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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传统体育不仅属于体育,还属于民族传统文化,具有知识产权属性。现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对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在主体确认、期限界定等方面存在短板,且我国目前实行的行政保护与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存在冲突。因此,亟需进行传统体育文化的专门法律保护,针对不同的传统体育项目,确认公民个人、组织、集体、民族及地方政府和国家的权利主体地位,并在保护期限上进行差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