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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居于领导和执政地位的重要行宪主体,行宪能力必然是中共依法执政能力的关键和核心所在。自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将"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的本领"作为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来,加强党的行宪能力建设业已成为党执政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党的行宪能力建设必须始终坚持用思想解放引领宪法的与时俱进、树立正确的宪法权威观、使党员干部养成用宪法思维执政的习惯、大胆吸收和借鉴国际宪法文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