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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向你借了钱,转天就矢口否认;辛苦创作的作品被人剽窃,你却找不到证据;
口头和公司约定了奖金,对方却迟迟不兑现……这时你该怎么办?其实,电子邮件也是有力的证据。
创意被盗,电子邮件能作证
徐薇是北京服装学院美术系的研究生。由于作品曾在学校的比赛中多次获奖,尚未毕业的她已在圈内小有名气,时常能接到电影、话剧海报的设计邀约。
2014年1月,一家影视公司请她为一部电影设计海报,双方约定酬金5万元。这是徐薇接到的酬劳最大的设计案。接下来的一个月,她整天泡在工作室,通宵查资料、改设计方案。经过数次修改,让她兴奋的设计稿诞生了。
然而,影视公司拿到徐薇的设计稿之后,却说不符合电影风格,不能采用。他们没有提出任何修改要求,就单方终止了合作意向。倾注了一个月心血的设计方案戛然而止,徐薇备受打击。更让她想不到的是,半年后电影竟然上映了,那海报和她的设计稿几乎一模一样。
从商讨酬金,到提交设计稿,徐薇和对方制作公司都是通过电子邮件进行的,并没有订立合同。除了电子邮件,徐薇也没有任何其他证据证明她提交的设计稿是怎样的。她想诉诸法律,但不知道在只有电子邮件的情况下,法院能否支持她。
为此,徐薇专门咨询了律师,对方建议她对这几封电子邮件进行公证。如果邮件未经公证,影视公司很可能会在法庭上提出一些异议,比如:否认收到过该邮件,或者质疑收件人、发件人及邮件内容的真实性。法院也很可能要求她拿出其他证据对邮件加以佐证,这样就会十分麻烦。如果邮件经过公证,邮件内容很明确地约定了酬劳、显示了设计稿的样式,法院又认为最终版本的电影海报采用了徐薇的设计,那么可能会认定影视公司存在违约行为,而且侵犯了徐薇的知识产权。
听了律师的解答,徐薇恍然大悟。正当她准备申请公证时,又从朋友口中听说了这样一件事。
朋友在2014年5月被一家公司聘为市场部主管,月工资8000元,另有绩效工资,按个人业绩提成。签合同的时候,劳动合同只约定了固定工资,并没有提及绩效工资。朋友当时也没多计较。可是半年过去了,朋友没拿到一分钱提成,询问公司,对方的理由是:双方未曾约定过绩效工资。
朋友递交辞呈,决定离开这家不诚信的公司。
可那笔绩效工资怎么办?
其实,他当时就留了“后手”。
今年,一些邮件服务商与公证处联合推出了“公证邮”服务,朋友也申请开通了这项服务。申请过程很方便:登录邮箱后直接点击“申请公证邮”按钮,完成邮箱实名认证即可开通。开通之后,每封收发的邮件都会被实时存储在只有公证处才能登录的数据平台上。如果想申请公证,只需要登录邮箱客户端,点击邮件后面的“申请公证”按钮就行。而且,即使邮件被不小心删除也没关系,数据平台会永久保存邮件。
于是,徐薇的那位朋友找出了和公司商谈绩效工资的邮件往来,对邮件申请了公证。他不想和公司闹得太僵,于是在申请公证后,用公证邮的“转发”功能通知了公司。对方看到邮件已经被公证,就心虚了。最终,没打官司就要回了绩效工资。
听了朋友的经历,徐薇感慨自己真该早做准备。如果早一些申请公证邮,就可以直接把那封寄出作品的邮件公证,影视公司也不会那么肆无忌惮了。
解读“公证邮”
公证邮毕竟是新生事物,人们对此不是很熟悉。它靠谱吗?一旦到了法院,公证邮到底有多大的法律效力?申请流程又是什么?
法庭上可能不具备现场登录邮箱查询电子邮件的条件。如果一方只把未经公证的邮件截屏、或者把邮件打印出来提交法庭,那么另一方很可能对邮件真实性、收发时间等问题提出质疑,法庭不得不重新审查邮件的真实性,这样就拖延了审理的时间。
所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法院会建议提交经过公证的电子邮件。经过公证的电子邮件,证据效力是高于普通邮件的。
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经公证的证据,无需举证者进一步证明,除非另一方有相反证据足以将其推翻。公证后的邮件在发送时间、发件人、收件人、邮件内容方面有较强的证明力。而且,如果收发邮件的电子邮箱已经完成了身份认证、绑定服务,公证书也对此有记载,那么法院可以认定收发邮件者即本人。
如果公证邮运用到婚姻中,夫妻双方通过邮件往来订立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继而将邮件公证,那么这份邮件有约束力吗?
