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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明认为,自由是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而不是自己的想望——进行的行为。在一些情况下,由于缺失利用自由能力的条件,自由行为仍然不能实现。接下来,王海明引进了对自由的传统的经典理解,即“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通过王海明对自由概念的分析,我们可以以一种新的理解方式去诠释自由:即将自由分解为内在自由和外在自由。从自由的角度去解读儒家的本体——天理和良知,寻求在自由精神支配下的民主和科学在现代新儒学中的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