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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暴力行为犹如一朵双生花,一方面,暴力美学赋予竞技体育释放、自由的征表与实质内涵,衍生成竞技体育的魅力所在;另一方面,肆意的暴力行为在无形中将竞技体育置于道德甚至法律审视的边缘。仅仅依托传统规范法学的视角,往往在体育暴力入刑化问题上进退两难,而内部救济的无力性以及民事救济的局限性又难以阻却当今竞技体育暴力的蔓延趋势。因此,借助社会学范畴的场域、惯习等概念来研究体育暴力行为,同时将刑法规范与体育竞赛规则的特点进行融合,赋予体育暴力另一番解读,为解决刑法介入体育暴力行为的难题提供了新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