婚姻关系和劳动关系、著作权关系是不同的。在著作权中,你将投稿的邮件进行公证,可以证明你投稿的时间和内容。甚至你创作出了一部作品之后,自己给自己发一份,可以证明这个时间点,你创作出了这部作品。这是比较有力的证据。
但是涉及离婚财产分割的邮件是不同的。即使你将邮件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拿去公证,也只能证明:你们曾经达成了这样的共识,但这份协议是否成立,要看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比如《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为离婚而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达成协议之后没有去办理离婚,一方又对该協议反悔,那么法院应该认定协议未生效,分割财产也不会参考该协议。所以,这种协议即使公证了,对另一方也没有约束力。
如果夫妻通过邮件达成“忠诚协议”,然后将邮件公证呢?
一般来说,公证处是不会对忠诚协议做公证的。所以公证邮通常还是用于证明著作权、借款、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等有法律意义的事情。合同是可以通过邮件订立的,通过邮件达成的商务合同、借贷合同、出版合同等,都可以申请公证。
公证邮的申请流程又是什么?收费是多少?
以网易为例,公证邮服务的收费是:普通邮箱每月28元,VIP邮箱每月15元。当然,公证处公证邮件,还要收公证费。公证费各城市不同,要具体咨询各地区公证处。
申请公证邮的流程其实很简单:在邮箱页面点击“申请公证邮”,接下来根据提示完成邮箱实名认证,就可以使用公证邮服务了。申请之后,收发的邮件都会存在第三方加密存储的空间里。想要公证哪个,就在邮箱里找到该邮件,点击公证,在显示的公证处列表中,选择所在地的公证处。接下来,邮箱会显示相应公证员的联系方式,可以就该邮件的内容能否公证先行咨询公证员。咨询之后,再去公证处调取邮件,进行公证。
什么样的邮件是无法公证的呢?
对方表示,邮件是否可以公证,要由公证员进行详细审查。如果邮箱是申请人自己的、申请的公证事项与其有利害关系,且邮件内容法律不禁止,那么可以予以公证。如果邮件内容不健康、违法、无法律意义,公证处不会公证。
还有一些情况,比如妻子给丈夫写了一份夫妻财产AA制协议,丈夫同意了,结果妻子拿着邮件申请公证。公证员一般不建议申请人这么做。真正的婚后财产约定公证,需要双方拿着身份证、户口簿、财产证明,到公证处来当面约定。邮件公证,只是保存证据的一种手段,它并不是万能的。
口头和公司约定了奖金,对方却迟迟不兑现……这时你该怎么办?其实,电子邮件也是有力的证据。
创意被盗,电子邮件能作证
徐薇是北京服装学院美术系的研究生。由于作品曾在学校的比赛中多次获奖,尚未毕业的她已在圈内小有名气,时常能接到电影、话剧海报的设计邀约。
2014年1月,一家影视公司请她为一部电影设计海报,双方约定酬金5万元。这是徐薇接到的酬劳最大的设计案。接下来的一个月,她整天泡在工作室,通宵查资料、改设计方案。经过数次修改,让她兴奋的设计稿诞生了。
然而,影视公司拿到徐薇的设计稿之后,却说不符合电影风格,不能采用。他们没有提出任何修改要求,就单方终止了合作意向。倾注了一个月心血的设计方案戛然而止,徐薇备受打击。更让她想不到的是,半年后电影竟然上映了,那海报和她的设计稿几乎一模一样。
从商讨酬金,到提交设计稿,徐薇和对方制作公司都是通过电子邮件进行的,并没有订立合同。除了电子邮件,徐薇也没有任何其他证据证明她提交的设计稿是怎样的。她想诉诸法律,但不知道在只有电子邮件的情况下,法院能否支持她。
为此,徐薇专门咨询了律师,对方建议她对这几封电子邮件进行公证。如果邮件未经公证,影视公司很可能会在法庭上提出一些异议,比如:否认收到过该邮件,或者质疑收件人、发件人及邮件内容的真实性。法院也很可能要求她拿出其他证据对邮件加以佐证,这样就会十分麻烦。如果邮件经过公证,邮件内容很明确地约定了酬劳、显示了设计稿的样式,法院又认为最终版本的电影海报采用了徐薇的设计,那么可能会认定影视公司存在违约行为,而且侵犯了徐薇的知识产权。
听了律师的解答,徐薇恍然大悟。正当她准备申请公证时,又从朋友口中听说了这样一件事。
朋友在2014年5月被一家公司聘为市场部主管,月工资8000元,另有绩效工资,按个人业绩提成。签合同的时候,劳动合同只约定了固定工资,并没有提及绩效工资。朋友当时也没多计较。可是半年过去了,朋友没拿到一分钱提成,询问公司,对方的理由是:双方未曾约定过绩效工资。
朋友递交辞呈,决定离开这家不诚信的公司。
可那笔绩效工资怎么办?
