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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世纪90年代,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竞争加剧,基于西方经验借鉴,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应运而生,“信贷模式”全面更新,“盈利模式”也展现出全新局面。随后,多种产品相继问世,诸如“厂商银三方授信”、“货权质押”、“应收账款转让”等产品的推出,极大程度促进了银行发展。文章主要概述了国内银行供应链金融发展的进程,分析了与之相关的业务实践问题,并提出了推动银行供应链金融持续发展的具体思路,以供参考借鉴。
关键词:银行金融;供应链;授信机制;质押;融资
相较于西方金融业发展,以国内大多银行为代表的金融业已认识到必须适时调整客户结构,将企业纳入金融服务核心的重要性。但“信息不对称”仍是银行和企业间难以逾越的鸿沟,“供应链金融”应运而生。新时期,发展企业供应链金融业务成为银行间竞争的主题。笔者希望通过本论题的研究,尝试性地解决当前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的不足。
一、国内银行供应链金融发展进程
(一)发展背景
经济全球化加剧的时代,企业经营形式日益多样化。不论国家性质如何,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都依赖于企业,除大型企业外,中小型企业的支柱作用同样值得肯定。我国中小企业的存在既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又使市场繁荣得以促进,但现实中,多数中小型企业的信用状况着实令人堪忧,“短期贷款缺口”普遍存在于各类中小型企业中,且数量逐年递增,能够顺利获得“长期贷款”的企业屈指可数。从另一角度看,在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中,“外部融资”成为了其融资的主渠道,正因为这种“信贷缺位”导致国内中小型企业发展进程受限。至于银行方面,多数商业银行业务经全面整合后,各种业务平台已几近完善,供应链金融服务品牌也初显出“三大平台、四大增值链、五大特色网络”等特征,并陆续推出了一系列个性鲜明的特色金融网络服务,其中所涉及的行业包括:有色金属类、交通类、钢铁类、煤炭类、电力类、土地设备类、水泥生产类、装备制造类,等等。诸如“量身定做”的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向中小企业伸出了橄榄枝。
(二)产品概况
发展至今,国内银行供应链金融的典型产品主要有如下三类:一是预付账款模式,包括先款(票)后货的存货质押;保兑仓:二是存货类融资模式,包括存货质押、仓单质押;三是应收账款融资,包括应收账款质押、国内保理、出口保理、商业承兑汇票保贴,等等。以中小企业为例,为有效解决中小企业金融需求,可选择诸如“现货质押”、“保兑仓”、“先票后货存货质押”、“引入核心企业信用绑定”等融资产品和方式。其中,以“引入核心企业信用绑定”运用最广泛。客观地说,“引入核心企业信用绑定”更适用于中小企业需求,而在市场不断变化及同业竞争愈演愈烈的发展背景下,今后将更需要兼具灵活、弹性的融资产品和方式,如取消“赎货保证金”而以“应收账款”取而代之、基于质押“商业承兑汇票”开立“承兑汇票”,等等。面对激励的银行间竞争,“优化信贷产品”对银行金融业务创新尤为重要。
二、国内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实践
(一)业务种类
基于上述可知,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主要分为三类,具体如下:一是预付账款模式。此类方式以供货方和经销商的供销关系为核心,经销商借由银行融资将预付款提前支付给供货方,而其为融资所购买的货物则成为其向银行提供的质押物,随后,银行根据经销商销售回款进度通知监管方对其质押物的授信业务进行释放:二是存货类融资模式。这一模式主要分为总量控制和静态质押,是以客户能否实现自由换货作为区别的标准。其中,总量控制是客户在监管库保有最低库存货物价值,便可享有办理货物出入库的自由,但必须做到既要保证最低库存货物价值,也要对比原货物,且入库货物无论是在“类”,还是“质”上都不能出现偏差的标准和原则。要注意的是,对于低于符合质押要求的存量临界点的货物,必须补足保证金才可出库:三是应收账款融资。这类融资模式强调的是两个方面,第一是,行为人必须在中国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中进行了质押登记,并按规定履行了资料提交和备案的义务:第二是,行为人采用应收账款预期收益担保形式的,不仅要出具应收账款质押单笔授信,还应当提交应收账款质押循环授信,缺一不可。
(二)应用现状
相较于西方国家的供应链金融产品的服务方式、产品种类以及融资渠道之广泛,我国供应链产品大多集中在信贷融资这一范畴,其他领域或产业则甚少涉及。再加上市场环境、宏观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缺失和不足,使得国内供应链金融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存在较多风险。
三、推动国内银行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思路
(一)开发更丰富的供应链产品
