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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将于2016年11月在我国全面履行。该公约作为国际航运业的四大支柱型公约,主要规定了船员在船工作应该享有的各项权利和保障,并规定船员招募和安置机构的基本要求和监管,从船旗国、港口国、船员提供国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的体制等。公约的通过和履行对我国航运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但同时也对我国的航运法规体系,对航运公司的管理机制,对船员的自身素养等提出了更大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