其实,他当时就留了“后手”。
今年,一些邮件服务商与公证处联合推出了“公证邮”服务,朋友也申请开通了这项服务。申请过程很方便:登录邮箱后直接点击“申请公证邮”按钮,完成邮箱实名认证即可开通。开通之后,每封收发的邮件都会被实时存储在只有公证处才能登录的数据平台上。如果想申请公证,只需要登录邮箱客户端,点击邮件后面的“申请公证”按钮就行。而且,即使邮件被不小心删除也没关系,数据平台会永久保存邮件。
于是,徐薇的那位朋友找出了和公司商谈绩效工资的邮件往来,对邮件申请了公证。他不想和公司闹得太僵,于是在申请公证后,用公证邮的“转发”功能通知了公司。对方看到邮件已经被公证,就心虚了。最终,没打官司就要回了绩效工资。
听了朋友的经历,徐薇感慨自己真该早做准备。如果早一些申请公证邮,就可以直接把那封寄出作品的邮件公证,影视公司也不会那么肆无忌惮了。
解读“公证邮”
公证邮毕竟是新生事物,人们对此不是很熟悉。它靠谱吗?一旦到了法院,公证邮到底有多大的法律效力?申请流程又是什么?
法庭上可能不具备现场登录邮箱查询电子邮件的条件。如果一方只把未经公证的邮件截屏、或者把邮件打印出来提交法庭,那么另一方很可能对邮件真实性、收发时间等问题提出质疑,法庭不得不重新审查邮件的真实性,这样就拖延了审理的时间。
所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法院会建议提交经过公证的电子邮件。经过公证的电子邮件,证据效力是高于普通邮件的。
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经公证的证据,无需举证者进一步证明,除非另一方有相反证据足以将其推翻。公证后的邮件在发送时间、发件人、收件人、邮件内容方面有较强的证明力。而且,如果收发邮件的电子邮箱已经完成了身份认证、绑定服务,公证书也对此有记载,那么法院可以认定收发邮件者即本人。
如果公证邮运用到婚姻中,夫妻双方通过邮件往来订立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继而将邮件公证,那么这份邮件有约束力吗?
婚姻关系和劳动关系、著作权关系是不同的。在著作权中,你将投稿的邮件进行公证,可以证明你投稿的时间和内容。甚至你创作出了一部作品之后,自己给自己发一份,可以证明这个时间点,你创作出了这部作品。这是比较有力的证据。
但是涉及离婚财产分割的邮件是不同的。即使你将邮件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拿去公证,也只能证明:你们曾经达成了这样的共识,但这份协议是否成立,要看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比如《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为离婚而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达成协议之后没有去办理离婚,一方又对该協议反悔,那么法院应该认定协议未生效,分割财产也不会参考该协议。所以,这种协议即使公证了,对另一方也没有约束力。
如果夫妻通过邮件达成“忠诚协议”,然后将邮件公证呢?
一般来说,公证处是不会对忠诚协议做公证的。所以公证邮通常还是用于证明著作权、借款、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等有法律意义的事情。合同是可以通过邮件订立的,通过邮件达成的商务合同、借贷合同、出版合同等,都可以申请公证。
公证邮的申请流程又是什么?收费是多少?
以网易为例,公证邮服务的收费是:普通邮箱每月28元,VIP邮箱每月15元。当然,公证处公证邮件,还要收公证费。公证费各城市不同,要具体咨询各地区公证处。
申请公证邮的流程其实很简单:在邮箱页面点击“申请公证邮”,接下来根据提示完成邮箱实名认证,就可以使用公证邮服务了。申请之后,收发的邮件都会存在第三方加密存储的空间里。想要公证哪个,就在邮箱里找到该邮件,点击公证,在显示的公证处列表中,选择所在地的公证处。接下来,邮箱会显示相应公证员的联系方式,可以就该邮件的内容能否公证先行咨询公证员。咨询之后,再去公证处调取邮件,进行公证。
什么样的邮件是无法公证的呢?
对方表示,邮件是否可以公证,要由公证员进行详细审查。如果邮箱是申请人自己的、申请的公证事项与其有利害关系,且邮件内容法律不禁止,那么可以予以公证。如果邮件内容不健康、违法、无法律意义,公证处不会公证。
还有一些情况,比如妻子给丈夫写了一份夫妻财产AA制协议,丈夫同意了,结果妻子拿着邮件申请公证。公证员一般不建议申请人这么做。真正的婚后财产约定公证,需要双方拿着身份证、户口簿、财产证明,到公证处来当面约定。邮件公证,只是保存证据的一种手段,它并不是万能的。