发达国家由于起步较早,其银行金融业信息系统功能已相当稳定成熟,且电子交易支付平台也已实现了全线推广。因此,国内银行推动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发展,也应顺应时代潮流,积极利用信息技术创设更多便捷平台,借以信息互联网交互平台为拓展媒介,同时,加强线下与各社会企业的合作,联手创建供应链金融信息技术平台。如当前物流行业的崛起,便是供应链金融与企业实现双赢发展的最佳范例。新型快递业物流金融发展,“电子结算”、“代收货款”等新理念与新技术的融合,使得电子化供应链金融平台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发展,“在线物流金融”也使得银行供应链金融产品获得了更为凸显的竞争优势。
(二)提升供应链融资产品质量
在银行业务实践中,权利質押包括应收账款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办理时,同质押人签订标准的《权利质押合同》是对业务人员的最根本的要求,合同中,应收账款范围、内容缺一不可。因此,为规避操作风险,银行应建立健全分行供应链金融操作中心,避免单一或独立操作存放货,同时还要集中监控价格,将精力集中于业务营销,以规模经济效应来规避操作风险。具体地说,营销部门、审查部门一方面要对应收账款符合规定与否进行审查,关注质押合同操作风险:另一方面要注意应收账款质押是否生效,严格审查行为人是否有按照规定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与此同时,还应当加强对质押应收账款流程的监管,如,查证业务员在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时是否有收取相应抵押承诺函,以确保能够对付款人形成约束。
(三)完善专项授信的管理机制
首先,银行必须坚持以供应链金融特征为制度执行的基础,再基于实际详情分别颁布专项授信指导意见,以此督促下属分行根据现实情况来进行实施细则的调整与实行:其次,银行要以贸易融资为视角对供应链金融进行正确定位,进一步实现差别授信的根本目标。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信用等级并非融资过程的唯一考察重点,所以,银行在对企业进行授信审查时,不管是其准入标准,还是信用风险,都应当给予高度重视,将“债项授信审查”作为核心环节,且在供应链金融授信风险评估中,要注意除借款企业主体外,还应当将更多权重赋予债项评价,警惕侧重债项指标的各种债项风险。
(四)建立规范化组织管理平台
具体地说,银行应以业务现状为参照,调整组织架构及其职能,遵循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原则,确保专业化。其次,应立足于自身实际,集中发展重点行业供应链金融服务,借由针对性较强的“信用评级法”、“授信管理法”等方法,紧密贴合供应链交易的自偿性,积极建设产品支持平台、操作监控平台、授信审批平台,同时借由操作监控平台实现对外部资源的整合,从而加强与企业的深入合作。
四、结语
综上,银行必须基于现实市场需求,重视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建设与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够敏感地洞悉市场的变化,直接参与到产品的设计当中,最终方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重要的市场份额,实现长足、有序发展。
关键词:银行金融;供应链;授信机制;质押;融资
相较于西方金融业发展,以国内大多银行为代表的金融业已认识到必须适时调整客户结构,将企业纳入金融服务核心的重要性。但“信息不对称”仍是银行和企业间难以逾越的鸿沟,“供应链金融”应运而生。新时期,发展企业供应链金融业务成为银行间竞争的主题。笔者希望通过本论题的研究,尝试性地解决当前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的不足。
一、国内银行供应链金融发展进程
(一)发展背景
经济全球化加剧的时代,企业经营形式日益多样化。不论国家性质如何,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都依赖于企业,除大型企业外,中小型企业的支柱作用同样值得肯定。我国中小企业的存在既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又使市场繁荣得以促进,但现实中,多数中小型企业的信用状况着实令人堪忧,“短期贷款缺口”普遍存在于各类中小型企业中,且数量逐年递增,能够顺利获得“长期贷款”的企业屈指可数。从另一角度看,在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中,“外部融资”成为了其融资的主渠道,正因为这种“信贷缺位”导致国内中小型企业发展进程受限。至于银行方面,多数商业银行业务经全面整合后,各种业务平台已几近完善,供应链金融服务品牌也初显出“三大平台、四大增值链、五大特色网络”等特征,并陆续推出了一系列个性鲜明的特色金融网络服务,其中所涉及的行业包括:有色金属类、交通类、钢铁类、煤炭类、电力类、土地设备类、水泥生产类、装备制造类,等等。诸如“量身定做”的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向中小企业伸出了橄榄枝。
(二)产品概况
发展至今,国内银行供应链金融的典型产品主要有如下三类:一是预付账款模式,包括先款(票)后货的存货质押;保兑仓:二是存货类融资模式,包括存货质押、仓单质押;三是应收账款融资,包括应收账款质押、国内保理、出口保理、商业承兑汇票保贴,等等。以中小企业为例,为有效解决中小企业金融需求,可选择诸如“现货质押”、“保兑仓”、“先票后货存货质押”、“引入核心企业信用绑定”等融资产品和方式。其中,以“引入核心企业信用绑定”运用最广泛。客观地说,“引入核心企业信用绑定”更适用于中小企业需求,而在市场不断变化及同业竞争愈演愈烈的发展背景下,今后将更需要兼具灵活、弹性的融资产品和方式,如取消“赎货保证金”而以“应收账款”取而代之、基于质押“商业承兑汇票”开立“承兑汇票”,等等。面对激励的银行间竞争,“优化信贷产品”对银行金融业务创新尤为重要。
