所,这种启蒙教育不仅仅是针对歌唱技艺,还包括历史、道德、伦理、自然、生产、生活等等,虽不像学校教育一样系统全面,但内容非常丰富而实用。这种教育形式一般以村寨为单位,教学场所较为随意,通常在歌师家中的堂屋和火塘。歌班、歌队的教育形式虽然表面看似松散自由,实则也有着较为严密的组织和规范,形成了准入退出机制及阶梯式人员构成机制。五六岁的儿童是歌队的预备队员,一般都处于见习阶段,主要任务是学歌,比赛时,坐在长板凳的两头,侗语称其 “岁高当”,当他们长大成人结婚生子后就自動退出,由更年轻的成员进来替补。嗓音最好,记忆力最强的“歌头”则留下来协助歌师指导排练并被培养成新的歌师。这种阶梯式的年龄结构和有出有进的组队方式,保证了歌队的成员活力以及演唱水平。
侗族儿童就是在这种民间教育的潜移默化下,接受到了具有民族特色及地域特征的童蒙教育。对于无法接受传统学校教育的侗族儿童来说,侗歌就是最好的学习教材,歌队和歌班就是最好的学校。“儿童不是生活在真空里,人从呱呱坠地的那一天起,就开始接受社会文化的影响,并将社会化贯穿于人的一生之中。”一个侗族婴儿从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他就被置于侗族特定的“歌唱传统”之中,他将在这一文化传统内慢慢生长壮大。侗歌伴随着侗族儿童的出生与成长,与他们的生活密不可分,渗透到成长的各个领域和阶段,如同侗族儿童身上的一块胎记,它的影响伴随一生而且不可抹灭。
二、汉字记侗音
侗族没有形成本民族文字,直到唐宋时朗,汉字随着汉文化的传入而逐渐进入到侗乡人的生活中,民间开始兴起用汉字记录侗语的习惯,俗称“汉字记侗音”。 宋熙宁年间在诚州、微州(今黎平、靖州、通道、绥宁一带)创建学堂,开始汉文化的教育和传摇。到了明清时期,中央政权开始在侗族中心地带设学府,建书院,开科举,立馆合,培养了一批汉文化水平较高的侗族知识分子,这批最早的侗族知识分子便是“汉字记侗音”的开拓者,在他们的大力提倡和身体力行的努力下,“汉字记侗音”开始在侗乡慢慢被接受,促进了 侗乡人民文化水平的提高和侗族社会经济的发展,加强了汉侗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随着侗族社会经济文化日益发展,特别是清代中叶以后,民间文学创作空前兴盛繁荣,民间长篇叙事歌谣的发展尤为突出,侗乡人民竞相传唱,长篇叙事歌谣的传唱需要大量记忆,人们迫切地感受到需要一种文字来记录唱词, “汉字记侗音”很自然地被广泛采用了。“汉字记侗音”在长篇叙事诗传唱中的使用,对侗族的文学艺术尤其是歌谣的发展带来了重要的改变,很多侗族的知识分子在汉文化的耳濡目染下开始学习汉语。正是在这样的文化发展态势下,侗乡产生了一批精通本民族文化、能使用汉语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歌师,他们不仅用汉字记录了大量的侗歌唱词,有的甚至开始以汉语为工具进行侗歌创作。从小拜师学歌的儿童们也在历练歌唱技艺的过程中慢慢地习得了“汉字记侗音”的技巧,进而学会使用汉字和汉语。
“汉字记侗音”体现了侗族人民卓越而伟大的创造才能,标志着侗族文化进入到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书面传抄开始成为作品创作和流传的普遍方式。侗歌不再是只能“用嘴唱”的民间口头艺术形式,人们开始“用笔写、用眼看”,它为侗歌的记录和传唱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至今在侗族民间,仍保存着许多用汉字记录侗音的歌本,这些歌本不仅是儿童学习侗歌的记录本,它间接地成为了侗族儿童接受启蒙教育的教材,为侗族儿童学习汉语、接受汉文化起到了桥梁作用。虽然“汉字记侗音” 没有发展成为全民族的书面交际工具,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侗文,但它在侗歌尤其是长篇叙事歌的记录和传唱中的运用,对侗族文学艺术的发展和教育水平的提高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很多侗族儿童都是从学习“汉字记侗音”的侗歌开始慢慢掌握了汉语及汉字。这是侗族经济文化发展的产物,也是汉侗文化不断交流的结果。
参考文献
[1]杨通山编.侗族民歌选[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
作者简介:陈芳(1983—),女,汉族,铜仁职业技术学院,硕士,讲师,研究方向:民间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