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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界对夫妻间赠与行为的性质存在不同的观点,导致了不同的法律适用结果:认定为夫妻财产约定则适用《婚姻法》规定;认定为赠与合同则适用《合同法》的规定。本文从夫妻间赠与的特殊性及《婚姻法》第19条对夫妻约定财产制类型的规定角度出发,认为夫妻间的赠与应当认定为一般赠与关系,适用《合同法》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