二、国内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实践
(一)业务种类
基于上述可知,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主要分为三类,具体如下:一是预付账款模式。此类方式以供货方和经销商的供销关系为核心,经销商借由银行融资将预付款提前支付给供货方,而其为融资所购买的货物则成为其向银行提供的质押物,随后,银行根据经销商销售回款进度通知监管方对其质押物的授信业务进行释放:二是存货类融资模式。这一模式主要分为总量控制和静态质押,是以客户能否实现自由换货作为区别的标准。其中,总量控制是客户在监管库保有最低库存货物价值,便可享有办理货物出入库的自由,但必须做到既要保证最低库存货物价值,也要对比原货物,且入库货物无论是在“类”,还是“质”上都不能出现偏差的标准和原则。要注意的是,对于低于符合质押要求的存量临界点的货物,必须补足保证金才可出库:三是应收账款融资。这类融资模式强调的是两个方面,第一是,行为人必须在中国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中进行了质押登记,并按规定履行了资料提交和备案的义务:第二是,行为人采用应收账款预期收益担保形式的,不仅要出具应收账款质押单笔授信,还应当提交应收账款质押循环授信,缺一不可。
(二)应用现状
相较于西方国家的供应链金融产品的服务方式、产品种类以及融资渠道之广泛,我国供应链产品大多集中在信贷融资这一范畴,其他领域或产业则甚少涉及。再加上市场环境、宏观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缺失和不足,使得国内供应链金融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存在较多风险。
三、推动国内银行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思路
(一)开发更丰富的供应链产品
发达国家由于起步较早,其银行金融业信息系统功能已相当稳定成熟,且电子交易支付平台也已实现了全线推广。因此,国内银行推动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发展,也应顺应时代潮流,积极利用信息技术创设更多便捷平台,借以信息互联网交互平台为拓展媒介,同时,加强线下与各社会企业的合作,联手创建供应链金融信息技术平台。如当前物流行业的崛起,便是供应链金融与企业实现双赢发展的最佳范例。新型快递业物流金融发展,“电子结算”、“代收货款”等新理念与新技术的融合,使得电子化供应链金融平台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发展,“在线物流金融”也使得银行供应链金融产品获得了更为凸显的竞争优势。
(二)提升供应链融资产品质量
在银行业务实践中,权利質押包括应收账款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办理时,同质押人签订标准的《权利质押合同》是对业务人员的最根本的要求,合同中,应收账款范围、内容缺一不可。因此,为规避操作风险,银行应建立健全分行供应链金融操作中心,避免单一或独立操作存放货,同时还要集中监控价格,将精力集中于业务营销,以规模经济效应来规避操作风险。具体地说,营销部门、审查部门一方面要对应收账款符合规定与否进行审查,关注质押合同操作风险:另一方面要注意应收账款质押是否生效,严格审查行为人是否有按照规定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与此同时,还应当加强对质押应收账款流程的监管,如,查证业务员在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时是否有收取相应抵押承诺函,以确保能够对付款人形成约束。
(三)完善专项授信的管理机制
首先,银行必须坚持以供应链金融特征为制度执行的基础,再基于实际详情分别颁布专项授信指导意见,以此督促下属分行根据现实情况来进行实施细则的调整与实行:其次,银行要以贸易融资为视角对供应链金融进行正确定位,进一步实现差别授信的根本目标。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信用等级并非融资过程的唯一考察重点,所以,银行在对企业进行授信审查时,不管是其准入标准,还是信用风险,都应当给予高度重视,将“债项授信审查”作为核心环节,且在供应链金融授信风险评估中,要注意除借款企业主体外,还应当将更多权重赋予债项评价,警惕侧重债项指标的各种债项风险。
(四)建立规范化组织管理平台
具体地说,银行应以业务现状为参照,调整组织架构及其职能,遵循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原则,确保专业化。其次,应立足于自身实际,集中发展重点行业供应链金融服务,借由针对性较强的“信用评级法”、“授信管理法”等方法,紧密贴合供应链交易的自偿性,积极建设产品支持平台、操作监控平台、授信审批平台,同时借由操作监控平台实现对外部资源的整合,从而加强与企业的深入合作。
四、结语
综上,银行必须基于现实市场需求,重视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建设与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够敏感地洞悉市场的变化,直接参与到产品的设计当中,最终方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重要的市场份额,实现长足、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